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为 朱天梅
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研究★
■刘为朱天梅
本文通过对我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现状的实地调研与问题分析,提出了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的对策与措施,对我国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少数民族文献遗产传承保护
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各个少数民族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少数民族政治、历史、经济、军事、天文、历法、医药、教育、文艺、哲学、伦理、宗教和民俗等方面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画、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1]。在国内外广泛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背景下,本文以我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为研究对象,调研其保护现况并对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传承保护对策,可为我国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保护传承提供借鉴。
(一)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对民族文化传承的价值
1.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具有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研究价值
如《慕格山出土文献》是唐代形成的民族文字外贸文献,由旅居中国的粟特商人书写而成,约形成于7-8世纪,内容为契约、政治性和经济性文书,是研究中原唐朝与周边地区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文献材料。再如东巴经《鲁般鲁饶》,前半部讲述处于奴隶社会阶段的纳西族先民于公元三世纪从所居住的定笮(四川盐源)地迁徙往金沙江上游地带的历史过程;后半部记述了他们进入金沙江上游地区的生产生活状况。经书内容印证了汉文史志关于纳西族迁徙发展历史的记载,对研究纳西族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提供了可靠的档案佐证材料。
2.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具有对民族科学技术的发掘利用价值
如壮医萌芽比较早,到土司时代,官方开设有医学署,明代多达40多处。民间与官方结合,使壮医得以发展,并留下许多珍贵的壮文医书。壮文医书多载录壮族地区的多发症、常见病和民间诊、疗之法,收录壮药多达二千多种,常用六百余种,著名验方数百余个。如云南南华县属彝村哈苴何家小村山神庙供奉有一块珍贵的《十二兽日历碑》,该碑长0.3米,高约0.2米,厚0.03米,碑题译为“母虎纪日谱”。碑题下刻两列日序或日谱,自左而右排列两行,以彝文镌刻“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鼠、牛”12兽名,用以推算日序。这是迄今发现的对研究古代彝族著名十月太阳历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最完整的一块彝文日历碑。
3.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具有对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延续价值
如《吉祥轮律仪》为回鹘文密宗文献,1907年斯坦因发现于敦煌,现藏伦敦大英图书馆,其内容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死亡书”之节本;第二部分“四种次序成就法”;第三部分为纳罗巴“六法”学说;第四部分为“对吉祥轮律仪的六种礼拜”,是研究回鹘佛教的珍贵材料[2]。再如壮族自古盛行祖先崇拜,老人归天后要请布摩念唱超度经文喝泰,所念经书有《请土地》、《报德经》、《悼念经》、《亿恩经》、《寻路经》和《送祖经》等。超度经书不仅对研究古代壮族原始宗教信仰情况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同时记录了壮族先民生产生活和传统文化的真实情况[3]。
(二)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意义
1.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前提条件
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4]少数民族人民在其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献遗产,然而,受历史、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这些文献遗产的损毁、流失现象极为严重。目前,学术界和各保管单位对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研究和保护都尚属起步阶段,对这些珍贵的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抢救保护是传承我国民族文化的首要工作。
2.科学管理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是民族文化传承的保障基础
在尽可能全面系统抢救与收藏大量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基础上,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科学管理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是相关学者和一线档案工作者在理论和实践上急需解决的问题。只有对少数民族文献遗产资源进行合理、科学、系统的全面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掘其文化内涵,让这一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流芳百世。基于现有的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应结合图书馆与情报学的相关技术手段,从各民族文献遗产的实际保管情况和自身特点出发,探索出民族文献遗产管理的科学方法,给实现少数民族文献遗产传承保护提供保障基础。
3.深入挖掘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资源是民族文化传承的有效手段
不论是对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收藏还是管理工作,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服务于社会。目前由于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薄弱、管理体制不完善、物权责任不明、人员配置不合理、设备条件简陋等原因,大量珍贵的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内容未被充分挖掘利用,极大影响了社会对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价值的认识及其传承保护。本课题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管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从制度建设、抢救征集、资源共建、科学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系统提出了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的可行性方法与措施,这将对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繁荣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一)保管机构众多,广泛散存民间
