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感与人的社会行为
——记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学者沙龙①2015年9月2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学者沙龙上,郭秀艳老师与童世骏、郁振华、王韬洋、阎光才、杨向东、文军、张文明、赵晔琴、吴健等老师围绕“不公平感与人的社会行为”展开讨论。本文系根据此次讨论的录音整理修改而成。

2016-02-02 00:51郭秀艳童世骏王韬洋健阎光才杨向东郁振华张文明赵晔琴
哲学分析 2016年2期
关键词:公平个体情境

郭秀艳 童世骏 王韬洋 文 军 吴 健阎光才 杨向东 郁振华 张文明 赵晔琴



不公平感与人的社会行为
——记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学者沙龙①2015年9月2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学者沙龙上,郭秀艳老师与童世骏、郁振华、王韬洋、阎光才、杨向东、文军、张文明、赵晔琴、吴健等老师围绕“不公平感与人的社会行为”展开讨论。本文系根据此次讨论的录音整理修改而成。

郭秀艳童世骏王韬洋文军吴健
阎光才杨向东郁振华张文明赵晔琴

郭秀艳(以下简称“郭”):各位学者、同学们,大家好!感谢大家能够在这样风雨交加的天气里准时赶来。今天我们交流的话题是“不公平感与人的社会行为”。不公平感很大程度上是源自人们发现公平准则被破坏时所产生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而且公平和正义是许多学科都有所涉及的重要议题,所以今天这个交流讨论也是为了学科交叉,在一个多学科共同感兴趣的主题上激励思想的碰撞。

童世骏(以下简称“童”):我个人对于像今天这样跨学科的对话和讨论是很有兴趣的,希望未来能有更多机会参与类似的讨论活动。今天沙龙的主持人是郭秀艳老师,她的研究工作主要是借助核磁共振功能成像这种自然科学的手段去研究心理学的问题。

在心理学领域中,许多具体问题同时也是社会学、教育学、哲学等学科共同感兴趣的,因此体现出高度的跨学科属性。参加这个沙龙的学者来自不同学科背景,大家坐在这里讨论,至少可以推动我们对于某些共同关心的问题本身增进一些了解。任何讨论,都需要参与讨论的人既有共识也有差异,才能有效地进行。今天组织的这个沙龙,尽管参与者的学科背景不同,但大家在对知识的兴趣、对科学方法的理解以及解决问题的志趣等方面都存在共识,这就是今天这次讨论得以开展的基础。这样既有共性又有特性的团体的讨论应该是高效的、具有创造力的。

心理学用自然科学的实验研究方法,所得到的研究结果通常是明确的(或者说

郭:非常感谢大家,我在这里抛砖引玉,主要跟大家说一下这几年我们在这方面的一些研究。公平问题非常重要,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点。也有人提出,公平不仅仅是物质分配公平,还包括程序公平、互动公平①J.S.Adams,“Inequity in Social Exchange”,in 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edited by L. Berkowitz,New York:Academic Press,1965,pp.267-299.G.S.Leventhal,et al.,“Beyond fairness:A Theory of Allocation Preferences”,in Justice and Social Interaction,edited by G.Mikula,New York:Springer,1980,pp.167-218;J. Greenberg,“Stealing in the Name of Justice:Informational and Interpersonal Moderators of Theft Reactions to Underpayment Inequity”,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Feb 1993,pp.81-103.,表明在社会各个方面都能有公平的体现。从心理学层面来讲,公平感知是在客观事实基础上进行的一种主观判断,并进而产生与公平相关的情绪体验。②赵立军:《框架效应与公平判断》,载《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0。社会生活当中有基本的公平准则,当公平准则被违背时,人们就会产生不公平感。从心理学的视角来讲,不公平感更多的是从个体的感受、心理活动规律性变化,以及行为和脑对应的一些变化来探讨的。为了深入地更好地研究不公平感,我们需要一些哲学的思考。这个问题本身要如何深入下去,需要关注更广泛的社会生活。比如社会当中不同人群(社会学)的公平感,包括教育学当中与公平有关的一些现实性问题,会让这一类研究更好地升华,得到更有价值的成果。

