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

2016-02-02 05:43尹凤英
中国民族博览 2016年4期
关键词:民族高校教学改革

尹凤英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甘肃 合作 747000)



民族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

尹凤英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甘肃合作747000)

【摘要】近年来,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在各高校中不断创新与实践。针对民族高校民族大学生开设的“基础”课,更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生的具体特点开展课程改革。考虑民族大学生的实际思想状况、学习态度以及本课程的具体特点,在实际的教学中,针对教学理念、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进行一系列改革尝试,在实践中探索具有自身教学特色的课程体系。

【关键词】民族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

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旨在培养具有正确的价值观、民族观的少数民族人才,是民族大学生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从民族团结、地区稳定的高度予以关注。近几年接连不断发生的带有“民族倾向”的事件,诸如发生在藏区的打砸抢、自焚等暴力事件以及国内外势力对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分裂与渗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课)的主渠道作用在民族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显得尤为重要。民族高校是民族教育的中流砥柱,与其它高校相比,其办学目标和办学宗旨既有一致性又有特殊性,所以,针对民族大学生的“基础”课教学中不能完全照搬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同类院校教学模式,而是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具体特点,探索适合本校学生的教学模式。

一、认识教育对象的特点是“基础”课教学改革的前提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提是了解人,基础是尊重人。由于民族大学生从小成长于独特的自然环境里,且长期受到民族文化和民族习惯的影响,民族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有着显著的特征:民族大学生民族意识强烈,习俗浓厚,信仰情况复杂。民族传统文化对民族大学生身心的影响很大,民族认同感很强,心理素质不强,面对强大的外界冲击,有部分同学有自卑心理。如何在尊重学生生活习惯的基础上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是民族高校的“基础”课教育需要面对的最重要的问题;民族大学生积极进取,渴望成功,但文化基础相对薄弱。民族大学生大多来自偏远、落后的地区,当地的基础教育水平较低,造成了民族大学生文化基础相对薄弱,而“基础”课内容庞杂,既有体系严密的政治理论也有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造成了民族大学生学习上的畏难情绪;民族大学生诚实守信,友善好客,但其文化独特,人际交往困难,孤独感较强。民族大学生大多性情直爽,热情好客,容易相信别人,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容易上当受骗,一旦受挫极易陷入自我否定的不良情绪中,不再相信别人;民族大学生性情宽厚,足智多谋,但情绪不稳定。面对外界信息的强大冲击,他们一方面享受着便捷的信息通道带来的新鲜感和成就感,一方面又产生彷徨和畏难情绪。 “基础”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具有很强的理论体系,蕴含了丰富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德育理念和新时期的道德行为准则,如何让学生理解并将这些优秀文化思想内化于心并践于行,成为指导个人成长成才的行动指南,民族高校的“基础”课教学改革任重道远。

只有充分认识到教育对象的特点,才能尊重学生,实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教学理念是教学活动的灵魂,也是提高教学实效性的重要前提。那么民族高校的“基础”课应该有怎样的教学理念呢?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学生完全可以先于教师而知晓当下的时事新闻,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以一副知晓天下的权威者面貌出现在讲台上的教师很难得到学生们的接受和认可。教师只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而不是权威内容的发布者。所以,任课教师要针对民族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特点及时调整授课内容,改变授课方法,多倾听学生们的想法和看法,多了解和学习他们的民族习惯和民族传统,加强师生之间的感情交流,通过教师的人格魅力和知识修养把学生们吸引到课堂讲授和教育实践中来,从而打心眼里信服并接受这门课程。

二、教学体系是“基础”课教学改革的核心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实施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高校的“基础”课使用的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这套教材体系严密,内容完整,更新及时,对全国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但教学体系却不局限于教材,而是一个包括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一体化的教学体系。因些,民族高校的“基础”课教师一定要有课程开发和研究意识与水平。教师要注意积累教学经验,在尊重、学习教材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学生的特点,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和教学环境,开发有着自己学校特点的“基础”课教学,完成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

