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楚乔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分析专利权保护的意义
王楚乔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近年来专利侵权案件频繁发生,专利权保护在现代市场竞争中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我国对专利权立法保护仅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专利权的认识十分有限,并没有对自主创新科技进行及时保护。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专利权能得到重要,使其成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最核心的竞争力。
专利权;法律保护
专利权保护日益成为我国企业,特别是科技行业关注的焦点。探究专利权保护的意义成为尤为重要的问题。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分类中的一种,属于财产权。专利来源于拉丁语,专利来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公共文学,是在中世纪使用某种特权的国王,后来,英国国王亲自签署了专有权证书。专利包含了大量的技术信息,约占世界科技信息的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
专利的独占性是专利权的核心特征,目的是保护企业的独创性技术。而这些掌握着企业命脉的核心技术,如果得不到切实有力的保护,无疑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只有及时申请专利,才能使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国家公权力的有效保护,使其变成自己的私有权利。才能防止其他人或单位随意使用或模仿,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例如:苹果和三星的专利权纠纷案件,苹果公司因为三星第一代Galaxy手机与iPhone极其相似,苹果以自己享有专利权为由,要求三星公司支付专利费,而遭到三星公司拒绝,从而将三星公司告上法庭。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三星赔偿苹果专利侵权费十亿美元。三星不服,提出上诉,圣何塞联邦法庭进行二审。然而,直到2014年双方也未就该案达成和解,导致双方的专利侵权案还需启动新的庭审。当然,案件的一审判决并不否认有地域保护的可能。两年以来,苹果和三星的专利大战从未停止,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这样的结果说明,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是两个主要的通信巨头要注重的问题,而且也非常值得中国企业学习。这个例子说明了专利对企业的重要性。从这些例子不难看出,无论是大到国家,小到企业都应该懂得专利知识,并且运动这些知识武器,保护自身权利,获得最大利益。
建自1747年3月19日以来,威尼斯发布了世界上第一个专利法,过去超过500年。我国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在广泛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还充分的考虑了我国具体国情需要。立专法规定了何种类型的智力成果能够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具有起点高,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在同一法律中,包括发明、实用新型、设计专利三项,而不是大多数国家都必须分别立法。
(二)采用单一的专利模式保护发明创造,而不是采用专利模式与发明证书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发明创造。
(三)在先申请和先发明之间选择了先申请制;在授予专利方式上选择了首先予以公告,经异议程序后授予专利权的方式。
(四)在专利保护领域的技术的逐步开放,并没有授予专利权的物质,视频和通过化学方法获得的调味品。
我国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专利法经过四次修改,将会逐渐完善并最终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美国有一句名言:“阳光下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申请专利。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美国已形成最具竞争力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经过漫长的发展:第一阶段是20世纪30年代,对专利的过度保护而致使专利权的市场垄断;20世纪30到80年代,反垄断法因要修正这一缺陷而导致排斥知识产权的保护;到目前为止,全球对信息技术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成,美国一跃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基地。
早在1790年美国颁布第一部《专利法》,在那时我国还没有知识产权这一概念,而专利权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另外,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制度也是最早从美国传过来的。而这一制度是现代专利权的保障基础。它需要大量的信息技术支持,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建设是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形式。也为专利审查,专利检索提供了技术支持。使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服务的朝着网络化发展,跟上时代的发展脚步。美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对中国的专利保护制度的建设提供了许多经验。
从网络检索和分析,互联网的外国专利系统与国内紧密结合的是非常少的。随着各国对华贸易的日益密切,中国在海外的专利权频频遭受侵犯,例如中国的华为、中兴等大型通讯公司,每年要在国外申请成千上万件专利权,专利权纠纷屡见不鲜。所以专利权保护已不单单是国内市场占有率之争,更是国际全球化战略发展的重要一步。目前,中国专利权体系建设已经在稳定迅速的发展之中,海外被保护诉求也必将得到满足。
[1]尹新天.中国专利法详解[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9.
[2]穆勒.专利法[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8.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审查流程服务指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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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4379-(2016)36-0271-01
王楚乔,女,汉族,吉林九台人,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