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詩中的活俚語

2016-02-02 03:38鄧文寬
敦煌吐鲁番研究 2016年0期
关键词:梵志稷山意義

鄧文寬

(作者單位: 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



王梵志詩中的活俚語

鄧文寬

敦煌寫本王梵志詩,充滿著濃鬱的生活氣息,至少其中的一部分,顯然是來自民間的作品。作者不僅熟稔社會底層百姓的衣食住行,人情理道,而且使用了許多俗詞俚語,就更增强了其中所藴含的泥土味道。或者可以説,如果這部分詩的作者只是一個人的話,那麽他本身就是草根階層芸芸衆生中的一員。

我在閲讀王梵志詩的時候,發現其中一些俚語在當代民間依舊存在,並被使用著。從這些俚語的當代意義,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理解王梵志詩中同一語言的確切含義。這裏我要特别説明的是,我所依據的是山西稷山方言。那裏是我的故鄉,二十三歲之前我一直在晉南生活,加之家在農村,出自草民,對一些民間俚語比較熟悉。雖然我已離開那塊土地四十五年,但一些俚語我不僅仍舊懂得其意義,而且還照樣會説。現在我把這些活俚語的意義和用法寫出來,供治王梵志詩的學者們參考。如果有誤,還望項楚教授和博學通人不吝賜教。

以下所引王梵志詩的文字和詩歌序號,均據項楚先生《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一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一、 第〇〇七首《大有愚癡君》内云:“死得四片板,一條黄衾被。”*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28頁。

項楚先生注曰:“四片板: 棺材。”甚是。在没有實行火葬的地方,死者一般要裝入棺材後再下葬。棺材在稷山民間被叫作“板”,做棺材叫作“做板”,預備下棺材叫作“備下了板”。然而一副棺材有上、下、左、右、前、後六個面,爲何叫作“四片板”,而不稱作“六片板”呢?這是由於棺材的上下左右屬於長條形木板,而前後兩個小塊木板基本是方形,被叫作“回頭”,其餘四塊長條形木板被説成是“四片板”。故此,棺材被簡稱作“板”,或叫“四片板”。

三、 第〇三五首《杌杌貪生業》:“杌杌貪生業,憨人合腦癡。漫作千年調,活得没多時(下略)。”第一〇六首《兀兀身死後》:“兀兀身死後,冥冥不自知。爲人何必樂,爲鬼何[必]悲(下略)。”第一五一首《愚夫癡杌杌》:“愚夫癡杌杌,常守無明窟。沉淪苦海中,出頭還復没(下略)。”第二八五首《兀兀自遶身》:“兀兀自遶身,擬覓妻兒好。切迎打脊使,窮漢每年枵(下略)。”第三一三首《衆生頭兀兀》:“衆生頭兀兀,常住無明窟。心裏唯欺謾,口中佯念佛。”*分見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122、273、376、602、643頁。