为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一线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教材的呈现方式,“基础”课教材在2015年经过了再修定,不但对教材的章节结构、主要内容、思想观点、文字表述进行认真修改,更好地体现中央精神、适合教学需要。重点突出了法律部分的思想性,突出了道德和法律的有机融合。法律部分删除了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体系和表述上加强了法律的思想性,使得法律与思想道德部分融为一体。民族高校的“基础”课教学要实现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应注意以下问题:深刻领会与把握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深刻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前沿问题与成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加强教学研究,锤炼破解理论问题的能力,成为一名有尊严的理论型教师;教学改革要追问目的,方法不是目的,目的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不要因为推动教学改革而变相削弱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1]

民族高校的“基础”课教学改革中如何整合教材内容形成新的教学体系?应该抓住“基础”课的两条主线:道德与法律。充分挖掘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中有关道德的部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潜移默化式的教育手段,强调道德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强调民族传统习俗与社会主义新时期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强调道德与法律的相互促进和谐调发展。以法彰德,以德辅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培养知法尚法、德才兼备的新一代民族大学生的必由之路。比如诚信、公平、善恶有报等不仅是道德原则,同样也是我国法律确立时所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因此,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组织方面,根据民族大学生认知水平和学校的实际环境,选择、增加有关民族优秀文化的教学,不但可以丰富教学内容,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更能提高学生们的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重视学生的主体意识,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教学改革成败的关键。囿于条件限制,“基础”课教学几乎都是多媒体大班教学授课,这种教学方法成本较低,但是教学效果不理想,最大的缺点就是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体现,如果教师再用传统的讲授法,教师自说自话,学生们有的玩手机,有的看其它书籍,更有甚至用手机看视频、听音乐。久而久之,认真听讲的学生越来越少了,这样的教学自然是失败的,不但“基础”课引领学生思想的主渠道作用没有显现出来,也会影响学生对其它公共思政课产生不好的看法。针对民族大学生学生直观思维强、性格直爽的特点,应尝试改革传统的“一言堂”式教学为启发式的师生互动教学,综合运用网络传媒、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增强“基础”课教学的现代性和吸引力,实现其高效育人的功能。

(一)互动式教学能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师可以针对本班学生的特点,选择讨论学习的主题,主题确定后,师生都围绕此主题进行准备。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指导学生分组,可以完成同一主题,也可以完成不同的主题。教师要引导学生选择资料、佐证主题。课堂上学生代表可先发表自己的观点,然后教师引导同学们可就此观点进行评述,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和点评。每完成一个学习主题,教师都有对教学的效果进行反思和评价,时常关注教学反馈,及时调整教学思路和方法。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只是引导者、组织者,学生们才是真正意思上的主体,“教”与“学”相互平等,互为补充,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基础”课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二)启发式教学能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

教师在系统讲授的过程中要不断地设问,不停地启发,紧紧抓住学生们的思绪,使他们不得不思考。为了更好地吸引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教师的设问要恰当,要接近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选择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和生动活泼的方式、方法。所以,教师要了解自己学生的所思所想,甚至设身处地、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这对授课教师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接受课堂上学生的质疑,也要有为人处世的智慧和能力,如何在与学生的学习和交流活动中彰显教师的风采和魅力。因此,备课时教师要根据教材中所授章节的内容和民族学生的具体情况,精心设计好每个问题,并且要有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和方法。

(三)研讨式教学能深化课堂教学效果

研讨式教学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式,通过由教师创设问题情境,然后师生共同查找资料,研究、探讨、实践、探索,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使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简单的讲,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让学生掌握学习方去,从“学会”变为“会学”。[2]

研讨式教学多应用在实践教学环节,教师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几个开放式的主题,由学生自主选择,分组实施。这种教学方式一方面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在实际调研的过程中,深化理论。同时还能培养学生团结互助、协调合作的能力。通过研讨式教学方式学生学会了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在加深对理论领会的同时进一步地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进而激发起进一步学习理论知识的愿望,产生很好的良性互动。

(四)案例式教学能增加学生自信心

在“基础”课理论学习的过程中如果采用案例教学能很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学生置身于案例中,以当事人的亲身体验,运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时,他们会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自豪感和成就感。如果案例选择的好,比如选取学生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或者与他们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案例的话,学生们参与和讨论的热情会极大地提高。在“基础”课的案例教学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活动的组织者,从选择案例到搜集材料、分析讨论,直到课堂上的模拟审判或论辩,学生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地得到锻炼和提高,思考问题的方式、方法和角度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提高,因而具有极大的实用性。由于民族大学生具有的天然的民族情感,他们更愿意选择与本民族有关的案例和事件来进行讨论分析,这就对指导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一方面要照顾到学生的民族情感,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原则,不能一味地顺从学生们的情感需求和非理性表达。除了要引导学生正确地看待和分析问题之外,也要注意引导学生将对本民族的情感上升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