通过本课题小组调研发现,一方面,这些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为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民委古籍办、民族研究所、文化馆、群艺馆、史志办等单位收藏保管。以云南省彝文档案文献遗产收藏状况为例,云南省民委古籍办收藏有彝文古籍1200册,云南省图书馆32册,云南省博物馆37册,云南省社科院图书馆20余册,云南民族学院图书馆326册,昆明市石林县档案馆征集到58册,石林县民委文史研究室88册,石林县图书馆59册,禄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07册,禄劝县民宗局古籍办保存有368部[5]。另一方面,是散存民间,主要由少数民族土官、喇嘛、毕摩、东巴、和尚、巫师、道公、寨老、艺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等广泛收藏。如散存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民间的傣文档案文献遗产,景哈乡景哈村波香温家保存有7本,波光宰龙保存有2本,波柏光保存有10本,波柏康朗保存有6本,波香宰囡保存有4本,波空腊保存有7本,波涛关保存有4本,波罕洛保存有16本,沙湾佛寺都罕亮(佛爷)保存有7本,勐罕镇曼厅村波罕亮保存有3本[6]。这一现象极大限制了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传承。
(二)保管条件简陋,缺乏现代化管理
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文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情况为例。保管条件最好的是州档案馆,保存有彝文档案文献150册,该馆档案库房共4240m2,安装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配备档案密集架1260.47立方米、底图柜240抽、防磁档案柜10个、档案电子消毒杀虫柜2个、库房除湿机4台、温湿度记录仪5台。保管条件次之的州图书馆,保存有彝文古籍1200册,其中原件有20册,其余为抄录件或复印件,阅览室面积共4000m2,存放设备有铁质柜架和玻璃柜等,安装有监控设备和窗帘,并放置有樟脑丸防虫。州彝族博物馆保存有彝文古籍原件约100册,存放在玻璃展柜之中。展厅面积有1000多m2,设置有监控、防盗设备。保管条件最差的是州彝族文化研究所和民委古籍办,共保存有彝文古籍1000册。其中有原件800册,复印件和碑刻拓片200余册。这些彝文古籍存放在彝族干部办公室,共15平方,存放在木柜和铁皮档案柜中,部分档案文献则堆积在木柜或铁柜之上,没有任何防火、温湿度控制、防虫等设备,只有普通的窗帘。[7]
(三)人员配置缺位,专业素质待加强
以课题组调研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保护情况为例,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档案馆有5名保护技术人员,均为本科,受过系统的档案保护技术教育与培训;州图书馆从事图书管理的26人中,本科有6人,大专16人,中专4人,没有受过专门的古籍保护培训;州博物馆从事文物管理的16人中,本科有14人,大专2人,其中有6人受过专门的文物保护培训,有2人专门从事文物保护工作;州彝族语言委员会从事彝文古籍管理兼研究的3人均为本科,没有受过专门的古籍保护培训;凉山州非物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8人中,本科有5人,大专3人,8人参加过受“非遗”保护培训;西昌市图书馆从事古籍管理的2人中,本科有1人,大专1人,没有受过专门的古籍保护培训;西昌学院从事图书管理的3人中,本科有2人,大专1人,没有受过专门的古籍保护培训[8]。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情况代表了西部地区大部分地州县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保管单位的技术保护状况。由于众多政府和文化机构部门的工作性质各异,大多数机构没有设立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专门保管人员,极不利于少数民族文献遗产保护与管理,更不利于对该档案资源的发掘和传承。
(四)制度有待完善,缺少经费支撑
就我国档案保护法规的建设而言,《档案法》已经涉及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问题,《云南省档案条例》、《甘肃省档案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档案法实施办法》等也都将民族档案文献列入征集管理范畴[9]。然而,在我国专门的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法规尚未形成,西部许多国家综合档案馆都没有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列入管理工作范畴,致使大量民族档案文献散存民间,或被其他文化机构征集。另外,缺乏专门的经费支撑,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工作难以开展。以云南省白族档案文献遗产为例,近三年省财政一次性拨发白族民间档案文献遗产征集经费30万元,这些征集经费分发到州县上则所剩无几,其中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洱源、兰坪等县仅有2.5万元,远不能满足民间散存白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征集需求[10]。
(五)文化生态变迁,损毁流失严重
在各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掌握民族文化的大多是民族土司、土官、头人、喇嘛、毕摩、和尚、巫师、寨老、民间歌手等,他们熟知本民族的历史发展和生产状况,是民族文化的传播者。然而,这些在世的传承者相继离世,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青年在文化生态变迁浪潮中对少数民族文化没有足够重视,这些传统珍贵的文献遗产逐渐无人能懂。更令人堪忧的是,由于档案保护意识薄弱,加之民族以利益驱使,许多珍贵档案被不法分子收购,贩卖流失问题极为严重。如著名的傣医珍典《档哈雅龙》已流失境外,下落不明。真正懂得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专家与民间知识分子的稀缺情况严重,文献遗产海外流失的形势严峻,这对于完整的对这一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的征集、保管,以及全面的对其内容的深度挖掘和保护传承工作极为不利。
(一)保证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的完整性——宣传教育、加强抢救力度
