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广波,彭福扬,兰甲云
社会公平正义视阈下的我国人力资本失灵影响分析
曾广波,彭福扬,兰甲云
公平正义是一个具有多维度价值目标的概念。但在实践领域中,人们对公平正义的关注往往集中于财富分配。人力资本失灵作为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经济现象,突出表现为个人收入与其运用自身人力资本创造的经济价值的严重偏离。处于转型发展的中国,由于分配制度不完善及权力寻租,在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在弱势群体中,存在普遍的人力资本失灵现象,它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加剧并促使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影响政治正义与党执政的合法性、制约经济公平和增长及发展转型。与此同时,失灵强化了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的感受,正在放大并挑战当下我国的社会稳定。
公平正义;人力资本失灵;贫富差距;社会稳定
“人力资本失灵”一方面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由于它彰显了转型期经济的特征,已引起了国内外经济学界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在我国,在现实基尼系数不断攀升的情势下,关注人力资本失灵,探讨它对社会的影响,对于如何利用人口优势,规避经济发展陷阱,避免社会震荡,促进社会和谐,无疑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作为引发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对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进行必要的伦理审视,以引起足够的政治重视,对于及时形成国家纠错机制,促进社会良性发展,更是具有现实价值。
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未形成关于人资本失灵统一的正式定义,但对其核心含义基本上形成了共识,即:作为生产要素的人力资本其市场交换价格与它的供给价格及需求价格均不等值,甚至发生严重偏离的状况。在我国,人力资本失灵主要表现为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与其运用自身人力资本创造的经济价值的严重偏离。
中国人力资本失灵的产生有较为复杂的现实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发展外向型经济而压低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二是市场失灵,即市场的差异化改革造成了不同区域市场化发展程度的巨大差异,造成了不同区域劳动者同质人力资本使用在收入上的巨大差异;三是政府失灵,也即是在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过程中,并没有对决定资源分配的权力形成实质性的硬约束,形成了普遍的权力寻租。中国成功地实施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渐进式改革,它完全有别于西方转轨经济学范式,也与以萨克斯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家所推崇的以私有化和自由化为核心的“华盛顿共识”和激进的“休克疗法”不同,改革的目的旨在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像前苏联、东欧的激进式改革旨在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因此,改革的所有制度安排都蕴含这样的目的:一方面,力图借助市场体制的建立,依靠资源的市场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发展经济;另一方面,又力图通过国家对核心资源的控制与垄断以及稳健的政治体制改革以维护政权的稳定。因此,中国市场化改革与开放的内在逻辑与目的在于维护政权稳定与发展经济。对于前者,囿于改革之初中国经济的初始条件,物质与金融资本短缺以及经济落后造成的国内购买力不足,亟需利用国际市场,融入全球化之中。由于人口众多,人力资本极具非稀缺性,所以,改革之初的经济制度安排倾向于压低人力资本价格以提高资本的收益率和经济效率,发展外向型经济,逐渐形成了资本对劳动雇佣的格局,这是转型期我国人力资本失灵的经济根源。对于后者,国家采取了政治权威控制的渐进式转型,市场机制的引入和市场化过程始终是一个由国家行政主导或推动的过程,下岗失业仅局限于国家公务机构、垄断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普通劳动者。况且,国家出于对资源的控制以及对社会的强大影响的需要,实施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性委托代理制度以及国家在部分部门中保持国有垄断地位的作法,形成了具有鲜明特征的嵌入权力控制资源的中国特色市场经济。这样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在经济市场形成的同时也会形成相应的权力市场,决定了国家公权力持续地一部分表现为再分配权力,另一部分则衍生为权力精英谋取私利的寻租能力。权力精英们借助权力对资源的分配,通过权力市场寻租及对经济市场的影响,获取大大超过其自身人力资本供给价格的经济收益。因此,人力资本失灵在当下中国既表现为部分普通劳动者群体人力资本价值难以充分实现,又表现为物质资本所有者一定程度上的对劳动者人力资本创造价值的一部分无偿占有以及权力精英们依靠权力寻租带来的远超过其人力资本供给价格的价值现象。
在中国当下人力资本失灵的形成原因与因素中,有些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因素,比如: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特别是市场机制的内生性规律,经济发展中与一国资源相适应的特定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及人力资本投资与回报方面的差异等。但也有一些原因与因素不完全是市场经济发展导致的,它反映了时下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健全、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而形成的一些制度性障碍,例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的农民工与城市户籍人口在就业及市场参与机会上的不平等、行政性垄断引致的行业与部门之间人力资本价值的巨大差异、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晰造成的权力进入市场、权力配置资源、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劳动者集体议价谈判机制缺失导致的劳资关系的不平等,等等,这些市场因素与非市场因素都无疑会引发并加剧时下中国的人力资本失灵(以下或简称“失灵”)。正是后者的中国特色,才是目前我们必须深度关注并着重克服的问题。