教学方法的改革还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针对学生特点综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方法,包括理论讲授法在内都是可以互相补充和交融使用的,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教师可在不同的章节和内容上选择以一种方法为主,其它方法为辅;二是教学过程通俗化与理论深度的关系。实施互动教学、启发、研讨、案例等教学方法不应该更不能否定系统理论讲授的重要性。严密而完整的理论学习是进行讨论分析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教师无原则地迎合部分学生追求热闹的要求而忽视甚至放弃理论教学的体系性和完整性的话则无疑于本末倒置。三是须正确处理对学生观点的点评问题。要实现“基础”课的目标和任务,教师必须进行正面和积极的引导。引导学生学习、接受正确的人生观、民族观、国家观。对于部分学生的不适当言行可以温和地指出,逐步地纠正,而对于一些学生的不正确言论,则必须义正词严地指出并加以反驳和纠正。

四、改革考试形式,建立综合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是对教学活动的检验,反馈教学活动并指导着下次教学活动的开展。严密而全面的考核制度能够对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起到很好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采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建立一套合理的评价体系对推进“基础”课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知识考核与品德考核并重

“基础”课不但有严密的理论体系,同时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基础”课教学的根本目的要求学生不但掌握道德规范、法律规范,而且要将这些知识和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动,进而提升学生的思想境界和法律意识水平。所以,传统的以知识记忆为主要目的考核方式并不适合“基础”课教学的效果检验。目前,大多高校都开展了“第二课堂”,通过党团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来拓展“第一课堂”。“基础”课考核可以借鉴这种综合考评的方式,通过将“基础”课课堂与学生活动结合,建立课堂知识考核与课后品德考核相结合的有效考核机制,全面、综合地考核学生学习的效果。学生既在实践活动中检验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在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同时也会发现理论学习的不足,激起学生下一步学习理论知识的动力。

(二)终极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

“基础”课的教学目标的特殊性决定了学生行为习惯和基本素质良好才是教学活动最应该关注的方面。以一次期末考试来确定学生“基础”课成绩的做法不值得肯定。现实中,不乏有的学生考试成绩优秀,在生活中却不诚实,甚至违法犯罪,这就是典型的“知行不一”现象。所以建立过程考核机制,强调过程考核在课程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势在必行。具体做法可以是提高平时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的构成比例,可以占到一半,甚至一半以上。同时将过程考核标准细化为课堂考核、活动考勤、组织讨论与调查报告写作、日常表现等方面,这样可将学生的学习、生活都纳入到课程的整体考核中,从而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过程进行及时的引导,全面检验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

(三)教师考核与学生自己考核、同学之间考核相结合

不管是知识考核与品德考核还是终极考核与过程考核,除了由教师必须完成的考核之外,其余一些考核可建立开放性的考核模式,可以由学生自己给自己考核与评价,也可以由同学之间相互进行考核与评价。这样的综合考核体系客观上克服了教师一人考核的主观局限性,主观上也建立起了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之间互相学习借鉴的机会,能够最大可能地发挥课程考核对课程目标的反馈与评价功能。比如,在道德实践活动完全可以将考核延伸到学生的日常行为中,通过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彼此之间的互评,进而提高学生道德实践的自律与自觉性。

民族高校“基础”课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是一项系统工程。认识学生的特点、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前提,建设完善的教学体系、选择教学内容是关键,恰当的教学方法是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的生命线,完善的考核机制是教学改革的保障与体现。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基础”课教学的有效性,丰富学生的知识水平,提高学生的道德和法律素质,提高民族大学生在新形势下辨是非、明事理的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新修订本专科教材示范培训班”上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修订说明,2013(8):28-31.

[2]李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探析[J].西部素质教育,2015(1):48.

【文献标识码】【中文分类号】G758.4A

作者简介:尹凤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法学专业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宪法和行政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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