心理学中对不公平感的研究有很多,其中比较经典的范式是1982年古斯(A. Güth)等人做的关于金钱分配的最后通牒任务(the Ultimatum Game)。在这一任务中(1)两人分别扮演反应者与分配者的角色来分割一笔钱,分配者决定分配比例;(2)如果反应者接受,那么两人按照此比例获得收益;(3)如果反应者拒绝,那么两人将都得不到任何收益。如果人们是完全理性的,那么不管分配是否公平,钱多还是钱少,都应当接受。然而这一经典研究③W.Güth,et al.,“An Experimental Analysis of Ultimatum Bargaining”,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Dec 1982,pp.367-388.发现,反应者拒绝了接近50%的极度不公平分配(2: 8和1:9)。以上是行为学实验的发现,而神经科学的研究则探明了不公平决策的脑回路。圣菲(Sanfey)等人2003年发表在科学(Science)上的研究采用UG范式,运用fMRI技术探索了不公平决策所涉及的神经回路。它包括前脑岛 (AI)、前扣带回(ACC)及背外侧前额叶(DLPFC)等。AI与ACC的激活通常伴随着情绪的反应和发生,与公平准则的违背有关;DLPFC的激活涉及对情境的控制和整合,直接影响不公平决策行为。而来自经颅磁刺激技术(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System,TMS)的证据①D.Knoch,et al.,“Diminishing Reciprocal Fairness by Disrupting the Right Prefrontal Cortex”,Science,Nov 2006,pp.829-832.也支持了DLPFC在不公平决策行为中的重要作用。

本团队关于不公平感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社会情境因素对不公平决策的影响,这些情境因素主要包括损失框架、对总体收入的贡献率以及参照点等。2013年,参照前人的研究,我们通过操纵输或赢的决策情境,调控个体不公平感和相关的决策过程,探究了与不公平感及决策的脑活动变化。结果发现,相对于赢的情境,人们会在输的情境下产生更大的不公平感和拒绝率,拒绝时不公平感脑网络的激活更强。2014年,团队又进一步探讨了自我贡献率对不公平决策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1)随着自我贡献率的上升,被试对不公平分配的拒绝率逐渐升高,公平评分下降,人们对于不公平分配体验到更大的不公平感;(2)同时,左侧AI、ACC和左侧颞顶交接(TPJ)的激活也随着自我贡献率的增加而增强。2015年,团队在UG任务中设定与被试同样身份的同辈群体,直接观察了决策情境中参照点对于公平判断的影响。结果发现:(1)相比于被试和同辈群体都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条件,人们在同辈群体受到公平对待,只有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时更多地激活了AI和ACC,并且此时的AI激活与公平感评分呈负相关,这说明在别人受到公平对待,只有自己被不公平对待时,人们体验到更强的不公平感;(2)当自己和同辈群体都受到不公平对待时,被试右侧DLPFC有更强激活;(3)当自己和同辈群体都受到不公平对待,被试选择接受不公平分配时的右侧DLPFC激活,与他接受不公平分配的概率呈负相关,表明右侧DLPFC对不公平接受行为具有调节作用。

近期关于激素的一些研究为人类的不公平决策行为提供了生物学基础,比如催产素会影响人际互动中的信任行为;睾酮素水平高的个体更易拒绝不公平分配;注射睾酮素之后个体的慷慨性降低,拒绝阈限升高等。②相关内容可参考:Michael Kosfeld et al.,.“Oxytocin increases trust in humans”,Nature,June 2005,pp.673-676;C.B.Terence,“High-testosterone Men Reject Low Ultimatum Game Offers”,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Biological Sciences,July 2007,pp.2327-2330;P.J.Zak,et al.,“Testosterone Administration Decreases Generosity in the Ultimatum Game”,PLoS One,Dec 2009,e8330。

此外,还有与不公平感相关的一些问题可供大家讨论:(1)不公平感与非理性行为;(2)不公平厌恶与预期偏差;(3)绝对不公平与相对不公平;(4)程序公平与结果公平;以及(5)公平论与效果论。