1.失灵造成了财富的不公平分配,作为重要原因促使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首先,失灵导致了初次分配的不公,拉大了人们的贫富差距。由于人力资本失灵,劳动者人力资本价值实现遇到了障碍,劳动报酬远低于其人力资本使用创造的价值,造成了利润对工资的挤占,导致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占比不断下降。其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不仅直接导致了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例如:2000~2007年,我国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 51.4%降到 39.7%,1990~2007年,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也从15.32%降到10.78%[1](P31-32)。而且,其作为一个重要原因,会引起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根据李实和罗楚亮的研究,“中国的不平等水平属于世界最高行列当中。截止到2007年,基尼系数已达到0.50。”[2](P11)2010年达0.481,2013年中国基尼系数近10年最低,但也远高于全球平均基尼系数。[3]这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了失灵导致的严重分配不公。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劳动异化理论的系统论述中,曾对传统资本主义时代雇佣劳动者人力资本失灵所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给予了严厉的批判,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非正义的集中表现。他指出:“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本失灵性质尽管完全不同于传统资本主义,它仅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产物,但如果任其发生而不加以及时遏制,同样会产生极为不利的社会后果。从长远看,极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它直接造成了劳动者经济地位的下降,弱化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显然有悖于党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理念,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人力资本失灵不利于劳动者的公平就业。经济发展理论表明,非公平的就业状况,必然会带来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阿马蒂亚·森认为,自由是人们的发展目标与价值标准,因而本身就具有重要价值。在经济领域,劳务的自由交换,意味着劳动者能公平地就业,能够实现自身人力资本价值,这是人们自由得以实现最基本的经济条件。他用大量证据证明,缺乏自由如何阻碍发展,其中就包括因失业而导致的贫困。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标,非公平的就业状况意味着公平与正义缺失,体现在我国,人力资本失灵造成了普通弱势劳动者大多只能以低工资待遇就业,由于劳动人口供远大于求,就业岗位有限,已在岗的劳动者为保住工作岗位不得不长期忍受低工资的境遇,而未就业的为获得工作也只能选择原本可以获得高工资但实际只提供较低工资的岗位。这样,普通弱势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就不可能充分实现,在收入上与有产者形成巨大的差异。所以,为实现自由推动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必须下大力气纠正人力资本失灵。
再次,失灵几乎使企业零成本使用劳动力,这会使整个社会在投资导向上易于形成偏好,不会过多考虑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使用成本,企业专注于投资资本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产业,这样,就业增长就受到了限制,无疑也是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从0.4下降到0.1,也就是说,原来经济增长一个百分点,就业增长0.4个百分点;现在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只能增长0.1个百分点,致使经济发展不能提供相应的充足的就业岗位,许多劳动者处于半失业、隐性失业甚至完全失业状态,他们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或仅限于较低的收入,而他们恰恰又是缺乏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随着经济发展,他们与高收入社会群体的收入差距将会越拉越大。造成这一后果的主要原因一是分配制度不合理,二是市场化改革偏向追求高投资效率的价值取向。市场经济发展实践表明,单纯以效率衡量市场经济成功与否是不全面的,因为它会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例如,以效率还是以收入分配来衡量平等就有冲突,在这一点上,阿马蒂亚·森与马克思曾不谋而合。前者指出应让个人自由成为社会承诺,以个人自由度实现程度去评判现实市场经济的优劣;后者在《资本论》中浓墨批判资本家投资什么、投资多少完全取决于最大限度地获取剩余价值,而绝不会顾及雇佣劳动者的利益这一做法。失灵近乎使企业零成本使用劳动力这一特殊资本,虽然会大大提高物质金融资本的投资效率,但对普通劳动者而言,由于不能获得应有的劳动收入或失业,经济不公平最终无疑要以牺牲他们应有的个人自由为代价。
