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可 佳
(北京联合大学 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 100191)
秦代基层小吏的升迁模式
——读里耶阀阅简札记一则
黄 可 佳
(北京联合大学 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 100191)
摘要:湖南里耶考古发现的秦代阀阅简,为人生史的个案分析提供了很好的案例。釦在阀阅简中拟晋升为司空,但在随后的简牍中,釦并没有担任司空,是作为令史出现,说明对基层官吏进行考核选拔上,存在多个人选的竞争,拟推荐的任职人员,也有被否决的可能。简牍所载壬、唐两位官员的例子表明在秦占领区内,基层官员有一定的升迁路线,即多由乡一级基层吏员转任某方面的县属专业管理机构。同属县廷直属的各曹,也有权重权轻之分,并据此形成升迁过程的隐形阶梯和步骤。
关键词:里耶秦简;阀阅简;升迁模式;秦代基层政权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02年发掘的里耶古城一号井内出土大量秦简[1],发掘者相继公布了部分简牍的资料,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2012年出版的《里耶秦简》(壹),详细公布了第五、六、八层出土简牍的图版、释文资料[2]。在这批资料中,涉及了大量基层官吏的相关记载。如果以某几个人的文书为线索,可以更深入地探讨基层官吏的日常活动和升迁过程。这种通过排比简牍中某个人物的相关记载,用人生史的方法来研究秦汉简牍,探索由个人所反映的微观社会史,日本学者森鹿三曾做过开创性研究[3]。研读里耶秦简这批资料,发现编号为8-269的一件阀阅简颇有价值,可通过对该简人物的分析,以及联系已公布的其他同批里耶秦简,为我们部分复原秦代地方基层小吏的升迁过程,提供一些有意思的线索。
一、里耶阀阅简及釦的升迁历程
里耶秦简8-269是一枚完整的阀阅简,其释文如下:
资中令史阳里釦阀阅:
十一年九月隃为史。
为乡史九岁一日。
为田部史四岁三月十一日。
为令史二月。
□计。
年卅六。
户计。
可直司空曹。
关于秦汉阀阅简的形制,在《史记·冯唐传》如淳注引《汉军法》及索隐中有军功阀阅简形制的相关记载[5],它是“书其斩首之功于一尺之板”“以尺籍书下县移郡”,然后按功劳进行赏赐。此处史料记载的军功阀阅简的形制与里耶阀阅简相似。里耶阀阅简的长度大体相当于汉尺一尺之长,作为题名的“资中令史阳里釦阀阅”位于简的最右上部,然后并排自右向左分条记载“釦”的历职经历,每一历职占用一竖行,此为简的上部分。简的上半部分与下半部分之间有较大的空间间隔,下半部分偏右上分两竖行载有“□计”“年卅六”,在这两条记载之下是“户计”。然后在整支简的左下角题有“可直司空曹”。“□计”不明为何,有学者推测是“赀计”,性质应该属于累重訾直伐阅簿[6]。由此大体可知,阀阅简的形式为,上半部分是履历,下半部分由户曹核对年龄,左下部则提出拟任职务的推荐意见。
该简记载了釦的任官经历。釦的籍贯为资中阳里人,于十一年九月初任为乡史,并担任这一职务达九年,然后转任田部史四年三个多月,再转令史,任令史才两个月,即被推荐担任迁陵司空曹。《云梦秦简·内史杂》记载:“除佐必当壮以上, 毋除士伍新傅。”[7]对任官年龄有较严格的规定。此处的“新傅”,高敏先生以云梦秦简喜的新傅年龄为证,指出是初服役的年龄,秦制非《汉仪注》、《汉律》所载的二十三岁,而应是十五岁[8]。釦被推荐担任司空曹职务时的年龄为36岁,以竹简所记劳日粗略倒推,他在二十岁左右时初任职,可能此时已达“壮”的年龄要求。秦及汉初经常统称一切属吏为史,令史为县令属吏之总称,常见于史传[9]。令史的主要职能是掌按文簿,并广泛参与各种具体事物的处理,类似于秘书之职,是县令的重要属吏[10]。釦在担任令史之前,他曾在乡担任乡史、田部史等职,由史迁令史,与《睡虎地秦简》中喜的升迁路线一致[11]。
这里的阀阅,“明其等曰阀,积日曰阅”,将阀、阅定为人臣功劳的第四、五等。第四等的阀, 即颜师古所谓的“伐, 积功也”,指积小功而够上评定等级者。第五等的“阅”,实际指的是资历, 也就是师古说的“经历也”,或者指工龄[12]。