依據本文的寫作次序,第〇三五首在前,其餘四首在下面幾例將要討論的問題之後,但爲著方便,現將這五首放在一起討論。不難看出,這五首梵志詩中都用了“兀兀”這個詞(“杌杌”同“兀兀”)。由於這個詞依序在第〇三五首首次出現,故項楚先生於此優先做出詳解:“杌杌: 同兀兀,昏眛貌。《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且帝甯能爲石人邪?’張守節正義:‘顔師古云:“言徒有人形耳,不知好惡。”按,今俗云人不辨事,罵云杌杌若木人也。’”又引白居易《對酒》詩:“所以劉阮輩,終年昏兀兀。”再引寒山詩:“大海水無邊,魚龍萬萬千。遞互相食啖,兀兀癡肉團。”在其後四首梵志詩“兀兀”出現時,項先生或云“昏眛”,或云“昏愚”,或云“頭腦昏愚”,並均以第〇三五首的解釋爲參考。换言之,項先生認爲,這五首梵志詩中的“兀兀”均是一個意思,即“昏眛”。這個理解恐有可商之處。在稷山話裏,“兀兀”有兩個意思,現舉例如下: 一是如項先生所理解,是糊塗、昏眛。比如,民間在議論某個人時説:“那人滯滯兀兀的。”“滯滯”是指不通暢,“兀兀”是糊裏糊塗,不明白。但“兀兀”還有另一種用法。比如有人描述一個女人跳著腳罵大街時會説:“那女人兀兀地蹦著高高罵哩。”亦即她使出全身力氣,可著勁地大罵。顯然,這時“兀兀”就不能做“昏眛”解了,只能是使大力氣,用最大的勁了。就是在唐代,“兀兀”也並非只有一個意思,有時也作勤奮、努力、勤勉解。韓愈在《進學解》中有云:“編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鉤其玄。貪多務得,細大不捐。焚膏油以繼晷,恒兀兀以窮年。先生之業,可謂勤矣。”味上下文義,這個“兀兀”除勤奮、勤勉義,恐難别解。此外,我們注意到,同一個韓愈,又在《答張徹》詩中,將“兀兀”用作“昏沉”義:“觥秋縱兀兀,獵旦馳駧駧。”“昏沉”與“昏眛”義有相通之處。所以,即便是在唐代,“兀兀”也並非“昏眛”、“昏愚”一義。由此反觀王梵志詩中“兀兀”一詞,亦恐非只有“昏眛”一義。就拿第〇三五首“杌杌(兀兀)貪生業”一句來看,將“兀兀”理解成“昏眛”則很難解通。既“昏眛”,則不會“貪”求生業。上引韓愈《進學解》有“貪多務得,細大不捐……恒兀兀以窮年”,“貪”與“兀兀”亦是並用。故梵志詩在此恐當理解成努力、勤苦、使勁,方可與“貪生業”連義。由於詩人反對這麽生活,下句纔判斷這是傻瓜幹的蠢事(“憨人合腦癡”)。再看第二八五首“兀兀自遶身”句。“遶身”一詞項先生未解,古代是指將裝金銀或錢幣用的袋子纏在腰上。唐·王建《遠將歸》詩有句云:“但令在舍相對貧,不向天涯金遶身。”梵志此句詩的意思是,努力賺錢,使自己腰纏萬貫,也就是成爲富人。顯然,此處“兀兀”並非昏眛義,同樣是努力、勤苦、使勁的意思。如此,方與下句“擬覓妻兒好”相接,亦即讓妻兒過上好光景。至於第一〇六、一五一、三一三此三首詩中的“兀兀”,仍依項先生所解爲“昏眛”,則通暢無礙。總之,梵志詩中的“兀兀”一詞,恐不止“昏眛”一種意義,怕是要再加思考的。

四、 第〇七七首《兄弟義居活》:“兄弟義居活,一種有男女。兒小教讀書,女小教針補。兒大與娶妻,女大須嫁去。當房作私産,共語覓嗔處。好貪競盛喫,無心奉父母(下略)。”*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215頁。

項楚先生注“競盛”之“盛”云:“音成,舀飯入碗叫‘盛飯’。”“競”字當然是“爭”的意思。依此,上下文義便是爭著盛飯喫了。在稷山話裏,“競盛”是一個詞,指爭、搶。比如,有幾個人爲一件利益相關的事情爭執不下,勸他們的人就會説:“都是熟人,競盛啥哩,互相讓一下不就了了嗎?”所以,王梵志詩中的“好貪競盛喫”,是説人貪婪,爭著、搶著喫,只顧自己,纔有下句的“無心奉父母”。這裏的“盛”字音“勝”,當與“競”字連解,與具體的盛飯動作恐無關係。

五、 第一八六首《欲得於身吉》:“欲得於身吉,無過莫作非。但知牢閉口,禍去阿你來。”*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418頁。

末句“阿你”項楚先生注云:“即‘你’。‘阿’爲用在人稱代詞前之語助詞。”恐非是。我們熟知敦煌寫本中“阿誰”用例極夥。但王梵志詩此句中的“阿”當讀作“訛”。此二字在稷山俚語裏同音,故用“阿”代“訛”。“訛”字此處意爲“賴”,即主動纏上,賴住不放。《水滸傳》裏的潑皮牛二,今日都市裏以“碰瓷”訛人的家伙,都是賴鬼。末二句是説,禍從口出,只要你牢記閉口不言,自然就不會有禍害找上門來。由此而言,末句也當以問號斷句。雖然設問,但實際卻是肯定語氣。

六、 第二〇七首《有錢莫掣攉》:“有錢莫掣攉,不得事奢華。鄉里人佇惡,差科必破家。”*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443頁。

