李金山,黄君山
(惠州市惠城区水务局,广东 惠州 516001)
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实践与体会
李金山,黄君山
(惠州市惠城区水务局,广东 惠州 516001)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惠城区
自2012年6月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惠城区按照《广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和《惠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订了《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实施率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并在2014年7月和8月分别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和国家级验收。
惠城区是惠州市政府所在地及惠州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和商贸中心,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惠州市中部,地处东江中下游平原区、珠江三角洲东北端。惠城区地貌以河川为主,兼有山地和丘陵,农田低洼地占多数。境内最高山脉为石牙山,位于大岚镇,海拔695 m。惠城区土壤类型有赤红壤、红壤和冲积土,以赤红壤为主。惠城区的植被主要是马尾松,受人为破坏和自然环境改变影响,原先大量的原始林和常绿阔叶林被马尾松林代替。
惠城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全区水土流失面积51.6 km2,其中:自然水土流失29.8 km2,人为水土流失21.8 km2。自然水土流失中,轻度侵蚀5.5 km2、中度侵蚀15.5 km2、强烈侵蚀8.8 km2。人为水土流失中,因采石取土造成的有0.7 km2,开发区建设造成的有15.6 km2,坡耕地种植造成的有4.3 km2。
自然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芦洲镇、横沥镇,其他各镇(办事处)亦有少量分布。人为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惠淡公路、惠深公路、广惠高速、惠莞高速、惠博沿江公路等道路两侧的开发区及三栋、汝湖、水口等镇(办事处)所在的丘陵区。自1995年以来,惠城区通过实施大岚河(油茶排段)治理工程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使惠城区的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保障了区域内的生态安全。
自2012年6月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惠城区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于2014年7月和8月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和国家级验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自2012年6月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专门成立了“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水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安监局、林业局、水务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机构,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形成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格局。
2.2 制订方案,全力推进
惠城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落实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四大理念,把水土保持作为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技术工作来抓,按照《广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和《惠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订了《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和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实施率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等工作。
2.2.1 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
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管理工作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审批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监督检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
2.2.2 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
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惠城区按照全面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五到位”的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增加编制、配齐执法设备,在原有4名监督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新增了2名监督执法人员,并积极筹措资金配备专用执法设备;二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软件开发公司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库,从而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相关数据的录入、调用、统计、分析及查询等工作;三是补充了各类在建和新建开发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归类、登记、建档,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及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等。
2.2.3 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惠城区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和执法行为。一是积极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自2009年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以来,惠城区参照第一批全国能力建设试点县的标准开展工作,重点对41个区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监督,每年跟踪检查至少2次,凡在惠城区内经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每年以不同方式跟踪检查2次,并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措施。二是严格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水利部颁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本级政府立项的公路、房地产、工业园区、矿山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依法审批,杜绝了违规受理和越权审批现象。截至2013年底,累计受理、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1个。三是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惠城区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清查,责令依法应当编报但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单位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责令因开发生产造成水土流失或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矿石场进行整改。四是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惠城区严格按照《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及惠州市惠城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许可标准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五是加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2.2.4 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
惠城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同时根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要求,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水土保持监督员管理制度、水土保持重大事件通报制度、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水土保持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而使这些配套规章制度更具可操作性。
2.2.5 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实施率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
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达到100%、实施率达到9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100%。
2.3 加强组织,大力宣传
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惠城区始终把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方面,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平时的管理工作深入到镇(办)、社区、企业、学校,向广大群众、建设单位、政府部门进行广泛的宣传。另一方面,在水土保持法宣传月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印发新水土保持法手册、张贴宣传画报及图解、制作立式宣传牌。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了政府领导和各部门、各开发建设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从而营造了一个和谐的管理和执法环境。
2.4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决定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惠城区每年年初都组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一周,通过培训,使每名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熟悉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掌握了监督执法工作程序,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进而建立了一支整体素质过硬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
2.5 多方筹资,加强治理
惠城区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治理与管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治理经费由国家、省、市级补助及区级配套、群众自筹的方法解决,做到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自1995年以来,惠城区实施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有11项,如秋香江龙颈段护岸工程、大坑山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大岚河(油茶排段)治理工程、大岚河(刘屋段)治理工程、大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及“创森”绿化工程等,总投资为1.23亿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68 km2。通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有效地防治了区域内的自然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水源涵养能力。
2.6 加强协作,部门联动
自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以来,惠城区水务局主动加强了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了水利部门搭台、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
3.1 政府重视、领导挂帅、机构健全是有效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前提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性且资金投入较大的社会公益性工程,涉及多部门、多专业、多层次,在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过程中,将会碰到各种问题,只有政府重视,才能有效破解难题。惠城区成立了领导小组,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资金到位和有效使用是实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
惠城区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项工作经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水土保持项目施工阶段,及时调配和落实建设资金,并按有关规定由区财政专项管理,开工前实行预算审核,中间实行价款和变更控制,完工后进行结(决)算审计,全过程监管,并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确保了资金有效使用和管理。
3.3 上级投入是推进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程的动力来源
以往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形势下,加上财力有限,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随着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这一重大举措的实施,特别是惠城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后,中央、省级加大了投入,为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惠城区由“被动投入”向“主动投入”转变,不仅积极认真落实中央、省级部署,而且主动筹措资金,全方位推动了惠城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程及各项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的实施。
(责任编辑 孙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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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41(2016)11-0044-03
李金山(1983—),男,广东惠城区人,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201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