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祥东, 罗顺林
((湖北省地质局 武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湖北 武汉 430051)
武汉市突发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探析
廖祥东, 罗顺林
((湖北省地质局 武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湖北 武汉 430051)
结合2016年灾后防治工作现状,查找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从应急调(排)查、应急勘查评价、应急监测、搬迁避让及重建规划、应急工程治理、总结和评估等六个方面开展灾后防治工作,对武汉市今后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突发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武汉市
2016年6—7月份武汉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到特大暴雨,诱发了大量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危及武汉市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形势十分严峻。此次突发地质灾害种类较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和灾害损失呈上升趋势,多位于低山丘陵地带,大部分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截至2016年7月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突发地质灾害56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分布于11个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2%,地质灾害威胁0.4万余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威胁财产达1.5亿元。从突发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现状分析,查找当前灾后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探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对武汉市今后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016年6—7月份强降雨期间,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多部门的配合下,通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依托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应急保障措施有效发挥等,灾后防治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防灾减灾成绩较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得到贯彻落实。近年来,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武汉市强化了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化、法制化工作建设,除全面落实国家、省级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法规政策外,还结合本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制定了符合本地区的《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武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应的配套保障办法,使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
(2) 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渐趋完善。经过多年发展,武汉市形成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国土局、矿管站(国土所)构成的多级地质灾害管理监督机构,自上而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基本理顺;由政府牵头—部门组织—街道社区落实—群众参与(由专业队伍指导)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已建立运行多年,防灾作用明显;初步建立了街道(乡)、社区(村)、国土资源所及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四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明确了地质灾害点监测负责人和各级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追究制,从而保障了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有序地展开。
目前,突发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没有全面开展,基层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应急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防治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灾后防治工作进展缓慢。主要问题表现在:
(1) 基层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根据此次降雨期间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发现部分地区基层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造成部分地区自主防灾减灾能力不强,灾后防治工作相对不足,亦存在灾情(险情)信息报送不及时、瞒报、谎报等情况。
(2) 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有待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防灾意识认识不足,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突发地质灾害疏散撤离的群众,出现自行返回房屋或拒不撤离的情况。
(3) 应急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地质灾害突发后,出现社区或街道不知道向哪个权属部门上报的情况,撤离疏散受威胁群众后,不知如何开展下一步防治工作;撤离疏散的群众不知如何安置或什么时候确定可以安全返回等情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职责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应急管理有待完善。
(4) 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力量薄弱。基层识灾、防灾能力有限,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类型、成因不明确,信息报送难免错误,不能在第一时间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或引发次生灾害,延误受灾人员、财产的抢救、撤离时间。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和配套设施普遍缺乏,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突发地质灾害应对机构,其应对力量较为薄弱,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高。
(5) 防灾资金投入不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部分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财政经费没有保障,出现撤离疏散群众或应急工作产生的费用不知如何支取,进行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的费用不知如何申请的情况。目前,多元化、多渠道的社会投资体系尚不完善,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或监测所需经费缺口较大,筹集资金有一定困难。
通过对武汉市汛期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分析,结合武汉市地方特色,突发性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论证、加强调查、合理规划、确保安全、加强监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监测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分轻重缓急,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应急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1]。灾后防治工作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
(1) 应急调(排)查。发生地质灾害后,需对灾害点影响区、危险区开展全面细致的应急调(排)查工作,及时掌握灾害体发展动向,做到早发现、早避让、早处置,避免灾害体进一步造成破坏或引发次生灾害,并提出下一步防治工作建议,确保灾害点影响范围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调(排)查工作要深入,不留死角,尤其抓好危及城镇、学校、人口聚居区(安置点)、大中型工矿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重点文物单位等重点保护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工作。
