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亚明
鹅死事小
文/黄亚明
明朝有个规矩,官员赴任,得独行。要求不带老婆娃儿,不带仆人厨子,不带超过80斤的行李。还有个变态要求,不准骑马,不准吃鹅。
这在吃货眼里,无比悲催。不准吃鹅,类似今天不准广东人喝早茶,不准湖南人吃辣,不准温州人吃海鲜。因为鹅是明朝的一道豪华菜、身份菜。
皇帝觉得鹅馔真的很尊贵。比如明宪宗朱见深同学,就是宠爱保姆万贵妃、玩姐弟恋的那位,巨爱吃鹅,御膳房里每天得安排“三羊、八鹅”。到孝宗朱佑樘,觉得老爸不够节俭,每天吃鹅数量减少,只宰1只羊、3只鹅。《烬宫遗录》说,崇祯帝和皇后坚持吃斋,每月10天禁荤,嘴里淡出个鸟来,让御膳房大厨改善伙食。“将生鹅退毛,从后穴去肠秽,纳蔬菜于中”,再把鹅放冷水里煮开,取出,用酒洗干净,用麻油烹煮。俩老头老太,吃得津津有味。
官方正式宴会,没吃鹅,客人都不好意思。明朝的知县沈榜说,乡村尊贤养老,搞乡饮酒礼,根据宾客等级,分为上、上中、中、下4类酒席,猪羊牛鱼必备,肉量则依次减少,但上席用“大鹅”,其他档次酒席只能用鸡。上席的1只大鹅,几乎能买下席的7只鸡。
牙人(中间商)请客,拉关系,找靠山,吃鹅才上档次。浙江桐乡一带,牙人想从国企老板或私营大哥那里捞点好处,天天请吃。开宴菜,便是鹅!
鹅做赠品,拿得出手,上得台面。《金瓶梅》里,韩道国犯事,求助西门庆通融,摆平后,韩道国致谢,送给西门庆“一坛金华酒,一只水晶鹅,一副蹄子”。《时尚笑谈》记载,某秀才,送鹅给学官,学官说,俺吃鹅吃伤了胃,这活鹅我放哪养哪。于是和学生商量,学生大不愤,云:“鹅(饿)死事小,失节(节日)事大。”搞得学官尴尬不已。
明代有个王世贞,自曝家丑。他老爸从御史岗位光荣退休,某巡按为表达人走茶未凉、人间有大爱的胸怀,专门登门拜访。王老一激动,上了十几道菜,其中有道“子鹅”。只是这鹅,不是整鹅,头和脚都换成了鸡头鸡脚,身子才是鹅。干吗?伪装呗!明朝法度,御史品级不够,还没到吃鹅的份儿。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