文军:刚才听了一下,郭老师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报告。但心理学和社会学本身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心理学主要关注的是个体层面的问题,而社会学更多地研究的是群体和社会层面上的问题。按照主流社会学的说法,社会学家实际上对作为个体的“人”是不太感兴趣的。社会学家讨论的常常是“社会”和“群体”层面上的问题,在这个层面上我们的研究也会经常涉及公平问题,但主要是“社会公平”问题。今天的讨论对我有所启发:心理学对个体层面的公平感研究,或许能够帮助解决社会学在相关方面研究的困境,这甚至可能会是很大的贡献。对此,我想重点对以下几个维度的研究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个体的不公平与社会的不公平。心理学中的不公平实际上关注的重点是个体层面的不公平感,那么个体的不公平感是如何上升为群体的不公平感的?个体的不公平感上升到社会层面将会是什么状况?个体的不公平感是否一定会导致群体的不公平感?我觉得这可能是很复杂的。比方说,自私在群体中会比在个体上表现得更明显。因此一种现象从个体上升到群体层面以后,会发生一些变化。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社会价值观。整个社会对于公平具有怎样一种价值判断?这对群体和个体的公平体验一定会产生影响。再有,个体层面的不公平体验是否能上升到整个社会层面的不公平体验?反过来,在个体感到公平时,能否使整个社会都感到公平?经验研究表明,个体层面的不幸体验很容易传播,且容易最终演化为一种社会集体事件,但个体感受的幸福却往往难以传播和扩散为群体层面共同的体验。比如你获得荣誉后,要让全社会的人都为你高兴这个很难做到;但如果某个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就很容易让众人产生一致的气愤,不好的情绪容易在人群中传播和感染。从个体上升到群体层面时,似乎存在一个选择过程,而这个选择的过程往往会偏向于负面的内容。

第二,主观的不公平和客观的不公平。不公平除了是一种主观体验外,是否也存在着一些客观的评价因素?比方说,客观条件下80%的人认为某件事情是公平的,是否就可以算做是一种客观的标准了。但是这件事情放在个体的体验层面,可能仍然会感觉到某种不公平。那么为什么会存在主观不公平感和客观的不公平之间的这种差异?

第三,相对公平和绝对公平。相对公平和绝对公平,两者要如何相互转化?有没有可能将相对公平转化为绝对公平,或者将绝对公平转化为相对公平,从而实现个体不同的体验?相对公平与绝对公平之间转化的机制和条件是什么?这个可能是研究的一个难点,但也很重要。

第四,虚假公平与真实公平。公平或不公平可能是一种虚假的感觉,而不是真实的,也就是感觉好像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可能存在不公平。特别是在社会分配中,也可能会产生一种看似公平实则不公平的虚假公平感。

第五,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问题。一般我们讲社会公平,会把它分三个阶段: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而我们现在希望做到的是在坚持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的前提下,推动结果的公平。从社会效果来看,人们不一定会很关注起点或者过程的公平,但会非常重视结果的公平,尤其是在分配领域。但是结果又是比较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所以要尽可能协调好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第六,要关注社会文化制度层面以及具体社会情境对人们的不公平感的影响。同样的一个事件或者行为,在变换具体的社会情境时,人们的行为反应是不一样的。这里面其实也涉及刚才提到的社会与个体、微观与宏观的问题,也可能会导致主观或客观上不公平感的变化。

第七,对非理性行为的研究值得关注。社会学甚至整个社会科学长期以来往往只注重人类理性行为的研究。人可能在99%的时间里是理性的,另外1%是非理性的。但这1%的不理性带来的后果却是非常严重的。社会学研究传统可以借鉴心理学的相关研究,积极拓展研究领域,多关注一下非理性行为的研究。当前,关于非理性行为的研究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中都还非常薄弱,但它非常重要,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最后,预期偏差的问题。在社会层面,如何描述预期偏差?这可能还是与个体主观的期待水平有关,不同的主观期待水平,可能产生的公平感的判断也是不一样的。自己感觉是公平的,别人看来也许是不公平的;自己看来是不公平的,别人看来也许就是公平的。这就产生了前面提到的相对公平和绝对公平、主观公平和客观公平的问题。那么,不同个体各不相同的预期偏差,到了社会层面上,究竟应该如何描述和理解呢?