居延汉简的许多名籍资料上有劳日的记载,精确到了天[13]。此“劳日”并非实际天数,有奖励劳日,也有因为没有出勤而不计劳日的情况,但多数情况下与实际任职的天数相差不会太多。里耶阀阅简记载的任职时间也精确到了天,如“九岁一日”“四岁三月十一日”,可能是在考核其任职工龄时的“劳日”需要。与居延汉简不同的是,居延简经常是功、劳并记,而我们在此里耶简中仅见到记劳,釦是以劳累迁。
釦担任乡史达九年以上,而且该职务是其初任官。《后汉书·左雄传》载:“乡部亲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从政者。”[14]乡部设置有有秩或啬夫、游徼、乡佐等职,釦所担任的乡史属于低于乡佐的一类职务。秦简《置吏律》载:“官啬夫节(即)不存,令君子毋(无)害者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由此可见,官啬夫、令史、佐和史是三个不同等级的职位,令史与官啬夫地位虽有差别,但不是很大,而佐和史与令史之间也有职位的差别,前者低于后者。阀阅简中釦由史迁至令史至少经过了14年的历练。而乡史到田部史之间,似也有一等级差,前者更面向基层,职责不是特别具体,而田部史专收租税,权力要大不少。《二年律令·秩律》所载,司空和田、乡部的职俸根据所处地方的不同稍有差别,或多或少[15]。廖伯源认为汉代田部不见于史籍,推测汉初县下分若干田部,其后田部省置,职事分入县廷之田曹及乡部诸吏[16]。田部之责主要是登记田亩、收取租税等农业之事。裘锡圭先生认为乡部和田部是平行的两个系统[17]。釦担任田部史,应是田部主管田官守的属吏。仓、库、田、亭等机构既有本部门的垂直系统,又有“属于乡者”的横向关系[18]。釦最初担任的乡史属于乡级属吏,在担任田部史后,既属于垂直的田部管理,同时又与乡发生直接横向关系。其由乡史到田部史,可能与他在乡级政权工作期间管理农业生产或协助收取租税时的优异表现有关。如8-580简“贰春乡佐壬,今田官佐”。壬在担任田官佐前曾任职乡佐,经历与釦相似。由乡史迁至田部史是一隐形升迁,是由佐史吏迁斗食吏。而由田部史迁令史则是较大的一个跨越。令史在县廷属吏中的地位较高,田部史与令史虽同为斗食之吏,但令史更接近有秩吏。
二、釦拟升任的司空职位分析
迁陵县作为秦国的新占领区,在秦王政二十五年建县。釦在秦王政十一年九月初任职,历经九岁一日、四岁三月十一日、二月,合计历职十三年五月有余,推荐担任迁陵县司空曹的时间应是秦王政二十五年,此时间节点刚好是秦在迁陵新建立县级政权的时间。釦原来任职于资中,据《汉书·地理志》载属于犍为郡,治所在今天的四川资阳市,我们推测秦对新占领区有一次规模较大的外调官吏举动。新占领区域司空曹的工作十分重要,将外派干部推荐担任司空曹的工作似在情理之中。
司空在秦代各级机构中大量设立,与秦代大兴刑徒制和谪罚徭役有关,各类土木工程建设需要征伐大量服役劳动力,司空在其中任监管之责,成为庞大国家机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19]。里耶秦简记载的司空曹计录有:“船计、器计、赎计、赀责计、徒计,凡五计。”(8-480)不少内容都与占领初期军事活动的关系密切。关于司空曹的任用,在里耶简中有不少记载。兹根据已经公布的第五、六、八层简牍情况,在这两三千件简牍中,经粗略检索,涉及司空任职姓名内容的有近三十件。下面将《里耶秦简·壹》中发表的既有司空姓名,又有年号的简牍粗略罗列如下:
廿六年三月甲午,迁陵司空得……(8-133)
廿六年八月庚戌朔丙子,司空守樛敢言……(8-135)
廿七年十一月乙卯,司空昌……(8-1655)
廿八年六月丙戌,司空长、佐舍……(8-985)
廿九年十二月丙寅朔己卯,司空色敢言之……(8-1525)
卅年四月辛丑司空守文(8-44)
卅年五月戊午朔辛巳,司空守敞敢言之……(8-666+8-2006)
卅年六月辛亥,司空守兹、史……(8-1647)
卅一年正月甲寅朔己巳,司空守增、佐得出以……(8-474+8-2075)
卅一年七月辛亥朔甲子,司空守(湍)敢言之……(8-648)
卅二年正月戊寅朔丙戌,少内守是受司空色。(8-478)
卅三年三月辛未朔己丑,司空色、佐午出以食。(8-1135)
卅四年八月癸巳朔乙巳,司空守兹……(8-1635)
卅五年八月丁巳朔丙戌,仓兹、司空守俱。(8-824+8-1974)
卅五年八月丁巳朔辛酉,仓守择付司空守俱。(8-1544)
另有部分简仅见司空姓名,但无年号,有如下一些:
迁陵司空守兹付洞庭郡(8-29)
