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万
非遗档案有序管理对策探索
■林春万
随着现代文明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许多珍贵的“非遗”濒临消亡。抢救和保护“非遗”成为时代赋予档案工作者的紧迫使命。对“非遗”进行档案式保护,将“非遗”通过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记录保存起来,以物质形式再现无形的文化遗产,可以为无形的文化遗产提供有形的物质依托和传承媒介,使其生生不息、代代相传。本文以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非遗档案管理为例,探讨非遗档案管理现状与对策。
鲤城区保存了纷繁且富有闽南地域特色的非遗,被称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的核心区和闽南文化遗产的富集区,被誉为“闽南文化生态博物馆”。近年来,鲤城区加大了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力度,通过非遗普查工作,基本建立了非遗保护“四级目录”体系。区域内现有各级非遗保护名录48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9项、市级10项、区级25项。初步建立了非遗档案资源体系,保存有纸质档案4700多份、累计200多万字,电子档案1500多份、照片档案2000多幅、音像档案25盒。除了普查资料以外,还保存了大量在非遗保护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资料,如申报工作中产生的文字资料、录音录像资料,每年举办的各类非遗活动资料,编纂相关书籍过程中搜集的文字、图片资料,非遗项目的调研资料等等。
1.重申报轻档案
许多申报“非遗”的单位对非遗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非遗建档与“非遗”保护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认为非遗档案管理是档案部门的事,在“非遗”的申报工作中存在着“重申报,轻档案”的思想,许多申报档案没有专人收集、整理和保管。
2.保存散征集难
非遗档案材料大多形成并散存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当中,有不少保存在老百姓的家里,特别是非遗的传承主体拥有着最鲜活的非遗档案,在遗产传承、挖掘和资料的整理上,往往以个人行为居多。一些属于民俗类的非遗,其档案材料形成于特定的民俗节日中。另外,新闻机构、摄影爱好者以及一些热心非遗保护的人士也存有部分非遗档案。
3.起步晚规范少
由于非遗建档工作起步较晚,关于非遗档案管理的国家规范、暂行办法等不健全不完善,非遗档案的归档范围、整理方法、保管要求以及利用等方面缺少规范。尽管各地区各部门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自己的工作实际,依照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依“项”建档、依“人”建档以及“一项一档(卷)、一人一档”规范了整理方式,但“项”和“人”类目设置缺乏应有的约定,没有相应的规则和方法,无法科学、规范地管理和保护非遗档案。
4.重收藏轻利用
整体来说,我国非遗存在“申请热情、传承冷淡”的问题,很多非遗项目在申请成功后,让非遗档案“静躺”着,开发利用程度不高,没有得到有效传承和快速传播。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缺乏计划性。鲤城区非遗资源丰富,种类繁多,非遗种类的多样性,使得非遗档案资源的开发显得十分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种类的档案资源制定不同的开发方向和目标。当前,涉及非遗保护的相关部门还没有意识到非遗档案资源的巨大价值以及开发档案资源的重要意义,没有把非遗档案资源的开发看成一项重要的工作而制定具体详细的开发计划,对于非遗档案资源的开发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另一方面,开发方式局限。非遗档案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被看成一种历史记忆来保存,“重收藏不重用”的现象十分普遍。非遗档案资源的开发主要集中在公益性领域,更多的是利用档案材料举办宣传展览、编纂书籍等,对其更深层次的开发,特别是商业性开发还显得不足,非遗产档案源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
1.提高非遗档案意识
一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的规定依法建档,为非遗项目、传承(人)建档,并保证档案材料的随时充实与完善。二是要建立协调有效的非遗档案管理机制。当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应牵头抓总,制订非遗档案管理工作规划,加强业务指导力度,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向档案馆移交非遗档案,充分发挥其对非遗档案的监管功能。三是要提高非遗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使其有能力利用文字、图片和音像方式详细记录非遗传承,化无形为有形,持续和广泛地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四是要加强非遗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作用,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非遗档案的必要性、重要性,营造有利于非遗保护、传承和开展非遗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2.拓宽非遗档案征集渠道
非遗档案内容丰富,来源复杂,涉及面广,应针对不同情况,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收集工作。一是通过实地调查,走访非遗传承人,从传承人那里收集第一手资料。二是通过查找各种历史资料,收集相关的地方志、族谱、文史书刊等,这是最能反映非遗的历史渊源和形式演变的史料档案。三是向社会公开征集,收集真实记录非遗的照片、录音和录像等声像档案。可通过“后申遗”收集,注重收集在申报非遗保护名录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包括申请材料和最后审批文件)。四是通过重大节日或民俗活动收集非遗档案,如鲤城区抓住霞洲妈祖宫的民俗活动,积累了大量闽台民间民俗文化交流的档案,这些档案资料是闽台文化渊源关系的有力证据,意义重大。属于国家所有的非遗档案可依法依规接收进馆,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非遗档案,积极提倡和鼓励其拥有者向档案馆捐赠或寄存,也可建立专项基金,将珍贵的非遗档案收购和征购进馆。此外,对于没有记载的非遗和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可采取录音、录像、口述采集等方式为其建档。
3.规范非遗档案整理方式
非遗档案能否实现高效、规范管理,关键取决于档案部门、文化部门、传承人、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和合作的程度。特别是档案部门和文化部门更要精心合作,深入研讨。档案部门要发挥档案工作方面得天独厚的专业优势,参与制订非遗档案标准规范,文化部门则侧重从文化事业的视觉参与制定非遗档案标准规范,达到非遗档案和非遗保护工作协调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对非遗档案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而提升各主体以及整体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比如,我区档案部门与文化部门,经过多次研讨,初步商定按照专门档案要求对非遗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原始草稿、原生态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文件等资料,并结合实际,明确非遗档案的归档时间、归档范围、保管期限、鉴定标准、接收和征集办法、所有权的界定等,有效地对非遗档案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动非遗档案的管理朝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4.打造非遗档案文化产品
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把开发利用作为非遗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人力物力开发利用非遗档案资源,打造非遗档案文化产品。一是要抓好非遗档案资源开发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对非遗档案资源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建立专门数据库、开设非遗的“数字展厅”等,这些工作是实现对非遗档案资源高效利用的关键所在。二是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地区非遗档案资源开发的长远计划和相应措施,从而保障非遗档案资源开发的系统性和前瞻性。三是要加大对非遗档案资源商业性开发,更深层次地挖掘非遗产档案资源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例如,近期泉州市规划在鲤城区建设一个大型的、综合性的“泉州闽南文化生态园”,集中活态展示泉州非遗;在“十三五”期间,鲤城区将依托古城历史文化遗存和人文资源,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十百千基础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和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让古城“留人留魂留乡愁、见人见物见生活”,着力打响“东亚文化之都核心区”和“创意鲤城”文化品牌。
作者单位: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