郭:人类心理有一种负性偏向,这可能是人类进化得来的结果。比如,我们对负性事件的记忆通常会优于正性事件。部分原因是由于负性事件可能涉及警戒、威胁等,所以人们会更加敏感。这一点可能与前面提到的不公平感比公平感更容易从个体传播到群体的现象有关联。

阎光才:可能是由于学科的差异,我对郭老师介绍的研究会有一些不同的看法。郭老师提到的《自然》(Nature)和《科学》(Science)上发表的东西,谈到睾酮素和催产素对个体公平决策有影响,那是不是就可以推测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受不公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做教育学研究或者社会学研究时,我们关注的实际问题与在实验室中设置的情境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异性的。

郭老师所讲的不公平感及其决策,是在实验室中设置的一种即时互动中产生的一种决策行为。在现实中我们主要关注两种不公平的感受,一种是日常人际互动中涉及的分配方案,会使个体产生即时的不公平感受,这时在个体大脑上可能会产生一些相应的反应。但更多被关注的,是日常交往中的长期、持续感到不公平的人群,这也是社会学、教育学等关心的问题,因为只有这个问题才涉及与政策之间的关联。实验室情境如何对这种长期被压抑的有剥夺感的个体进行研究?社会之所以说存在不公,绝不是瞬间的反应,而是长期的对社会方方面面所形成的一种持续的感受,而这种不公平感在实验室是否可以做出来?所以我的问题是,如何将日常生活对不公平感的关注和实验室对不公平感的研究更好的融合?怎样使得实验的结果可以在日常情境而不是实验室特定情境之中有解释力,这个应该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议题。

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不公平感这个问题,政治学或哲学可能会作出更好的回答和解决一些问题。如果可以将外部的背景、家庭、性别、收入等一系列因素都纳入当前的实验室研究中,那么这样得到的结果可能会更有价值和解释力。但不知道这个想法是否可行?

郭:心理学关注的是个体的心理活动,实验结果主要是用于解释人类最基本的认知活动。在虚假不公平和真实不公平问题上,实验室里关注的是真实的不公平,因为在分配上确实存在差异。社会生活中个体主观上的不公平更可能是情绪化的,甚至可能因为关系到自身的利益,而将不公平夸大了,其实只是一种说辞。这种虚假的不公平感,与体验真正的不公平感的个体,两者在脑网络上的反应肯定是不同的。

张文明:我理解郭老师使用的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偏向于神经科学上的方法。这个方法很好,而主要的问题还是在测量对象的选择上。郭老师的整个设计主要是测量人。而在生命科学也包括神经科学研究中,很多时候测量的是动物,不直接对人进行测量。这个区别是否意味着公平感可能就只是属于人类的一个问题,动物有公平感吗?

另外,针对铁路上救小孩的道德两难选择,不同的文化教育背景、不同的社会阶段都会影响到人们对公平论与效果论的倾向。在不同的文化教育背景和社会阶段下,人们对同一个事件可能存在不同的公平感体验,通过这样一种方法我们是否能够来测量这种差异?对公平的测量,尤其考虑到公平感的产生有时具有瞬间性,这可能是一个很难的问题。人们往往是在某件特定的事情上才有这种不公平或公平的感觉,而在另外一件事情上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所以现在谈的公平感,也许是在个体水平上、在特定社会情境下或者特定的阶段才有的感受。那就带来一个问题:我们用社会学常用的思路来讲,是希望来解释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现象。那这个普遍意义的公平感,和现在的研究中“此时此刻”性质的公平感就可能不是一回事情。对于前者,我们怎样用科学实验方法把它表达出来呢?

最后,社会学也常常关注权利,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只有人们在权利这个层面上发生了相互比较,才会出现不公平思考,才会产生不公平感?比方说我们可能会举例子讲到,如果把人派往孤岛上,这时候没有和他人权利的比较了,他是否就不会体会到这种感觉(不公平感)了?