司空色敢言之……(8-47)
司空守謷三甲,司空守熙三甲……(8-149+8-489)
司空守兹、佐得出以食舂、小城旦……(8-216+8-351)
丁丑,仓兹付司空守俱。(8-452)
朔丁卯,司空守悍、佐得出以食。史于视平。(8-575)
仓守择付司空守得、佐忌行。(8-854)
受司空唐。沈手。(8-886)
甲辰,仓守言付司空俱,俱受卷及行。(8-898+8-899)
感受司空守兹。(8-951)
司空色……(8-1726)
空守兹……(8-1830)
司空守偏……(8-2169)
司空色赀……(8-2294)
通过以上检索,我们大体可以排出简牍所载迁陵县自秦王政廿六年到卅五年间的司空任职名录:
廿六年:得、樛
廿七年:昌
廿八年:长
廿九年:色
卅年:纹、敞、兹
卅一年:增、湍
卅二年:色
卅三年:色
卅四年:兹
卅五年:俱
10年间,有确切记载年号的司空守11人。其中色在廿九、卅二、卅三年都有记载,中间隔了两年。兹在卅年和卅四年均任司空,中间隔了三年没有记载。其中兹在司空任职后又担任了仓曹职务(丁丑,仓兹付司空守俱。8-452),接替他司空职务的是俱。值得注意的是,有下面两简:
卅五年八月丁巳朔丙戌,仓兹、司空守俱。(8-824+8-1974)
卅五年八月丁巳朔辛酉,仓守择付司空守俱。(8-1544)
同一个月相隔不过几天,却出现两个仓守,推测当时仓曹设有不止一个仓守。司空守也有同样的情况,如在其他简中同时出现两个司空守受罚:
司空守謷三甲,司空守熙三甲……(8-149+8-489)
这似乎表明司空守同时也可能是由两人以上共同担任。除上面列举的11个有任职时间的司空守外,还有司空守謷、熙、悍、唐、偏五人,合计大概有16位司空守。里耶秦简曾首见乡司空[20],不过都会在司空前加乡字,以示区别,这里所见司空应该都是县级司空。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有重名的问题。如兹,有如下几简:
卅年六月辛亥,司空守兹、史……(8-1647)
卅一年五月壬子朔辛巳,将捕爱,假仓兹敢言之……(8-1559)
卅四年后九月壬戌朔辛酉,迁陵守丞兹敢言之……(8-1449+8-1484)
卅五年八月丁巳朔丙戌,仓兹、司空守俱。(8-824+8-1974)
这里的仓兹、守丞兹、司空守兹可能有重名。在以上索引涉及司空的诸简中,我们始终没有看到釦的名字,他虽然被建议推荐可直司空曹,是否确实已经担任?我们查遍已公布的简牍材料,只在行庙简中见到釦任职的少量线索。在8-138、8-174、8-522、8-523缀合而成的行庙简中,记载廿六年六月壬子的行庙诏,简背后记载有各令史轮流行庙的记录,从当年的十一月己未到次年的六月癸巳间共16次,其中有:“二月壬寅,令史釦行庙……五月丙午,史釦行庙。”这两条记录的釦,应是同一人。可证釦在廿七年仍居迁陵令史之职,并未任职司空曹,而且以后没有再在任何简中出现釦的名字。发掘报告列举的第十六层出土简牍中也有釦的记载,所记廿七年三月“釦手”,似乎也是以令史之职草拟的公文文书。由此可知,在对基层官吏进行考核选拔上,可能有多个人选的竞争,推荐的任职人员,也有被否决的可能。釦自秦王政二十五年由四川调入迁陵,直到二十七年仍旧担任其在资中所任的令史一职。
三、里耶简所见小吏的升迁模式
检索里耶其他小吏简牍,同样担任过司空的唐,其仕途则要顺畅许多。先是由令佐迁为假畜官(简8-919),又在卅五年任职假少内(简8-888+8-936+8-2202)。县属吏之少内,在《睡虎地秦墓竹简》有记载,注释者认为是县中收储钱财的机构,严耕望先生考证其隶属门下,总管财政[21]。少内秩级低于司空,唐可能由假畜官迁假少内,再迁司空。
前面已提到的壬,其升迁模式也颇具标本意义。我们搜集了有关壬的简牍,可对其排列如下:
贰春乡佐壬,今田官佐。 (8-580)
卅年六月丁亥朔甲辰,田官守敬敢言之……佐壬以来……(8-1566)
卅一年正月甲寅朔丙辰,田官守敬、佐壬……(8-764)
卅一年三月癸酉,贰春乡守氐夫、佐壬出粟米八升食舂央刍等二……(8-1576)
卅一年七月辛亥朔朔日,田官守敬、佐壬……(8-2246)
卅一年七月……田官守敬、佐壬……(8-1574+8-1787)
卅五年正月庚寅朔甲寅,迁陵少内壬付内官……(8-1457+8-1458)
卅五年八月丁巳朔庚申,田官壬……(8-900)
