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和改进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的思考

2016-02-04 20:21窦立玮
中国水利 2016年4期
关键词:编报列支结题

窦立玮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100044,北京;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100029,北京)

对加强和改进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的思考

窦立玮1,2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100044,北京;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100029,北京)

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改进措施

随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实施,国家对科技项目(课题)的经费投入逐年加大。近年,我国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以20%的增长率增长,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

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经费投入也不例外,据某科研单位统计,“十二五”期间较“十一五”翻了一番,水利科技取得的成效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与此同时,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的不断增长也对科技经费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在水利科技经费管理方面,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财教〔2011〕434号)文件精神,科技经费管理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从近年来在开展项目(课题)预算评审、中期检查、财务验收和国家审计以及中介机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来看,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在编报预算、预算执行、验收等管理环节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项目(课题)实施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剖析,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费管理的措施方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

1.内控制度不完善

有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经费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不完善,除了上级的法规制度外,对项目(课题)的管理和经费使用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该制度,致使在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招投标、签订合同、结题验收等环节中不能有效地、合法合规地保证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2.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不匹配

科研项目(课题)在执行过程中虽然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但是,在项目(课题)预算申报时,一定要与项目(课题)的绩效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地编报预算,否则,就会出现有的预算科目大额结余经费,有的预算科目大额超支经费。例如: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科目的预算,必须要结合项目(课题)应完成的绩效考核目标(论文、专著、专用软件等价额、数量)构成来测算,使之互相匹配。

3.预算执行不规范

项目(课题)预算执行依据是上级批复的任务书和经费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招投标、合同签订、预算调整、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预算调整等,要依据上级批复的任务书和经费预算,充分体现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4.提交结题验收的资料不完整

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包括财务验收)是对项目(课题)完成情况的成果检验,但是,有的单位存在提交的总结报告不完整、招投标手续不完备、预算调整程序不合规、合同执行文本不齐全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结题验收的规定和要求在进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提交完整齐全的结题验收资料。

二、加强和改进管理应采取的措施与方法

1.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

从当前审计的角度看,审计除了关注项目(课题)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外,更多地关注绩效审计。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需要结合实际,对经费管理体系、管理环节、管理的规章制度等内控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对承担1 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课题),除执行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外,要针对经费的分配、项目(课题)核算、预算执行中的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拨付审核、结题验收等环节制定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以提高科研工作的服务保障效率,最终服务于科技创新性活动的发展。

2.提高预算科目申报质量的主要方面

项目(课题)预算科目是预算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级对预算评审和批复预算的重要依据,预算编报的好坏直接影响预算的质量。在实际工作中,对每个预算科目的预算编报除了要结合绩效目标、相关标准、公允价格等测算外,更要关注国家相关部门对预算编报的现行规定和要求,以便提高预算编报的质量和经济合理性。对每个预算科目的预算编报要重点关注如下内容:

①设备购置费科目。一是列示的所需设备要按预算编报要求提供品名、单价、数量和三家以上询价单;二是对购置价值超过 100万元(含)以上的单台或成套设备,需一并上报 “购置大型设备申请书”和专家论证意见;三是不要列报单位已具备的专用/常规或通用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和基建设施等;四是要对申报预算的设备用途与课题任务的相关性充分说明;五是对试制设备的成本构成要有价格分析等。

②材料费科目。一是要列示材料数量、品名、单价、金额,同时对预算编报的文字说明要详细;二是列支的材料费与试制设备科目、测试化验加工费科目不能交叉重复编报。

③测试化验加工费科目。一是要按规定列表反映委托测试的单位名称、资质、测试内容、次数、单价、金额以及价格构成依据说明;二是与材料费科目不能交叉重复列报;三是预算中不能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方式进行研究任务分包。

④燃料动力费科目。一是要按规定列支可以单独计量的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以及相关设备运行时发生的水、电、气、燃料费,不能将不可单独计量应列间接费开支的办公仪器设备使用费及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在此科目列支;二是不能将应列差旅费的科学考察发生的燃油费列支;三是对允许列支的燃料动力费的数量、单价、金额的测算要有必要的文字说明材料。

⑤差旅费科目。一是要按现行的差旅费标准和出差的时间、人次、地点测算;二是对允许列支的科学实验和科学考察等燃油费、租车费、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注册费等价格测算要体现经济合理性,且依据和文字说明要充分;三是差旅费与会议费预算不能有交叉、重复计算。

⑥会议费科目。一是要按现行的会议费规模、标准、人/天等规定测算预算;二是对一般性学术会议要严格控制;三是会议费不能与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交叉编报。

⑦国际合作交流费科目。一是充分考虑列支与项目(课题)相关的考察、学术交流;二是出国(境)的目的地、内容、经费标准测算依据要充分说明;三是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注册资金测算依据要充分,不能盲目编报。

⑧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科目。一是不应列支通用操作软件、办公软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或协作单位已具备的专用软件,这些软件不符合现行科目开支范围;二是不应列支专利维护费、手机和固话费、日常办公网络费和移动上网卡费等;三是对购买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专业软件,要提供3家以上报价询价单,对单套专用软件价格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要一并随预算申报书提交“购置大型设备申请书”和专家论证意见;四是对列报的专用软件的用途,主要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与项目(课题)的相关性、必要性、数量的合理性要说明详细;五是对论文发表、出版专著、查新、专利申请等数量和文献资料购置金额的测算要与绩效目标相关并作必要的文字说明。