王韬洋:刚刚有老师提出,我们是否可以得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受不公平”的结论?事实上,女性主义道德心理学家卡罗·吉利根(Carol Gilligan)的观点为我们思考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在吉利根之前,劳伦斯·科尔伯格(Laurence Kohlberg)通过对84个男孩长达23年(1958—1981)的跟踪实验研究提出,人的道德感是以公正作为支撑的,人的道德发展模式实际上就是公正的道德判断和推理发展的模式。而作为科尔伯格的学生,吉利根对上述实验从方法(特别是实验中被试的性别都是男性)到结论都提出了质疑。吉利根改造了科尔伯格的实验,加入女性被试,并且部分地修改了实验中被测试的内容,最后确实得到了不同的结果。在《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女性发展》(In a Different Voice:Psychological Theory and Women’s Development)一书中,吉利根这样总结道:在面对公平问题(乃至绝大部分道德问题)时,男女两性表现出公正和关怀两种不同的道德倾向。因此,从吉利根的观点来看,我们似乎不能简单地说女性比男性的公平感弱或者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受不公平,而是应该说,与更倾向于关注公正的男性相比较,女性,终其一生并在各种道德情境中,更倾向于对他人的关怀。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公平与不公平涉及“应该与不应该”的问题。如果把公平看作是那些应该发生(应该做、应该有)的状况,那么当人们遇到不应该发生(不应该、不应该有)的状况时,就会在心理上产生不公平的感受。在这里,发挥作用的是人们对应该与不应该、公平与不公平的道德判断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期待。事实上,持有不同道德主张的人对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以及相应地怎样算作是公平、怎样算作是不公平持有不同的观点。例如,在著名的电车难题这一思想实验中,电车失控,电车前方的铁轨上有5个小孩在玩耍,而在另外一个铁轨上有1个小孩在玩耍。此时,如果电车司机选择任由电车继续行驶,最终撞死在铁轨上玩耍的5个小孩,而不是将电车转向只有1个小孩的铁轨,那么司机持有的是道义论的观点:我们不应该杀死无辜的人,唯有这样做才是公平的;而如果电车司机认为救5个人比救1个人在道德上是更应该的,从而扳动扳手将电车移到另一个铁轨,这时他持有的是后果论的正义主张。因此,当围绕公平感或不公平感进行心理学实验时,可能有必要先对被试所持有的公平观进行预先的了解,并且有意识地分析:实验结果与被试之前持有的公平观是否一致?特殊情境下被试的公平决策是否会与其原本持有的公平观出现反差?我想这应该是实验设计和分析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道德哲学家彼得·施特劳森(Peter Strawson)把人与人交往时产生的道德情感称为反应性态度(reactive attitudes),并进一步指出,与公平相关的反应性态度有三种:愤慨(resentment,自己遭受不公平时产生)、内疚(guilt,有道德感却做了不合适的行为时产生)、义愤(indignation,自己没有遭受伤害,在看到他人遭受不公平对待时产生)。例如,我们设想,A和B两个人,A对B很好,但B对A很糟糕。对于A而言,他可能会产生所谓的愤慨;对于B而言,如果他有道德感的话,就应该会感到内疚。这里可能还有个第三方C,他旁观到整件事情,可能会感到义愤。而如果个体的愤慨或者义愤不断积累,并在群体中弥漫,可能就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我想对不公平感的研究,似乎有必要涵盖上述三个方面。

此外,从概念上来讲,不公平感和不正义感两者是有区别的。不公平往往指向利益分配,而不正义却并不局限于此,它还会涉及更广泛的道德评价。例如,当有人因被歧视而感到愤慨时,他遭遇的显然并不是利益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平,而是他作为一个人的平等尊严没有得到应有承认的不正义。例如,一些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是因为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掩埋场或垃圾焚化炉)的设立引起周边民众的不满。而民众的不满,除了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健康受到威胁之外,还可能是因为如下的心理感受:为什么(凭什么)是我(我们)来承担城市的环境恶物或负担?这里反射出的一种由不被尊重或者被蔑视的感受而产生的不正义感。