壬最初担任贰春乡乡佐,后由乡佐迁为田官佐,并由田官佐迁任迁陵少内,再由迁陵少内迁田官,重新回到他熟悉的田官任职。田部和乡部并存,职能有重合,经常同署名于简牍文件中。田部和乡部吏可交叉任职,证明田部非都官系统,可能同为县属列曹,只不过田部为县属的垂直专业机构,乡部则为基层区域机构。同为县属吏,少内作为县廷主管钱财的机构,多升迁为田官、司空等职位,反映少内在县级政权中的地位似乎低于田官和司空。
在釦、壬、唐的例子中,我们了解到在秦占领区内,基层官员有一定的升迁路线图,即多由乡一级基层吏员转任某方面的县属专业管理机构,并由此升任到有秩层级。同属县廷直属的各曹,也有权重权轻之分,并据此形成升迁过程的隐形阶梯和步骤。这些个案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秦代迁陵县基层政权的运作和基层吏员在其中的职业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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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太祥]
The Promotion Mode of Foundation-level Officials of the Qin Dynasty——A Note on Reading the Liye Fayue Bamboo Slips
HUANG Ke-jia
(Institute of Archaeology, Beijing Union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1, China)
Abstract:The liye bamboo slips, discovered by archaeological excavation in Hunan, provide us with a good case for prosopography study. Kou had been drafted for promotion to sikong(minister of works), but in the subsequent slips he did not serve as sikong and stayed as lingshi(Scribe). This shows that in the selection of foundation-level officials multiple candidate competition existed. And one might be recommended, but not be appointed. In another two cases of officials ren and tang, it shows that foundation-level officials had a fixed way to promote from foundation-level management of a xiang(township) to specialized management of some aspect of a xian(county) in the areas occupied by the Qin. There were differences among different departments directly under the same county government in the degree of government control, which led to hidden ways of promotion.
Key words:liye bamboo slips; fayue jian; promotion mode; foundation regime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320(2016)02-0011-04
作者简介:黄可佳(1978—),男,汉族,河南省新野县人,北京联合大学考古学研究中心讲师,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出土文献研究。
收稿日期:201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