項楚先生注云:“掣攉: 應同‘揮霍’,即下句奢華之意。”恐有可商。由於稷山話a、e不分,所以民間將“掣攉”説成“色(shɑi)攉”(我僅記其音),意思是自滿、自大、炫耀、自我膨脹,類似今人常説的東北話“嘚瑟”。所以“有錢莫掣攉”,就是有錢了,日子過福了,别自滿自大,自我炫耀,是勸人要低調做人之意。如果其意是“揮霍”或“奢華”,那麽上下二句意義便重複了,這也不符合詩文的一般寫法。

七、 第二〇八首《他貧不得笑》:“他貧不得笑,他弱不得欺。但看人頭數,即須受逢迎。”*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444頁。

項楚先生注“人頭數”云:“潘重規《王梵志詩校輯讀後記》曰:‘人頭數’猶言‘只算是人’、‘任何一個人’。”項先生則認爲:“‘人頭數’即人數……‘頭數’即數目。”並舉了許多書證。恐有未諦。潘重規先生的意思是説,只要看在他是個人的份上,就該受到逢迎;項先生認爲只要看在人的數目上,就該受到逢迎。這兩種解釋,與上下文義都難貫通。稷山話“頭數”是“以前”、“過去”之義。所以,第二〇八首四句詩的意思是説,不要笑話别人貧苦,更别欺負弱者;他現在窮,但過去不一定就窮。你只要看看人家過去的光景,就該以禮相待。此首詩是勸人不要嫌貧愛富,看人眼光不可勢利。

八、 第二一一首《貧人莫簡弃》有句云:“貧人莫簡弃,有食最須呼。”*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447頁。

項楚先生注云:“簡: 選擇、區别。”此處似當以“簡弃”爲詞作注。《漢語大詞典》“簡棄”一詞釋義曰:“撿除、拋棄。”*《漢語大詞典》第8册,上海: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1年,1255頁。又引了三條書證: 晉·葛洪《抱樸子·交際》:“或有矜其先達,步高視遠,或遺忽凌遲之舊好,或簡棄後門之類味。”唐·韓愈《上賈滑州書》:“簡棄詭説,保任皇極。”宋·沈作喆《寓簡》卷六:“望之(人名)世所簡棄。”應該説解釋得很清楚,所舉書證亦稱允當。在稷山話中,“簡棄”即嫌棄之義。所以,此處“貧人莫簡弃”亦即不要嫌棄窮人,於是下句纔説“有食最須呼”,即有了食物最須叫來共用的便是窮人。

九、 第二三三首《經紀須平直》:“經紀須平直,心中莫側斜。些些微取利,可可苦他家。”*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472頁。

項楚先生注云:“些些: 少許。”第一六四首詩有句“縱有些些理,無須説短長”,項注亦解作“少許”,均是。這裏我要補充供參考的是,稷山話裏有“些微”一詞,也是少許、一丁點兒的意思。比如有兄弟二人,老大日子過得差,老二富裕,卻不關心哥哥。於是有相熟的人勸老二説:“你腰那麽粗(指光景好過),些微給你哥一點,他就不那麽苦了。”這個“些微”就是少許的意思,應該與梵志詩中的“些些微”意義相通。至於引文末句的“可可”二字,項先生注云:“稍稍。”恐有可商。愚意以爲此處“可可”當作“恰恰”或“恰就”講。元·武漢臣《生金閣》第一折:“今日買賣十分苦,可可撞見大官府。”這個例證雖晚,但亦可見其義。此首王梵志詩的意思是説,買賣人提秤要平直,心裏别起邪念,往有利於自己的一邊傾斜。你雖然僅是多取了一丁點兒利,恰恰就苦了“他家”(指與你做買賣的人)。做“稍稍”解就不易通讀了。

一〇、 第二四二首《家貧從力貸》:“家貧從力貸,不得嬾乖慵。但知勤作福,衣食自然豐。”*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486頁。

項楚先生注云:“乖慵: 懶惰。”按,“乖慵”稷山話只説“乖”,即乏力、没精神。比如説:“我乖的。”意思就是我感覺累,没精神。“嬾”字同“懶”,指不勤勞喫苦。如果“乖慵”也僅是一般所言懶惰,那與其前面的“懶”字便毫無差别,疊牀架屋了。所以,乏力、没精神可能更合其義。由此可知,上下兩句的意思是説: 日子不好要自己出力去做,不能發懶,説什麽自己身體不濟,乏力、没精神、没力氣。這樣或許更貼近王梵志詩的原意。