杨向东:情境的创设与实验室情境的融合是可操作的。关于情境创设,就是社会中很多真实的不公平感产生的情境,能不能引入到实验室中,其实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做到的。这里面存在一个转化,一个是通过实验室的设备,来观察自然人的一些变化,但操纵变量来观察他的变化。社会中某一类特定的群体,可能长期受某种限制而产生不公平感。可以把这个群体中的自然人带到实验室环境下,但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实验情景,任务的创设是不是符合这类人的独特的不公平感产生的根源。假如实验室可以创设出能引发自然人特定不公平感的真实现实生活中的情境,就有可能观察到他们在该情境下的真实反应。至于如何识别这些特定的群体,目前可以用社会调查的量表了解他们的自身感受来进行区分,从现实生活中不同阶层的人群中选取被试,从自然环境出发逐渐过渡到实验室环境下。

在比较实验室和自然情境时,一个比较微妙的情况是,被试一旦意识到这是一个没有真实实验条件限制的,可以随意发表言论的环境,他的反应可能和在实验室中截然相反。公平感的复杂就在于个人感受和情境认知之间存在非常复杂的互动。如何使被试认为自己在社会情境下进行实验,这方面可以进一步进行思考。

其次,对于不公平感,不论是在个体还是在集体层面,信念体系也在起着作用。比方说,在这次我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修订工作就是研制跨学科核心素养来做各个学科的学业质量标准。这将极大扭转以前学科的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有助于改变我国过分关注学科知识的窠臼。在讨论中,大家就产生一种认同感,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这样一来,参加课程修订的群体就有一种集体的方向感,会使大家工作很认真。但同时这个信念也让大家对这个声音之外的东西有意识地忽略了,比方说这个理念其实增大了对教师专业素养的需求。信念体系对于不公平感的判断有着影响,拥有一定信仰后,人们在同样情境下的不公平感也会发生变化。

郭:信仰确实会影响个体对某些事情的看法,个体产生不公平感时,真实决策和内心感受可能不是完全同步的,你的内心感受是觉得不公平,但是行为决策上又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选择拒绝,其实这两者通常分别受不同脑区的调节控制。

赵晔琴:我关心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社会科学实验的可重复性问题。社会学或人类学中的研究结果是否可重复,这一直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最著名的争议之一就是关于萨摩亚成年人的调查。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在20世纪20年代出版了一本书叫《萨摩亚人的成年》,这本书被称为人类学史上的一本经典著作。她的问题来源于一个困惑,即在美国及西方国家普遍存在的男女青年在青春期经历的躁动、困惑和反抗等现象是不是人类所共有的?如果不是,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西方社会青年的这种青春期躁动?为了解决这个困惑,米德来到远离西方社会的萨摩亚岛进行田野调查。最终她以萨摩亚的“反例”树立起了人类学上“文化决定论”的一面旗帜。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学者德里克·弗里曼(Derek Freeman)在这个岛上进行了回访研究后,对米德的研究结论进行了质疑与反驳。两位人类学家在同一个调查地进行调查,却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由此引发了人类学界一场著名的争论。这场争论也引发了关于社会科学实验的可重复性问题的讨论。从米德的调查到德里曼的回访,其间过了大半个世纪,整个社会都发生了变化,包括文化等各种因素对萨摩亚岛的入侵,也就是说,两者所调查的虽然是同一个地方,但是社会状态已经完全不同了,所以得到的结论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往往认为社会科学实验不具有可重复性。当然,郭老师的实验是不一样的,你们完全是一种自然科学的方法,具有可控性,可以反复试验,跟社会学不一样。如果我们要做实验的话,要包含很多变量,包括文化的、民族的等,还有性别。这些变量有的时候难以量化和操作。这是我联系我的学科与郭老师的学科之间的一些感想。

