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 平
发挥领跑作用 引领水效提升
◇ 纪 平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标志着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我国正式起步。
根据《方案》,引领行动将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全面铺开,通过定期滚动遴选出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树立标杆,发挥示范效应,并建立标准引导。作为水资源管理利用制度的重大创新和促进水效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对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
一方面,引领行动通过表彰先进、政策鼓励,有利于推动用水效率管理模式从单纯的“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而且通过对用水产品、高耗水行业、农田灌溉等领域的水效标杆进行正向激励,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纠正市场失灵,发挥政府对节水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根据各领域的节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产业结构、可实现的技术改进等情况,通过持续更新水效领跑者指标,逐步提高水效领跑者要求,始终保持只激励水效最高的少数标杆,可以杜绝领跑者不思进取、“一招鲜,吃遍天”的现象。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水效领跑者行动具有系统性、开创性、探索性,积极贯彻落实《方案》,切实推进水效领跑者行动,还需要做好相关的基础和配套工作,在实践中切实发挥好行动的引领作用。
推进水效领跑者行动,需要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应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出台配套措施,特别是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细化方案内容,做好协调配合,形成落实合力。
推进水效领跑者行动,需要健全水效标准体系。逐步建立以国际领先水平为标杆的水效领跑者衡量标准,并将水效领跑者指标与产品、企业和灌区的节水评价体系相结合,以带动形成技术创新升级风潮,提高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水效领跑者行动,还需注重加强跟踪督查和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水效领跑者的遴选和发布流程,确保水效领跑者遴选过程的客观公正,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完善。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让真正的水效领跑者成为典型标杆,发挥示范效应。
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关乎山清水秀与国泰民安。如今,变革正当进行时,期待水效领跑者们能够切实发挥领跑作用,引领水效提升,促进用水产品、高耗水行业、农田灌溉等领域不断改进技术、加强管理,实现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观念转变,推动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再添强大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