2.影响政治正义与党执政的合法性
政治正义要求政治民主化。政治民主是一种社会政治形式,本质上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目标是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人。政治民主建立在平等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公民只有实现了生存权,才能去追求和实现自己的政治权利”。[5](P56)也就是说,只有在和谐的经济关系中人们具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不为基本的生计而困扰,政治民主的实现才是现实的。当前,普遍存在于公有经济之外的人力资本失灵很大程度上破坏了人们之间的和谐经济关系,普通劳动者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相对贫困,他们以谋生为第一需要,影响和制约了他们的政治参与、政治监督能力。人民群众政治参与能力的提高是增进政治民主化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决定了可供分配财富的有限性,人力资本普遍失灵如果得不到遏制,贫富差距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就难以构建起以普通劳动者为主体的优势利益集团,这不仅会影响他们在社会利益集团格局中的主体地位,而且还会妨碍他们的政治参与能力。民主政治建设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政治监督,它是政治主体之间监视、控制和制衡的一种权力制约关系的反映,本质上是政治主体对公共权力运作的监督,它具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性,是政治民主化的基本途径之一。从理论上讲,人是生而平等的,每个人都可以做为政治主体的一员参与对公权力的监督以保证自身享有财产、人身、言论等方面的自由与安全,但实际上,人们的政治监督权力受到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当人力资本失灵引起社会人们的贫富差距过大并不断扩大时,那些主要依靠个人人力资本使用而生存的普通劳动者因经济原因限制了他们政治监督权力的发挥,他们关注更多的是他们个体的经济生存。低下的经济地位,限制了他们政治监督权力的有效使用,无疑会影响政治监督的广泛性。因此,失灵制约了劳动者政治参与与政治监督权力的发挥,而这又会产生严重的连锁后果,即:难以对政治权力实施应有的有效制约,增大防范政治腐败的社会成本。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掌权者没有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掌握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就形式而言,现阶段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人民群众普遍认为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存在白色腐败、灰色腐败和黑色腐败,这些腐败现象的存在,除道德与不完善的制度原因外,与人力资本失灵造成的对百姓政治参与与政治监督权力的限制不无关联。
当下人力资本失灵也正在对党执政的合法性产生不利影响。韦伯认为,每一种真正的统治形式中都包含有最起码的自愿服从的成份,仅有这一点还无法构成真正的统治,还必须有对统治合法性的信仰。[6](P239)弗兰克·帕金则认为,执政的合法性是“要求服从的基础已被那些被期望去服从的人们当作‘正当’接受,合理性是下层的赠品”。[7](P112-113)执政者只有实实在在为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建立起了对其统治的信仰体系,执政才具有合法性。新中国成立之初,党领导人民结束了旧中国军阀割据、战争频仍的民不聊生的混乱状态,人民群众休养生息、安居乐业,党具有了执政的合法性。但仅依靠这样的合法性是不够的,随着社会的不断理性化和世俗化,意识形态功能将不断弱化,发展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成为了党执政合法性的主要根据。所以,改革开放以来党执政的合法性发生了大的改变,它主要通过经济建设带来的经济绩效即政绩来体现,所以,改革促成的高速经济增长巩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执政的合法性。但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力资本失灵由改革前的隐性存在凸显为一种普遍现象,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人们的心理失衡开始积累,加之腐败寻租现象的存在,极少数权利精英们的人力资本失灵导致了其工资不高,却家有巨资,之前建立的对党的领导信仰在一部分相对贫困劳动者中发生了动摇,削弱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执政合法性。因此,人力资本失灵如果不加以及时遏制,必将深刻地影响党执政的合法性。
失灵之所以产生以上不良影响,若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要求去分析,不难论证有其内在的伦理依据。首先,政府扮演权威性分配者角色建立起合理的分配机制对价值资源进行公平分配,既是社会团结与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政治正义的基本要求。政治实质上是利益的分配,无论执政者标榜的原则是什么,“无法回避政治过程中利益分配的实质所在”。[8]一切政治活动都是在界定和争取利益。正因为如此,政治制度决定了生活在该制度下个人的收入、福利和其他利益的状况。所以,分配合理,会增强执政的合法性,有助于人们对政治正义感受的提高。其次,公共权力从来都是主导价值分配的力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权利的结构与社会的分配结构是高度同构的,个人在公共权力体系中的地位也是与其分配性地位高度对应的。换言之,分配不公主要是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的产物,分配不公的背后是权力关系的失衡。”