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珠西安培华学院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710125
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社会责任的再思考*
张海珠**
西安培华学院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125
摘要:失独家庭,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而产生的一个社会群体。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成了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针对这一社会问题主要从社会责任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社会责任
失独家庭通常指独生子女死亡,而其父母错过生育年龄不能再生育子女也不愿收养子女的家庭。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针对特殊国情,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经过30多年来的努力,人口数量得到有效的抑制,经济快速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我国形成独生子女家庭结构,随着社会生存风险的不断增加,我国失独家庭的数量也在日益增多。21世纪,我国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而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更是迫在眉睫,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使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晚年陷入困境,而且也会影响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政府公信力。
(一)建立失独群体养老院
失独家庭最为担心的问题是“养老送终”问题,虽然目前有不少的公办及社会养老机构,但失独家庭很难通过这些机构来实现养老问题。首先是这类机构的力量无法满足这方面的社会需求,而且其顾虑重重,这些养老机构通常需要监护人的签字担保。失独家庭存在无人签字或不愿意找其他亲属逐年签字的情形。其次,这些养老机构里还住着其他老人,失独老人担心和这些老人在一起生活居住,通常会涉及到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话题,通常也不愿意去普通的养老院。因此政府应该建立一些针对失独家庭养老的专门服务机构。还可以发挥社会群体各方的力量来充盈失独家庭养老民间机构,可以给他们一定财力补助或政策扶持,但同时要对他们适度监管,既能确保他们能有一定的盈利空间长久的维持和经营下去,又不能使他们完全沦为盈利机构,使失独家庭最终无法享受这部分养老院的养老资源。
(二)通过社区养老来实现居家养老
政府对失独家庭经济上的帮扶可以在经济层面解决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然而失独家庭在精神上承受的痛苦与孤独确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问题。这需要鼓励社会的各种力量,特别是社区工作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失独家庭情感的帮扶和精神抚慰。家庭养老是他们最为习惯了的一种养老方式。而社区与老人生活联系最为紧密,便于进行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可以通过综合资源的整合来实现相互帮扶。例如低龄老人可以照顾高龄老人或低能老人,来储蓄自己的爱心。待到自己高龄时可以通过以储蓄爱心来享受社区低龄老人照顾。低龄老人可以帮助工作繁忙而无人接送或照看子女的年轻人来解决困难从而储蓄爱心,而年轻人依据自己情况为社区老人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生活照料,来实现社区内部的帮扶爱心接力与循环。
(三)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自我救助
现今是一个互联网异常发达的时代,失足家庭问题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来解决一部分问题。例如失独者之家网站为全国失独群体,失独家庭,失独老人和志愿者公益团体建立一个抱团取暖情感交流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失独家庭可以进行同城群体聚会,互相寻求精神慰藉和关爱;也可以通过这个网站来认亲,以此来弥补自己失去子女的内心孤寂;还可以发布自己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医疗急救机构和养老机构的需求信息,解决养老需求;社会爱心人士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成为失独家庭的爱心志愿者,为失独家庭奉献爱心。失独家庭可以通过QQ群和微信群建构相互关爱的桥梁,实现心理上的相互慰藉,缓解孤寂的情绪。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爱失独家庭
中华民族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非常有利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爱老人,特别是失独老人这个特殊群体。象2014年3月28日成立的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会是我国第一个由民政部主管、专门为失独老人服务的全国性基金会,基金会成立后以失独老人为扶助重点,通过直接救助、社区救助、养老机构救助、创建失独老人养老院等方式,为失独老人提供生活救助和精神抚慰。目前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会已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价值逾1000万元捐赠款物。基金会已与四川省北川县民政局和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街道办事处签订协议,分别为两个辖区的233名失独老人提供救助,包括为老人发放爱心卡和观影票、每年为失独老人组织一次体检、每年为失独老人过一次生日等。我们应该总结推广这一经验,使之在全国蔚然成风,为更多失独老人送去关爱。
(五)有房的失独家庭可以“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这是一个可以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好经验。国人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失独家庭无子女来继承房产,因此他们将自己的房屋抵押出去,“以房养老”就少了很多思想顾虑。然而我国的“以房养老”还处于试点阶段,国人思想认知上还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加之“以房养老”涉及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经营、管理和执法,都需要摸索积累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监管制度。但是应该肯定的是“以房养老”为有房的失独者多提供一种新型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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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雨蒙.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创新论坛,2014(07).
[2]孙炜红.失独家庭养老困境研究[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9(4).
[3]金珑嘉.失独家庭现状及其养老问题研究[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29(4).
作者简介:**张海珠(1978-),女,陕西华县人,西安培华学院人文学院法学系教师,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基金项目:*本文是西安培华学院2015年度校级立项科研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名称:《我国失独家庭养老现状及对策的研究》(课题编号: PHKT20150711)。
中图分类号:D922.1; 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4-0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