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志·方志志》通过审查验收
2016年10月27日上午,《广西通志·方志志》(以下简称《方志志》)审验会在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七楼多功能厅召开。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秋洪,副主任唐中克、邓敏杰,副巡视员秦邕江、王艳珍出席会议。蓝日基、晏源源等13名自治区地方志学术委员对《方志志》审验稿进行现场评审。
《方志志》编辑室赵敏向评审委员会介绍志书编修过程及评稿会后稿件修改情况。《方志志》是《广西通志》专志之一,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修,于2013年1月启动编纂,完成初稿后于2015年8月召开评稿会,评稿会后对稿件进行了总纂及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专家们一致认为:《方志志》送审稿经过评稿和总纂后,各位作者及各篇章负责人认真修改,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主要表现为:指导思想明确,观点正确;篇目结构总体上符合志书体例要求,编排合理;资料较为详实准确,内容较为全面系统,对广西地方志工作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成绩记述比较完整、客观;综合运用述、志、记、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体为主,各体相得益彰;特色较为鲜明;语言较为简洁。志稿内容及文字表述总体上符合法规和志书质量规定,达到送审要求。但送审稿在体例及行文规范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在资料的准确性和完备性方面也有若干需要修改提高之处,在评议时已提出的问题有的也未作修改。审验会上,专家们还针对个别篇章的具体问题发表了意见。最后,《方志志》送审稿以81.44分的成绩通过审验。
李秋洪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方志志》是《广西通志》系列专志之一,是广西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记录地方志事业历史与发展的志书,大家要高度重视编修质量。专家们的意见非常有建设性,会后,《方志志》编辑室要认真梳理,11月6日前列出“问题与修改意见”清单,11月中旬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修改稿件,落实修改责任和任务,争取在2017年3月完成出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柳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