[9]再次,尽管分配正义不是唯一决定政治正义的因素,但是,由于在分配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的群体拥有较多的资源来影响权力机构、决策规则,所以,分配不正义会激起人们对政治不正义的感受。在时下中国,党领导人民和国家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体现了政治正义。但在向市场化转向的特殊转型阶段,在一些涉及收入分配的具体制度上出现缺陷,在所难免,这说明,社会主义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但是客观地说,少数存在的权力寻租、弱势群体的贫困等人力资本失灵现象在上述三个方面广泛地构成了对政治正义的负面影响。现代社会里,党和政府不仅要有强力控制社会的能力,而且更重要的体现在党和政府赢得民心,获得人民支持以实现目标的能力上,也即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失灵造成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公,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不利于唤起人民的政治认同,这无疑会影响党执政的合法性。正因为如此,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深入分配制度改革,党的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3.有损经济正义,制约经济增长与发展转型
长期以来,人们坚信发展经济学派如库兹涅茨提出的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收入分配倒“U”模型、刘易斯等人提出的二元结构条件下的分配与增长关系理论。该理论强调,经济增长的初始条件必须以人力资本失灵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平等为前提,它意味着经济发展初期人们必须忍受因人力资本失灵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的压力,等待经济进一步发展起来后,随着人力资本失灵程度的收敛,收入差距自然缩小。但是这种“奇迹”的出现需要等待很长时间,往往在奇迹尚未出现之前人们因贫富过于悬殊而变得难以忍受,由此产生影响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我国时下的人力资本失灵已成为了制约经济进一步增长与经济转型的主要障碍。
首先,失灵引发了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导致我国内需严重不足,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内需增长主要取决于消费需求扩大,因此,扩大内需关键在于扩大消费需求。但是消费需求的扩大依赖于收入的增长与购买力的提高,而这又需要确保广大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能够快速公平地增长。但在人力资本普遍失灵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收入差距扩大甚至两极分化,少数高收入者收入尽管很高,但消费倾向却很低;大多数低收入普通劳动者尽管有很高的消费欲求,却没有消费能力,这是造成我国目前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伦理学告诉我们,正义具有分配的维度。尊重人的平等地位,首先要求平等地分配财富。在追求发展目标一致的社会合作关系中,对那些为发展目标作出贡献的人们,要求社会按照他们的劳动或贡献进行分配,非如此,假如社会广泛违背这一“应得”原则,必然会有一部分人或群体缺乏基本的物质满足,包括食物、药品、住所等等。违背“应得”原则构成了典型的经济非正义,经济非正义立马会外化为对经济的阻碍,以致最终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失灵所引起的财富占有上的两极分化必然带来高储蓄,高储蓄又会带来高投资,进而产生巨大的投资效应与产出效应,但是由于内需不足,必然造成巨大的产能过剩。为解决产能过剩,国家不得不更多地依赖出口,形成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当前,失灵作为重要原因引发了中国宏观经济的结构性矛盾。经济增长伴随着投资与消费结构的扭曲,高投资与低消费并存,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其次,失灵使经济发展过多地依赖资源投入,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将日趋严重。按照竞争力经济学的观点,一国的经济发展依赖于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同时发挥作用,任何国家,竞争优势不能完全消除或替代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可以成为竞争优势的内在因素,促进经济竞争力的提高。我国人口众多,最突出的比较优势在于人力资本存量大,利用好这一比较优势是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是,由于存在普遍的人力资本失灵,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利用好这一比较优势,经济发展过多地依赖资源投入的驱动,引发了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第一,削弱了经济发展潜力,增大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风险。第二,大量人力资本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得不到很好利用。它不仅使国家用于教育的投资产生巨大浪费,而且也使许多百姓为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的投资打了水漂。与此同时,人力资本作为知识性生产要素的承载者,由于存在普遍失灵,知识与人文信息资源的经济应用受到了限制,也极不利于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提高。而且,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力资本失灵折射出了时下中国风险分配的非正义。社会发展是需要花费成本的,因而存在风险。发展需要在主体间公平地分配风险成本、风险责任和风险损失。失灵使经济发展过多依赖资源投入,引发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的高风险却要让全民来承担,失灵所导致的经济发展潜力的削弱及其由此引发的未来经济发展风险的增加,却要失灵的普通劳动者去分摊,失灵使教育投资的回报大打折扣的风险却要社会的劳动者个人去承受,显然是非正义的风险分配。
