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查,每个人都有事”背后
问题官员被查时有什么反应?近日,媒体在盘点时提到了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他存在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等多项违纪问题。面对省纪委下达的“最后通牒”,他却说出了这样的话,“我当这么大的官,你们要调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纪委该先查他们才是。”
不管是落马官员的忏悔录,还是问题官员被查时的反应,仔细推敲其话语逻辑,都能够从侧面反映出官员群体对反腐的认知问题。从刘富才被查时的回应看,仅上面短短的一句话就表达出了相当丰富的信息,反映了不少官员对反腐工作的认识误区。
误区之一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给一个群体定性。“要查,每个人都有事”,隐含的逻辑是官员做到厅级及以上的位置,就一定是“不干净”的。其实,不管级别高低,腐败都与绝对的权力有关,而不是位置。而且,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已是少数。自己被查还要给一个群体贴标签,注定不会赢得同情。
误区之二是认为“小贪不怕,少拿没事”。某些官员似乎认为自己达到了一定级别,有些违纪问题就“不叫事儿”。应看到,“勿以恶小而为之”,有多少官员的堕落,都是从小贪开始的呢?越是认为“小贪不是事儿”,就越容易击溃自己的“拒腐防线”,最终越陷越深。
误区之三是面对错误不知反思,反倒沉醉于“比烂”的思维中。“比我事大的也有,纪委该先查他们才是。”在他看来,反腐似乎必须要先查出有问题的大官,这明显是对反腐工作的误解。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强调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反腐一向是根据党纪和国法,而不是问题的严重性。这种“比烂”的思维要不得。
误区之四是将自己被查的原因归咎于运气差,甚至是认为被“选择性反腐”了。如果自己被纪委调查时,觉得很冤屈、不服气,就不能从根本上反思问题是出在自己身上。这样的归咎,显然有侥幸心理在作祟,并没有认识到反腐的高压线碰不得。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反腐工作这样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党员干部都应该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内涵,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心存一丝侥幸。对“先查事大的”的这种回应暴露出的反腐认知误区,需要反思和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