包括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在内的文化机构应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向群众进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以奖励方式鼓励捐赠,同时加大普查力度,对珍稀的少数民族文献遗产进行征收、赎买,通过相关国际法律条约追索流失海外的少数民族文献遗产。对于暂时无法收集来的少数民族文献遗产,采用复印、拍摄、拓印等方式保存,以保证我国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齐全性与系统性。另外,应注意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建档保护,以补充和丰富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内容。例如,如今,第五批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已公布,总共244人[11]。应抓紧建立这些传承人的档案,纳入各个少数民族文献遗产体系中,通过文字、图片、声像等方式详细记录包括传承人资料、非遗申报资料等全部相关资料,广泛而系统地传承民族智慧和民族文化。
(二)实现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的系统性——政策法规、管理机制建设
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传承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庞大的工程。为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计划之中,从政策制度上予以保护,建立完善的法规保障体系。由于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多元属性,保管单位众多,物权不明,极不利于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与传承。因此,应尽快推进构建包括图书馆在内的民族文献遗产多元保护主体工作。第一,确立以图书馆、民委古籍办、档案馆和博物馆四大系统为保护主体[12]。第二,四大系统内部对少数民族文献遗产实行分级与集中管理,根据文献遗产的价值、数量、版本等划分等级,将原件集中珍藏于保管条件较好的省级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或民委古籍办,并通过移交、代存、复印、扫描、拍摄等方式保证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全面和系统性。
(三)确保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的可持续性——经费投入、拓展资金来源
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保护传承质量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才能确保。政府应加大对少数民族文献遗产保护的财政拨款,设立专项经费。同时,相关机构部门应该顺应市场对资源配置的需求主动拓展资金来源的途径。一方面,可以采取国外较为常见的民间团体或个人资金捐赠;另一方面,应当扩大和延伸信息资源服务的范围,对服务方式进行创新,实现用户和信息资源服务提供主体的双赢。档案馆应采用先进的服务手段与服务方式,实现多样化服务,主要包括信息加工、咨询定向服务、社区图书中心、图书文化休闲等服务,让图书馆工作人员走入市场,主动了解市场信息需求,确保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承保护工作发展的可持续性。
(四)保证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的全面性——交流合作、资源共建共享
档案馆是作为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主要管理机构,在其传承保护的工作中要积极引导相关机构共同合作与交流。就具体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而言,第一,具体民族地区可先编制和建立地州级、市级联合检索目录,项目包括四大系统所存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分类题名、数量、内容简介、征集地、文献状况等。第二,四大系统可对于自身保存的少数民族档案文献资源互通有无,避免资源重复建设,形成长期的文献材料交换机制,并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第三,四大系统可合作进行资源开发工作,如共同研究或编辑出版有关史料,也可以进行网上查询利用,举办专题展览,或出版电子编研文献等,为社会提供更加完整丰富的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内容。同时,注意加强国际性的少数民族文献遗产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加强跨国的少数民族文献遗产交流活动不仅可以深入挖掘该民族文献遗产的价值,还能引起社会各界对这一珍贵的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
(五)推进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传承保护的智能性——数字化建设、资源开发利用
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改变了人们获取和利用信息的方式,人们从对传统纸质文献信息的获取方式转向为对数字化、网络化的虚拟信息获取方式。首先,相关民族语言工作部门应加快研制的各少数民族语言的字符编码国际标准方案,在扫描仪、OCR文字识别等技术的基础上,对少数民族文献遗产进行全文录入,实现少数民族文献信息与实体的分离,为后续的全文检索利用打下基础。其次,充分利用图书情报、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先进技术方法,如利用语义网技术、本体技术、关联数据技术等,对少数民族文献遗产资源进行深层次的语义描述与标注,构建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语义库,实现其知识内容的多层次、多维度和多粒度的服务方式。第三,结合少数民族文献遗产的载体和内容特点,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建立传统的目录数据库,更要构建统一标准的平台进行资源层面的共建共享,并通过统一用户界面在互联网上向国内外用户提供智能性、个性化的信息服务。
注:该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世界记忆遗产——东巴古籍文献整合性保护研究”的(项目批准号:13CTQ04)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1]华林.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研究述评[J].档案学通讯,2003,05∶19-22.
[2]张公瑾,李冬生.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集解[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6.
[3]张公瑾.民族古文献概览[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7.275-277.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EB/○L]. 2005-12-22[2015-04-23]http∶//www.gov.cn/gong bao/content/2006/content_185117.htm.
[5][6][7][8][10]数据来源于课题组实地访谈调研.
[9][12]华林,刘大巧,许宏晔.西部散存民族档案文献遗产集中保护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4,05∶36-39.
[11]]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EB/○L].2014-09-04[2015-05-03]http∶//www.whyn.gov.cn/doc/public/view.php?cata=pubdoc&id=153.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