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

2016-02-04 20:54
中国水利 2016年6期
关键词:水价节水水利

特别关注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胡四一(十二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水利部原副部长)

农业水价改革要最大程度调动农民节水用水管水积极性

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情况和近期工作部署看,下一步农业水价改革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水利工程有人用、没人管、没钱管的问题,以及要最大程度地调动农民节水、用水、管水的积极性。薄弱环节和短板主要有三:一是供水计量设施不完善;二是农业水权归属不明晰;三是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还未形成。

李原园(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

让价格和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水价机制并不完善。若要既反映水资源稀缺情况又反映供水成本,维持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还能规范、引导合理的用水行为,让价格和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一个基本方向。如果能将水价和水权这两个方面组合实施好,可以对我国农业用水行为和效率发挥巨大的调节作用。

【饮水安全】

张天任(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党总支书记)

实现农村饮水由“解困”向“安全”转变

农村饮用水安全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影响农村饮用水安全的隐患依然存在,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主要存在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供水水质达标率较低、水质检测处理能力较弱、水源地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要实现农村饮水由“解困”向“安全”转变,建议实施水源保护,严格区内行为;实行集中供水,避免发生风险;加大财政支持,完善技术体系;强化责任监管,实行联防联治。

张琼(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

提高贫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补助标准

将贫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纳入规划重点,各级财政全面提高贫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补助标准。国家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在研究制定巩固提升补助标准时,实行差异化政策,对贫困山区农村出台更加优惠的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行据实补贴、政策兜底,不漏一户不掉一人,确保让贫困山区农村居民吃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水资源管理】

窦希萍(全国人大代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

长江水资源保护亟待加强

建议尽快启动长江保护立法工作,在国家层面强化长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科学规范长江治理、开发与保护各方面关系。同时要建立跨省行政区水质交接制度和以水功能区为单元的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各行政区在保护长江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河流允许纳污总量与陆域污染源削减的倒逼机制,用污染物总量控制替代现行的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控制制度。

曹小红(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天津市副市长)

京津冀协同发展需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处理好水资源供需矛盾是前提。建议:一是明确治理思路,抓好顶层设计;二是理顺水价体系,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三是落实水量总控,加强流域管理;四是提高监控能力,坚决压制超采;五是遵守制度红线,做好安全用水;六是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将河道生态流量和湿地生态用水指标纳入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王承德(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顺天德中医医院院长)

保护水资源刻不容缓

水资源保护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建议把保护水资源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将水资源作为国家经济发展及宏观调控的重中之重,将水的供求以及开发利用优先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同时加强水危机宣传教育,让全党和全国人民都立即行动起来,营造主动水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水生态保护】

马志伟(全国政协常委,青海省政协副主席)

建立完整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

三江源系列保护工程的实施带来了生态环境的好转,区域生态恶化的局面有所遏制。但从长远看,这种治标不治本的“输血式”工程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增加自身的“造血”能力,生态问题有可能反弹。因此,建立完整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势在必行。完整的生态补偿机制,对解决三江源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突出矛盾,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地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投融资】

纪 冰(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水利厅厅长)

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解决“回报点”问题

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增长机制,必须在发挥公共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快研究出台相关引导扶持政策措施,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和管理。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要解决“回报点”问题:一是大幅提高工业或城市的原水水价,确保项目的合理盈利水平;二是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赋予建设单位土地二次开发经营权,合理分享土地开发增值等。

【水法制建设】

刘雅鸣(全国人大代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要加快推进“长江法”立法进程

加快推进“长江法”立法进程,将其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中的优先项目,可为打造我国新经济支撑带提供法治保障,解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要通过梳理与平衡长江流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多种功能以及依附其上的多元利益关系,确定不同类型法律权利的优先位序,建立权利冲突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具体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和管理权限,达到建设健康长江的流域保护目标。

杨 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副局长)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水资源流域管理立法

流域综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立法对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面对水环境安全日益严峻的形势,借鉴发达国家已有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国的国情,从国家层面完善水资源流域管理立法,促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南水北调】

李津成(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原副主任)

积极完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相关政策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一年多以来,已累计供水30多亿m3,成为北京、天津、郑州等多个城市的常备水源,发挥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随着调水进入常态化,当前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建议各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使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质安全得以保障;加大力度解决城镇河段水质不达标和阻隔岸上污染物入库入河问题;将资金分配与水源保护的任务挂钩,协助水源区省市关停污染企业、保障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等举措。

【水利扶贫】

范小建(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国务院扶贫办原主任)