⑨劳务费科目。一是现行规定不能列支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以及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的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二是课题组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标准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地区单位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作依据;三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与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相关性要作说明;四是“预算说明表”中人员数要与预算申报书中“人员基本情况表”中相应数据相一致,劳务费预算金额要与工作量相匹配。

⑩专家咨询费科目。一是列支的专家咨询内容要与课题任务目标相关;二是不能列支课题组参与人员、管理人员咨询费;三是咨询专家的人/次要合理,将现行的标准作为测算预算依据。

当然,除了上述10个方面,还有一些其他支出科目。一是项目 (课题)编报指南中如果没有特定规定允许的可列报内容,就不能编报预算,而且此科目预算与直接费科目内容不能交叉重复列报;二是应在间接费开支的内容不得再在此科目编报预算。

同样,对于间接费预算,一是要按间接费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二是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与子课题或协作单位之间间接费分配之和只能小于或等于项目(课题)间接费总额。而对于项目(课题)预算中承诺的自筹配套资金,一是在上报预算时要按相关部门规定附配套资金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所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二是配套资金的证明(承诺)对资金来源要作明确的文字说明。

3.提高预算执行实际效率应把握的几个方面

从当前审计机构对项目 (课题)经费的审计内容来看,主要是审核科研经费在预算执行中管理是否科学、规范,是否有挪用和浪费等现象;审核科研经费在批复预算与实际执行中是否有偏差,项目预算资金及配套资金是否按预算到位等。因此预算执行的好与坏直接影响项目 (课题)的正常开展。在实际执行中,需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①项目(课题)预算执行文本要规范。上级批复的预算文本是预算执行的依据,当上报的项目(课题)预算与上级实际批复的预算数不一致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批复预算(科目金额)重新调整上报项目(课题)实施方案和预算。

②实行项目(课题)专项核算。对项目(课题)经费包括子课题单位(协作单位),要按规定和要求在本单位财务设帐单独核算或专项课题核算。

③合同签订要规范。项目(课题)主承担单位与子课题 (协作单位)要按要求签订正式合同,不能用总预算或任务书代替,在签订正式合同时要按预算科目分解合同预算。

④预算调整要及时,调整程序和审批要规范。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现行相关文件规定,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审批权限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因此,预算调整要在执行过程中按程序和权限及时办理,不能在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时,才根据审计意见补办预算调整审批手续,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家对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⑤项目(课题)招投标要规范。对预算执行中涉及政府采购目录、招投标法规定限额的商品、服务等,要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招投标手续。

⑥外委合同与项目(课题)任务书或批复的预算中的协作单位名称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时要按程序和权限履行变更报批手续。

⑦测试化验加工费签订的协作合同与项目(课题)预算批复中的委托测试单位名称、金额要一致,否则要按程序和权限履行变更报批手续。

⑧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要规范。发放时领款人的身份证信息要齐全。

⑨资产管理要规范。对项目(课题)开支后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及时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4.提交结题、验收资料要齐全完整

项目(课题)结题、验收是科研项目(课题)管理的重要环节,用以评价科研经费活动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对比关系,判断国家财政资助的项目(课题)的目标是否达到,实际成果与预期成果有哪些差异等。因此,在结题、验收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提交的结题验收资料齐全完整,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①项目(课题)结题总结报告内容要完整,包括牵头单位总结报告和各子项目或子课题总结报告等。

②项目 (课题)结题审计报告要规范。要按财政部、科技部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名单库选择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对审计的项目(课题)财务帐面结余数的认定和审计日后的应付未付及后续支出计划认定要合理,且需提供文字说明材料。

③项目(课题)验收时要按规定和要求提供审计日后的应付未付及后续支出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否则,直接影响财务验收结果。

④项目(课题)验收时,要按规定和要求提供中介机构对项目 (课题)审计指出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等相关资料。

⑤对于项目(课题)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在结题前要按规定对合同执行情况组织自验收。

⑥对于项目(课题)涉及招投标的事项,在验收时要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履约保函等相关文本。

⑦项目(课题)在验收时要按规定和要求提供项目(课题)在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调整、批复,合同变更等需验收专家确认的相关资料。

三、结 语

水利科技项目 (课题)经费管理,只有在预算申报、预算执行、结题验收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相关部门的财经法规和规定要求办理,才能提高预算申报质量,提高预算执行效果。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是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项目 (课题)的经费管理,切实把国家投入科技的经费管好用好,我们必须在项目(课题)立项、预算申报、预算批复、预算执行、项目(课题)验收等关键环节抓住抓好,用财经法规制度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工作,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践证明,科技经费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科技项目 (课题)的正常开展和最终成果验收(包括财务验收)。

[1]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11号)[R].2014.

[2]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R].2011.

责任编辑李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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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23(2016)04-0046-03

2016-01-08

窦立玮,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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