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凌
落实总量强度双控力推节水型社会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凌
宁夏地处西部内陆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年人均水资源量174m3,仅为全国的1/12,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全部依靠国家限量分配的黄河水资源,严重缺水是制约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因素。
近年,宁夏按照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狠抓“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全力推进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严格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切实保障了自治区用水安全。截至“十二五”末,全自治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30万亩 (约15.3万hm2),GDP增长了1.8倍,用水总量减少2亿m3,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45%、31%,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提高到28%,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2%。在黄河来水减少、持续干旱、用水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
下一步,宁夏将按照国家《“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立足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实际,贯彻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遵循“统筹城乡、改革创新、节水高效、开放治水”思路,紧扣宁夏“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建设大局,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战略、空间发展格局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布局,力推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控源头。按照自治区空间规划试点总体要求,完成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与预警机制,提出管控措施,切实体现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
二是管过程。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年取水量10万m3以上的用水企业实行重点监管。依托十大渠道管理处和11个水务公司,统筹城乡和工农业集中供水。对全自治区取用黄河水采取“年控制、月计划、旬安排、日调节”,95%以上的用水实行计划管理。
三是治末端。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新、改、扩建项目不再审批直接入河排污口。2017年之前依法全部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工业企业自备井。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加快替代水源工程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一是抓节水,保障自治区发展用水安全。以现代节水型灌区建设为重点,实施“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城市节水普及、全民节水文明”四大节水行动,加快构建完整有效的工程、技术、管理节水体系,建成制度完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的用水体系,切实把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生产全过程,实现农业大幅度节水,促进水资源在区域间、行业间优化配置,向高效率、高效益产业流动,建成全国节水型社会示范省区,保障自治区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和重大战略实施的用水安全。
二是抓机制,形成全社会节水合力。颁布实施《宁夏水资源管理条例》,落实《宁夏节约用水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节水政策、法规。将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市、县三级共抓节水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参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合力。
三是抓载体,提升各行业节水水平。继续开展县级行政区节水达标建设,到2020年,力争70%的县(区)启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20年,自流灌区、扬水灌区和库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基本达到40%、70%、90%;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重点企业实行节水与节能减排一体化考核,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18%;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20年,所有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
四是抓阵地,实现中小学辐射带动。遵循“节水从娃娃抓起”的思路,继续在中小学开展“六个一”节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幼儿园开展“节约用水主题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小手拉大手”引领全社会节水渐成常态。
以水价改革为核心,以水资源市场配置、城乡水利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培育水市场、推行水交易为重点,按照水流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中央水流确权和国家水权试点工作,推进水资源使用权、农业综合水价等重点改革,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产权制度和水权收储、抵押、转换机制,积极推行水权交易,有效发挥市场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有效破解水治理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体制机制难题。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管理体系,完成双控目标。
责任编辑 安天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