巩固水利扶贫成果,因地制宜施策

水利扶贫重点工作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是饮水安全问题,尽管“十二五”规划内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但是在非项目区可能还会有一些遗留问题,已经实施过的地方问题还有可能反复,所以要注意巩固成果。二是在资源性缺水或工程性缺水的地区,要根据地区特点,实施针对性措施,最大程度地发挥水利扶贫工作的效率与效益。

建设生态文明,不仅体现在具体的保护和治理措施上,更是一场涉及生产、生活、思维方式的认知变革,代表委员们认为必须首先依靠制度和法治。“在管理措施上,要推动法治建设,把长江治理开发保护推上法制轨道。在工作机制上要不断完善,建立流域、区域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齐抓共管。”全国人大代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刘雅鸣呼吁加快推进《长江法》立法进程,将《长江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中的优先项目,为打造中国新经济支撑带提供法治保障,解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已成为代表委员们的共识。“谋求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处理好水资源供需矛盾是前提。”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曹小红建议:要落实水量总控,提高监控能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并纳入政绩考核。

为治水兴水建言献策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发展农业节水”“建立完整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京津冀水污染防治协作联动机制”“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投入机制”……在两会共商国是的平台上,代表委员们立足国情水情,为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现在节水、供水、水污染治理等工作都进入了攻坚战,到了‘啃硬骨头’的时候,就是要动结构、动布局。”汪苹委员认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三期叠加”的阶段性局面,统筹加强水利建设是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水价机制并不完善,不合理的水价会成为节水、用水、水资源配置等各方面的障碍。“怎样既反映水资源稀缺情况,又反映供水成本,维持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还能规范、引导合理的用水行为?让价格和市场的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是一个基本方向。”提及作为水利改革重点、难点的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李原园认为,如果能将水价和水权这两个方面组合实施好,可以对我国农业用水行为的规范和效率提高发挥巨大的调节作用。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就是要在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工程、管理、价格、技术等措施,提高灌溉供水保证率,提升农业生产能力,进而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十二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水利部原副部长胡四一分析指出,从试点情况和近期工作部署看,下一步农业水价改革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水利工程“有人用、没人管、没钱管”的问题,以及要最大程度地调动农民节水、用水、管水的积极性。

水利投入不足、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仍然是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制约因素,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水利厅厅长纪冰对此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水利是重要的基础设施,需要的资金量很大。在财政收入增速趋缓、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新常态下,中央财政投入增长相比需求显得乏力,省、市、县财政配套投资压力有所增加。”他建议,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增长机制,在发挥公共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快研究出台相关引导扶持政策措施,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和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认为,投融资机制创新同样也能为“海绵城市”建设带来活力,他表示:“运用更多的资金投入形式,如PPP模式等,再结合合理的奖补手段,可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节水护水至关重要,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作为“中国节水大使”之一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京剧院艺术发展中心副主任、著名京剧演员袁慧琴对《报告》中提出的“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深表赞同:“面对水资源紧缺的现状,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宣传节水、主动节水,否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思想意识非常重要,要时常想想我们能为后人带来些什么。”

在新时期的“治水清单”上,在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中,强化水资源管理、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工作都被打上了“着重号”。

向全国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十三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如此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治水承载起人民的崭新期待。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将水利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分突出的位置,对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等许多方面作出了决策部署,明确提出2016年再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今后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3%等,任务具体,要求明确,举措有力。

同样,“十三五”规划纲要为今后五年水利建设开出了“工作清单”,明确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支撑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对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行科学规划,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作出重点安排,对推进水价改革、培育水权水市场等提出明确要求,把强化水安全保障摆在重要位置。

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李原园说:“下一步,水利工作还有很多,如谋划和编制好水利‘十三五’规划、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还有如何推进水生态修复治理、河湖休养生息等。每一项任务都需要下大功夫。”

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的当日下午,水利部迅即召开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两会精神。陈雷部长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主动作为、善谋勇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水利工作目标任务。陈雷部长结合当前水利工作提出八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两会精神,抓好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二是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营造改革发展安澜环境;三是进一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四是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发挥拉动经济增长作用;五是着力提高民生水利发展水平,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六是不断深化水利改革攻坚,健全完善水治理体系;七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使命;八是继续发扬优良传统,认真办理两会建议提案。

“向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陈雷部长的话语铿锵有力,既是对水利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发出的动员和号召,也是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玉兰吐蕊,春号吹响,2016年的春天一派生机盎然。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肩负起人民的期待与重托,开启水利事业新的未来! ■(代表委员观点由本刊两会记者组安天杭、刘文杰、李旸采访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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