对调(排)查出的隐患要尽快落实补充完善防灾预案,做好公众地质灾害和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群众识灾、防灾、避灾的意识。
对应急避险的群众是否能够安全返回原居地进行调查评价,提出建议;对认定确实不能居住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由所在街道(乡)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因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的日常生活;可以暂时返回居住的地质灾害影响区,要制定防灾预案,对所有受威胁的居民发放“明白卡”,部署防灾避险工作。防灾预案应对灾点的详细位置、通讯方式、预警信号等表述清楚,确保受威胁群众及时按照逃生方向和路线及时、准确地在最短时间内逃离现场。
(2) 应急监测。群测群防:按照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针对突发地质灾害开展群测群防工作,要求落实监测员,做好监测记录,有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专业监测:对成因复杂、变形大、危害严重的突发地质灾害体,开展专业监测;及时分析其发展演变趋势,为下一步开展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提供决策依据;险情解除的地质灾害,经复核后予以核销。
群测群防内容:变形体表面裂缝、建筑物的墙体和地面裂缝、影响区内边坡裂缝等;房前屋后人工边坡支护结构变化;坡脚和坡面地下水水量、浑浊度、颜色、流动形态变化;坡面地表水渠、蓄水池渗漏程度;山坡树木生长形态变化;斜坡上水田、果园、菜地、水渠的平整性变化;山坡或沟谷松散物变化情况,堆弃物流失、冲刷、淘蚀程度;岩质山坡危岩基座松动、岩石开裂变化、块石脱落情况;沟谷河水流量、浑浊度、颜色变化等。
专业监测内容:以地下水位、地表水、降雨量、地面裂缝、地表形变、地面沉降、滑坡推力、坡体深部位移等对象来进行监测,可采用多项内容监测相互验证、互为补充。
监测周期:非汛期简易监测和宏观巡查一般为10天或半月一次,雨后增加观测一次;汛期监测,为每1-2 d监测一次,若发现监测点有异常变化或在暴雨期、暴雨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加密观测次数。专业监测采用自动化实时监测。
(3) 应急勘查评价。根据应急调(排)查工作确定需要进行搬迁避让或应急工程治理的,应开展应急勘查评价工作。
应急勘查评价工作内容包括:详细查明突发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变形特征、危害程度、对地质灾害成因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价;进一步复核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提出应急工程治理建议或搬迁避让及重建规划建议,编制专业技术报告。
针对工程治理难度大、费用高、确需搬迁居民的地质灾害,采取搬迁避让措施。针对规模大、威胁人数多、无法实施群体搬迁避让、影响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应急工作治理。
(4) 搬迁避让及重建规划。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地质灾害点,根据综合评估,确定原地重建或另选新址重建,搬迁避让应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原址重建的,根据灾后防治和灾后安置需要,须进行房屋选址勘察和监测,全面查明灾区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危害程度及灾害风险等,编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体方案,提出灾后重建规划建议,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基础设施。
异地重建的,应成立灾后选址地质调查组,对新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充分吸取本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加大地质灾害防范力度,对灾后拟建场址的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地质、地质灾害危险程度等进行调查评估,为灾后重建选址提供科学依据。
(5) 应急工程治理。进行应急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需开展工程治理设计(可研)项目实施方案的论证、审查工作,申请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资金,实施应急工程治理,服务灾区恢复重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程治理,主要有排水措施、削方堆载、支挡工程、拦截措施、坡面防护及其他工程措施等。其中排水措施可分地表排水、地下排水;支挡工程常见的有挡土墙、抗滑桩、锚固等;拦截措施有拦石墙、拦栅网、拦挡坝、柔性防护网等;护坡形式有横向护坡、格栅(室)护坡、植基绿色护坡;其他工程措施有固结灌浆、阻滑键(栓)等。
(6) 总结和评估。对较大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指挥部组织编制应急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市应急委。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突发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与过程、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处置方案与实施情况等。
同时灾后防治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应根据情况适时成立应急工作调查小组,组织专家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市应急委。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和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评估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现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灾后防治工作投入产出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并下发至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突发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防灾形势的严峻性,积极行动起来,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加强防灾队伍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和落实突发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2]。
[1]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3年版)[EB/OL].(2013-11-04)[2016-08-01].http://www.wuhan.gov.cn/hbgovinfo/szfxxgkml/yjgl/yiya/201506/t20150629_35383.html.
[2] 胥良.灾后恢复重建中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J].四川地质学报,2008,28(4):365-367.
(责任编辑:陈姣霞)
Analysis of Post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Wuhan
LIAO Xiangdong, LUO Shunlin
(WuhanBrigadeofHydrogeologyandEngineeringGeology,Wuhan,Hubei430051)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ost disaster prevention,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the paper finds out the current existing problems,puts forward to carry out post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from six aspects such as emergency investigation,emergency exploration evaluation,emergency monitoring,relocation & reconstruction planning,emergenc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It has certain reference significance to carry out prevention work after the disaster of sudden geological disasters.
geological disasters; post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Wuhan City
2016-08-29;改回日期:2016-10-11
廖祥东(1988-),男,工程师,地质工程专业,从事地质灾害勘查设计、防治等方面的工作。E-mail:liaodosk@163.com
P694
A
1671-1211(2016)06-0938-03
10.16536/j.cnki.issn.1671-1211.2016.06.025
数字出版网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42.1736.X.20161109.1112.038.html 数字出版日期:2016-11-09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