一一、 第二六八首《心恒更願取》有句云:“腰似就弦弓,引氣急喘嗽。口裏無牙齒,强嫌寡婦醜。”*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548頁。

項楚先生注云:“就弦弓: 上弦之弓,比喻彎曲。”句義是説出來了,但“就”字含義卻未了。稷山話中,“就”乃“縮”義。一件新衣服洗過幾遍就收縮了,那裏的人們便説“衣服就了”,也就是縮了。同理,用在形容人體,年老後身軀收縮,脊柱彎曲,形似拉開了的弓,自然也就是“就”了。所以,“就弦弓”就是收縮起弦的弓。這個“就”字用得甚妙,將人的老態活生生地刻畫了出來。

一二、 第二六九首《富饒田舍兒》有句云:“追車即與車,須馬即與馬。須錢便与錢,和市亦不避。麥麵驢馱送,續後更有雉。官人應須物,當家皆具備。”*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553頁。

項楚先生注云:“雉: 山雞,古代士以雉爲見面禮,見《周禮·春官·大宗伯》‘士執雉’。”以下列舉了大量古代士以“雉”爲見面禮的書證,最後又説:“後世以雉爲禮,不必限於‘士’也。”可是,王梵志詩此處所言並非“士”或普通人以“雉”(即山雞)作爲互相往來的見面禮,而是遭受到官府吏胥的强迫索求,要啥便須給啥,車、馬、錢、麵、雉,“官人應須物,當家皆具備”。依此,愚意以爲,此處“雉”並非專指山雞,而是泛指雞。我家住在吕梁山腳下,山上有山雞(雉),其羽毛可做戲裝冠上裝飾用的翎子,我打小就見過。在稷山縣,家雞就叫作雞,但在西邊緊鄰的河津縣(今河津市),民間叫普通家雞爲雉(zhì)。兒時開春缺菜,便有河津人推著剛剛割下的韭菜到村裏换雞蛋,“一斤韭菜换三個雉蛋”的叫賣聲至今在耳。自然,人們用來换韭菜的也只是普通家雞蛋,而非山雞特産的蛋。再從這首詩的上下用韻看,“避”、“雉”、“備”叶韻,故此處“雉”也當讀作“雞”,而非其本音zhì。

一三、 第三二七首《凡夫真可念》:“凡夫真可念,未達宿因緣。漫將愁自縛,浪捉寸心懸。任生不得生,求眠不得眠。情中常切切,燋燋度百年。”*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664頁。

項先生注云:“燋燋: 同焦焦,形容思慮煩苦,如火灼心。”甚是。稷山話只説一個“燋”字。比如説:“王五日子過得燋的。”那意思是,王五日子不好過,光景很差,整日愁煩,没好心情。也可説成是:“王五光景燋的。”都是同一個意思。

一四、 第三五〇首《俗人道我癡》有句云:“俗人道我癡,我道俗人[騃]。兩兩相排撥,嘍囉不可解。”*項楚《王梵志詩校注(增訂本)》,698頁。

項先生注云:“騃: 癡、愚。《漢書·息夫躬傳》:‘左將軍公孫禄、司隸鮑宣皆外有直項之名,内實騃不曉政事。’”在稷山話裏,“騃”不完全指愚、癡,而是指固執、不靈活、一根筋。比如,一個人去商店購物,他差幾毛錢,老闆大氣地説:“没關係,算了。”可是購物者過了幾天又去送這幾毛錢。知道此事的人便説:“那是個騃人。”或者説:“這人做事太騃板。”“騃板”也就是死板、不靈活的意思。這種人很多時候堅持一是一,二是二,不好通融,於是被視作“騃人”,也就是呆板的人。顯然,這個“騃”字既有愚癡之義,也有死板、不靈活義。至於項注所引《漢書·息夫躬傳》中的“直項”一詞,“項”音gēng,至今仍存在於稷山俚語中,指人説話過實,不會拐彎,處世耿介。當然,這已超出本文的内容範圍了。

王梵志詩中還有一些俗詞俚語,我也不懂得其意義和用法,只好俟諸來者了。

(作者單位: 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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