再次,失灵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增长模式的转型。众所周知,经济增长模式与发展方式内蕴特定的价值目标,一是它服务的价值主体究竟针对哪些成员:是全体、部分抑或是绝大多数;二是它所要实现的价值到底是怎样性质的价值,价值目标是经济增长,还是社会成员在收入和财富上的平等分配,抑或是他们的自由与福祉。失灵折射出了经济发展方式与增长模式在价值目标追求上的缺陷,它让那些资源可获取性强的个人或企业更多地借助所拥有的丰富资源参与社会经济过程,如此,失灵不仅造成了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的偏低,它也造成了我国劳动力要素价格的扭曲,使经济发展难以建立在知识资本的广泛应用上。与此同时,由于失灵造成了过大的收入差距,低收入者无力购买金融产品和有效参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与金融产业建设受到了限制,这无疑也会制约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的升级与发展。
4.失灵强化了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的感受,正在放大并挑战时下我国的社会稳定
首先,失灵极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人力资本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人的阶层地位,所以,人力资本在社会结构生成上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社会一旦存在普遍的人力资本失灵,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实现受阻,势必影响和谐的社会结构的生成。因为:第一,失灵使普通劳动者难以参与劳动价值剩余的分配,只有极少数抓住了市场机遇并参与劳动价值剩余分配的人才能进入中产阶级行列或上流阶层,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因不能分享劳动价值剩余而被沦为社会弱势阶层。第二,失灵会造成严重的权利不平等,易于形成少数强势既得利益阶层。失灵导致了发展成果占有的不合理,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经济精英,他们既可借助个人资产所有权获取经济特权,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使财富发生积聚效应而成为社会上层,又可在面对普遍的劳动价值剩余时千方百计地利用市场机遇,借助权力寻租成功地将自己的官僚特权“商品化”,把别人的劳动价值剩余变成自己可以支配的财富直接步入社会上层。而且,权利不平等还易于使权力精英合谋,利益的一致性往往会驱使他们通过合谋在制度上谋求既得利益的安全性并继续谋取不义之利,其结果是财富和权力均向少数人集中,形成少数强势既得利益阶层。第三,失灵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经济基础,严重损害社会和谐。权力寻租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中形成的,无私人产权的财富存在是它形成的基本条件。由于财富分配过多地向政府倾斜,因此,失灵造成的普遍而大量劳动价值剩余就具有了解释合法腐败——法律难以惩罚的权力寻租——的解释功能。加之客观上在改革的很长时间内缺乏对权力的实质性强力监督,制度对权力寻租构成的仅是一种软约束,自然地形成了相应的寻租市场。
其次,失灵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和谐,使社会总和自由度趋于减少,加大了人们的生活压力。“能过有价值的生活的实质自由[10](P3)”是社会生活和谐与进步的根本标志,和谐的社会生活既意味着个人享有“机会”的增加,又涉及个人有足够的权力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过程”与可获得性能力的提高。而失灵恰恰在这些方面构成了对社会生活的威胁与伤害,阻碍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这是因为:第一,失灵正在扩大人们“机会”享有的不平等,威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失灵造成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导致社会经济权利两极分化,占人口少数的精英群体享有了更多的经济参与权和发展成果的享有权,而占人口多数的普遍劳动者因相对贫困将使他们在经济参与和经济发展成果享有机会上受到极大限制。中外实践与社会历史发展表明,机会上的不平等必将使公平与正义严重受限,中国社会出现了财富和其他社会资源向少数精英阶层积聚的趋势,弱势劳动大众所能分享的利益将受到限制,缺少经济参与与分享机会的他们很难通过个人奋斗跃升到社会上层,人们的社会地位将越来越僵固,这种社会生活状况将会引发严重的恶果——扼杀社会创新意识,导致社会发展失去应有的强大原动力。第二,失灵限制了人们有足够的权力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过程”。有足够的权力去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过程”意味着自由的扩展,而自由的扩展表征着社会人们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个人的经济条件、政治参与程度及社会机会根本上决定了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力大小。三者在个人权力可获得性上具有工具性作用,良好的经济条件、广泛的政治参与、丰裕的社会机会可充分保证人们拥有足够的选择权。失灵将造成部分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相对低下的经济条件,无疑限囿了他们的选择权,他们只能选择满足自己生理需求的生活,而不能扩大自己的选择范围,即既能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又能满足他们精神需求的另类幸福生活。今日中国的农民工问题、城市弱势群体以及城乡差距就是很好的例证,因为失灵,部分农民工只能获得低下的劳动工资,仅够维持其基本生存与人口再生产;因为失灵,城市弱势群体总是处在生活的艰难之中,为就医犯愁、为子女入学犯愁、为买房犯愁。第三,失灵严重制约了人们的可获得性能力,造成人们之间可获得性能力的巨大差异。可获得性能力是“使人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并挣得更高收入的能力”[1](P88),一定程度的财富占有是获得可获得性能力的基本前提,它影响到个人能否享受更好的生活,譬如:在教育、保健、就业等方面的实质自由。在人力资本普遍失灵的情况下,卫生保健、就业保障都将出现问题,精英阶层及其子女将享受更多的优质教育、更好的卫生保健、更充分的就业保障,具有更好的促进个人全面发展的条件。而普通劳动者和弱势群体在这些方面则困难得多,一旦出现经济紧缩或通货膨胀,紧缩或膨胀的负担将几乎全部压在他们身上,他们的生活将受到极大影响。
