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婚俗的陪嫁丫环一瞥

2016-02-03 18:07孔令彬
华夏文化 2016年3期
关键词:白痴小姐婚姻

□ 孔令彬

·文化百花园·

传统婚俗的陪嫁丫环一瞥

□孔令彬

旧时代的婚俗中有一种十分特殊的随嫁现象,那就是由于女儿自身生理或心理上存有缺陷,做父母的往往以漂亮女婢作陪嫁的方式进行补偿。《聊斋志异》的一篇小说《梅女》中展孝廉的女儿,就是个病痴,“生一女,貌极端好;但病痴,又常以舌出唇外,类犬喘日。年十六岁,无问名者。父母忧念成痗。封到门投刺,具通族阀。既退,托媒。展喜,赘封于家。女痴绝,不知为礼,使两婢扶曳归所。”当书生封云亭自愿招赘展家时,展孝廉喜出望外,并表示愿以家中聪明漂亮的丫环做陪嫁。“展慰之曰:‘痴女无知,既承青眷,君倘有意,家中慧婢不乏,仆不靳相赠。’”这个故事的结局最后是皆大欢喜,以展女恢复健康、夫妻和美而告终。

展孝廉为生理和心理都有缺陷女儿陪嫁美婢的方式,既是为了照顾女儿的生活起居,当然更重要的是作为女儿侍奉丈夫的代偿,这显然也是当时人们普遍的行为。清人方志笔记中多有记载:

“王心,幼聘吴生女。女失目,及娶,吴生为置媵。心曰:‘聘而瞽,命也。脱吾瞽,汝女当何如?’遂合卺而嫁其媵女。”(《南乐县志校注》,山东大学出版社 1989 年,第215 页)

“项城韩云门,名堳,聘戚氏女。未几,两目失明。戚谓韩郎年少能文,必成远器,而配以盲女,非偶也。欲毁婚而终女子于家。韩之父母将许之,云门毅然不可,如礼迎娶以归。戚不得已,媵以美婢。云门曰:‘人情见欲则动,不若无见,以全我居室之好。’遂遣婢还。后于壬子举于乡,出为教谕。携妇偕行,伉俪无间。豫人称其笃行。”(钮琇《觚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03页)

“洋里吴大邦妻陈氏,幼失明,而性聪慧。父丕国,慎于择婿。见邦善读书,以女妻之,并媵以美婢。邦娶后,见妇虽瞽,操作如常,善持家,遂不复置妾。连举六子一女,教督严肃,均能成立。晚年家昌裕,邻舍贫乏者无不赒恤。寿八十八,五代同堂,子扬芳、扬年举乡饮介宾。”(李驹《长乐县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49页)

这几则故事中的女子都是双目失明,心智并不存任何问题,但在女家辞婚不允的情况下,其父母均选择了以陪嫁美婢的方式代作补偿。故事中的男子无疑也都表现出较高的道德品行,即不因女子的残疾而毁婚,差别之处只是对于媵婢的处理。王心是“合卺而嫁其媵女”,韩云门则是结婚后仍将媵婢给还女家,或许他们二人都有“人情见欲则动,不若无见”的道德自觉。后面的人显然都没有拒绝陪嫁美婢的意思,不同的则是未收房,但其结局并不影响他们的好心好报,多子多福。

清代笔记中还有不少相似的故事,不过故事中的那些男子则从一开始就拒绝了女家这种“媵以美婢”的代偿方式,从而设立了更高的道德标杆。他们的高尚情操似乎还感动了上苍,让故事中女主人的眼睛又重现光明。

“艾倬云,字勷夏,新化人。年十六,即补博士弟子,乾嘉间人也。父秉实,为聘谢氏女。既聘而丧明,女之父谓女有废疾,不可事人,使辞焉。秉实以告倬云,倬云毅然曰:‘始聘之,旋弃之,不义。妇之所贵者在德,丧明何害?’秉实笑曰:‘吾特试汝耳,汝果如是,必能兴吾门。’及婚,女之父又以美婢为媵,却之。越岁,女目渐明,亦不废盥馈、笾豆之事。”(徐珂《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第2061页)

当然古代女子的残疾远不止双目失明这一种,譬如还有跛足、白痴、面目丑陋等等,而男人们的普遍道德水平也远没有上述故事里的那么高尚,各有所求,各取所得,是这类婚姻中更为常见的现象。张仁寿的《解放前桐城旧婚姻礼俗》中记载了一则讲究门当户对的婚姻,其中的陪嫁丫环就代替了白痴小姐,成为婚姻的主角。“地主叶×娶潘家地主的白痴女儿,潘家的陪嫁除应有尽有外,还陪了一个漂亮的丫头,这就是说,叶家娶的是门户财产和丫头,而不是娶白痴女儿,潘家也只问门户是否相当。在他们看来,白痴到家,反正不影响丈夫广纳姬妾,而娶(嫁)了一个出身‘微贱’的人,别人会嘲笑一辈子的。”(《安徽文史资料》第16辑,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有时这类故事中甚至还不乏一些诡计,如梁爱华的《外婆及其家人》中讲述了七老爷的婚姻,其元配迎进门后才知道是一个丑女——大麻子,但生气归生气,他也愉快地接受了这桩婚姻的附属品——一个漂亮的陪嫁丫环。

“七老爷(当时他很年轻,且相貌周正)娶的夫人也是门第显赫的大小姐,但迎进门之后才发觉此女面貌丑陋,还长了一脸的大麻子,气得七老爷七窍生烟。当真是‘麻子敲门,坑人到家’了。所幸小姐虽然生得不美,可陪嫁的丫头却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于是乎,她便顺理成章地做小,即丫环收房。

“这一招可是女方家里事先算计好的,丫头是起小在自家养大的,和小姐有感情,自然不会反了小姐,爬到她的头上去作威作福,倒是会陪着小姐一起伺候老爷——做小也是由她点过头的,妻妾倒也和睦。”(《百姓自己的历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1年,第44页)

如果说上面女子的种种残疾至少还不影响夫妻生活之实,有一种残疾却连夫妻生活都没有办法进行,这就是罕见的石女。历史上出现这种情况的女子,一般大多老于家室,或出家,然而也有些女家仍用陪嫁漂亮丫环的方式“算计”男方。清代无名氏《蝶阶外史》中就讲述这样一则奇事。

谢生居京师燕支胡同,幼有璧人之目,家故饶。随其叔贾中州。少年老成,叔颇倚任之。幼聘张氏女,艳甲姻党,而生为石女。冰泮迨吉,生叔遣生归毕姻。女父母忧之,以千金买美婢媵焉。既合卺,生视新妇,意尤良得,妪以媵进,道翁媪意。生挥之曰:去,去。乌用是,急为我返璧可也。从此伉俪綦笃,如鱼得水……半载之间,奄然物化,生闻,星驰返,入门抚棺,一恸而绝。”

(《笔记小说大观》第17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 年,第378页)

谢生不要千金买来的陪嫁美婢而喜欢石女本人,自然辜负了女子父母的一片“苦心”,也让世人诧异。最令人不解的是二人的恩爱,谢生因经商离家,石女竟思念成疾,“半载之间,奄然物化。”在外地听到消息的谢生星驰夜奔,“入门抚棺,一恸而绝。”这样的悲剧恋情故事,的确只能让芸芸众生充分发挥想象的空间了。

(作者:广东省潮州市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邮编52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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