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正乡 文/任 哲
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探索与布局
记者/马正乡 文/任 哲
文化产业的聚集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打好基础,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良好的创意氛围和多种业态融合发展成为其产业化发展的关键要素。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此前各省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纷纷布局文化产业发展,为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提出具体的措施。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飞速发展。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28898亿元,比2012年增长84.7%,年平均增速达22.7%。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认为,当前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逐步进入“新三期叠加”状态: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加快,结构面临调整转型,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变革转向自下而上、以市场为主导的方向发展。
据中国人民大学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发布的“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2015)”,产业综合指数和影响力指数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北京、江苏、广东、浙江。此外,福建、山东等沿海省份各项指数多年排入前十位。
由于我国各地在经济发展阶段、资金投入、居民收入等方面的差异,东部地区文化产业规模、产业结构、空间集聚、政策创新等均处于较高的起点。东部沿海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影响力领先优势明显,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自东向西阶梯状分布,呈现出一种不均衡的布局和状态。
“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的区域化发展,以及区域间和区域内部的联动将成为重要的发展引擎。未来,通过“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环渤海经济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文化经济圈的辐射带动和协同发展,可以优化配置市场要素,缩小文化产业的区域发展差距。
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上,北京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仍存在结构不够优化、创新不足、市场化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不少省份的文化产业结构仍然以传统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为核心,资源依赖较严重,而以内容创新、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则属于少数。各地文化产业面临转变发展方式、结构转型升级的挑战。未来为更好地释放文化市场活力,改革过程仍任重道远。
“文化+”,具体来说就是文化与科技、商业、媒体、互联网等不同要素融合,发展出新业态。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教授认为,“文化+”体现为文化要素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的融合创新,推动业态裂变,实现结构优化,提升产业发展生命力。“文化+”的第二层含义是用文化来提升各个行业,赋予一个行业和业态以更高的价值,可以让原本单一的产业链越拉越长,附加值越来越高,从而促进消费和产业的发展。
“文化+”的概念让文化产业形态的跨界成为可能,而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浪潮当中,无数的文化创客们迎来了春天。文化产业当中,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一个创业的平台,这些文化创客将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创新驱动的新引擎。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将文化产业建设成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愿景目标,未来文化产业发展将迎来“超常态”,而创新与创业组成的“双创引擎”,将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说:“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是新常态下的一个‘超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符合文化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的规律;开拓文化产业的活水源,每一位文化创客都可能成为创意十足的创业公司一员。文化产业新业态不断出现,也会成为新常态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支点。”
文化交流是“一带一路”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吴江波认为,随着这一战略的不断推进,文化产业本身将迎来巨大机遇:“‘一带一路’要发展,更多地要通过文化交流,特别是文化产品的交流、文化服务的交流、文化内容的交流,使大家能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然而,与直接的文化产品出口及其拉动的货物贸易相比,文化合作更重要的功用恐怕在于潜移默化中形成共同的观念和行为规范,形成更加合理、积极的思维方式,从而从源头上降低发生摩擦的概率,化解已经发生的摩擦。
对外政策与国内环境相互作用,发展对外文化合作,指导思想应当是促进、增强国内的文化统一性,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习近平、俞正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各宗教要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
“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同时,机遇期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进入到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窗口期。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批传统文化企业面临生死存亡,一批新兴文化业态正在寻求持续发展,传统与新兴结合,仍然任重道远,文化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文化需求不断增加,但需求结构和需求内容都在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在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正在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这一判断、这一要求,对文化产业同样适用。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推进“十三五”文化产业良好开局的重要指导原则。面对如今形势,需要贯彻四句话:“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这是保证“十三五”文化产业良好开局的基本思路和要求。
文化企业要发展,重点是发展骨干文化企业。要推动产业关联度高、业务相近的国有文化企业联合重组,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出版发行机构和出版传媒集团,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文化产业要发展,重点是创意文化产业。进一步坚持内容为王、创意制胜。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互联网+,促进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尽快成为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增长点焕发新动力、满足新需求。
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技术、创意、内容与市场需求对接,催生新型文化业态,是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突破口。
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运用有效的营销模式,带给人们独特的文化消费体验,是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一方面,要加强文化消费场所建设,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群众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另一方面,要在供给侧发力,深入研究市场需求的新特点,提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生产促消费。对于文化消费,既要着力扩大,也要注意引导。我国的文化企业,应该严肃考虑文化产品和服务所形成的社会影响,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是非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有利于形成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