市场化改革之初,经济快速发展迅速地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他们对失灵造成的贫富差距心理上基本能够忍受。但当失灵导致他们与那些运用不正义手段——譬如:权商勾结、权力寻租——而迅疾暴富的人在财富占有上的差距越拉越大时,特别是那些社会弱势群体,精神上就会产生严重的挫折感,他们感到社会严重不公。社会不公是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西欧十九世纪之所以社会动荡不安,工人运动和社会革命频发,资本主义受到严重威胁,根本原因就在于发生在工人阶级中的严重的人力资本失灵造成他们经济地位没有保障。资本主义国家被迫进行政治经济社会改革,遏制人力资本失灵,改善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工人运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尔后西欧各国才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一个稳定的社会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人们很少会因生活资料不足而受到生存威胁,……二是其内部各个群体之间生活水平和权力持有状况较为接近,相互之间的距离感较近,较少或不存在敌视的对抗情绪。”[11]这说明,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攸关社会稳定。因为弱势群体面临着的贫困生存问题、社会不平等问题与上述两个社会稳定条件密切关联。失灵使弱势群体中的劳动者财富积累归于停顿,他们不得不为基本的生存而努力,这将使他们与富有者的财富差距越拉越大,他们并没有或者说很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他们中的一部分甚至在权力分配和主权享有上收到不公平的对待,例如在就业、社会保障方面受歧视,这将使他们明显地感觉到与优势利益集团的利益差距在拉大,从而逐渐地聚集起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因为很大程度上它实现了社会正义。之所以认为按劳分配是正义的,“是因为我们认为对集体目标所做的努力是有价值的,而这种价值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如果我们遭遇剥削,我们就会感到自己的劳动没有得到社会的承认,我们的劳动不被认为具有内在价值而只是实现他人目标的工具而已,因此我们就会感到不正义。”[12]“人力资本失灵”破坏了社会分配方式“平等”与“应得”原则,是对按劳分配方式的否定,它使失灵者深深地感受到自己不被他人承认为一个有价值的人,这在弱势群体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他们体验到了深深的“羞辱”感受,并因此而形成社会不正义的认识。可见,失灵引发的收入分配“隧道效应”对社会正义的损害,成为了挑战我国时下社会稳定的主要原因。
人力资本失灵还将深深地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其它方方面面。一是社会认同不断弱化。失灵造成的贫富差距将使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交集变得越来越狭小,共同利益的减少势必使制度安排成本提高,使制度安排变得越来越困难。二是社会道德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失灵造成的贫富差距使社会大部分人们不再相信依赖勤实劳动发家致富,以致于时下坑、蒙、拐、骗盛行,诚信沦丧,这些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与警惕。
[1]郭飞、王飞.中国个人收入分配改革:成就,问题与对策[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3).
[2]张林秀.中等收入陷阱的人力资本根源:中国案例[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3).
[3]2013年中国基尼系数迎10年最低,统计局称符合中 国 国 情 [EB/OL].http://www.scspc.gov.cn/html/z hyw-11/2012/0312/65321.html,2014-06-10.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弗兰克·帕金.马克斯·韦伯[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
[8]张光辉、籍庆利.利益政治抑或原则政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政治观的学理解析[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3).
[9]史瑞杰、韩志明.收入分配制度的反思[J].政治学研究,2014(3).
[10]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11]张晓玲.社会稳定与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研究[J].政治学研究,2014(5).
[12]龚培渝、周光辉.论正义的维度[J]政治学研究,2014(3).
曾广波,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博士研究生;彭福扬,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兰甲云,湖南大学学报编辑部教授。
湖南大学科研创新扶持项目“当下中国人力资本失灵及其影响研究——基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分析”(11HDSK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