第二,郭老师提到的不公平主要是分配的不公平,其实这种不公平在劳动社会学中有专门的理论,主要涉及劳动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对劳动者的心理的影响。如果劳动者感到了这种不公平,就会影响他工作的积极性。这个在劳动社会学中有专门的研究。事实上,所谓的“不公平感”暗含着一个社会比较的过程,因此,不公平感是动态的、具有变化性的过程。说白了,就是我们跟谁比的问题。比较的对象很重要,也就是说,参照点不同,我们感受到的公平感也会不同。如果跟一个不如我的人比,那我就觉得自己还不错;但是如果跟一个比我收入高的人比,那就会产生不公平感。从社会学的层面来讲,在当下的中国,不公平感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基本上我们各个阶层都在讲不公平:中产阶层觉得不公平,虽然收入高,但却是房奴、孩奴,要投入很多;农民工群体,他也有不公平感,进城之后找不到工作,或者说收入非常低,又没有地方居住。所以,把不公平感放到社会学里面,我们会更多地关注群体层面的问题,这可能和心理学注重个体层面的问题不太一样。另外,群体的不公平感是一种社会结构性的问题,这种社会结构性的因素,在心理学的实验研究中如何进行控制和操纵,以及要怎样反映这些因素也是一个很复杂,甚至很难操作和量化的事情。因为这种结构性的变量,涉及我们刚刚提到的诸如文化和社会的变迁。比如说,我们现在讲的这种社会不公平感,可能都是20世纪90年代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导致的,在1949年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大家就觉得是很公平的,因为大家都过得差不多。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对于社会变革中出现的不公平的变化,如何进行研究?

第三,针对郭老师的研究,我觉得需要厘清几对概念范畴。第一对概念是平均和公平,包括平均主义与公平之间的关系。我们会问,平均主义是不是公平?这些概念在研究之前可能需要有一个基本的界定。实际上在1949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国家基本上实行的是平均主义。但平均主义有一个问题,就是社会缺乏动力,吃大锅饭,所以我们现在强调的是要相对公平,就是按劳分配,就是贡献率的问题。第二对概念是平等与公平。平等是不是公平?公平是指所享受到的权利上的一致,而平等是指你能够获得这样一种权利的机会和机遇,所以这一对概念也很有意思。第三对概念是正义与公平。前几天,我在看刘瑜写的《民主的细节》。里面有个细节我印象很深。她在讲公平的时候打了个比方:假如你是从火星上来的,把你随便丢在中国,主要任务是到中国参加高考。你被扔到中国任何一个地方的概率实际上是一样的,你当然想被扔到上海或者是北京,但你也有可能被扔到河南、江西。那怎么做更公平呢?这其实牵涉程序公平与补偿性公平之间的关系。一种是程序上的公平,比如所有地方的高考试卷是一样的;另外一种补偿性的公平,比如有的地方师资力量比较差,软硬件都不行,所以可以考虑给它一些补偿性的政策,比如招生的时候多配置几个名额等,通过这个来达到某种程度上的公平。事实上,关于教育领域的不公平问题,我们在给学生上课的时候是讨论最热烈的一个话题。

郁振华:今天的讨论更多地激发了我在概念层面的思考。为什么我们要分科治学?其实不同学科是一种社会分工,各学科有自己的专长。公平和不公平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重要。今天我的主要收获是,郭老师通过这样一种量化实验的方式,给我们揭示了不公平在行为层面以及脑区上的反应。这是使用近代科学革命以来被证明为富有成果的方法,来揭示与公平和不公平问题相关的一些基本事实。在进行跨学科交流时,方法论的自觉是挺重要的:怎样更好地欣赏其他学科的工作方法,来推进学科间的理解。跨学科的交流应该是个相互受益的过程。郭老师的工作是用量化的方式刻画了一些基本的事实,它们对于我们研究更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于我们从哲学层面上思考与基本价值相关的一些规范问题,是很有启发的。

个体在产生不公平感后会出现非理性行为,比如在面对不公平分配时,50块钱只分到10元,人们因为不愿承受不公平而拒绝,这是一个非理性的行为决策。但个体为什么会进行非理性的判断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我认为这就与童老师经常谈到的rational(理性)和reasonable(合理性)的区分有关。尽管拒绝后连10元钱都没有了,看上去确实不是rational的;但拒绝对于一个有尊严的人来说是一个reasonable的行为。从这个层面上说,不公平感是什么?不公平感实际上蕴涵着一种对人性的理解,它与尊严有关,而尊严对人性来说是一种构成性的。孟子讲:“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①《孟子·公孙丑(上)》“四端”里蕴含着一些人类的基本价值,公平也是一种人类的基本价值,尊严就坐落在这些基本价值之上。

对于不公平感进行脑神经活动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脑区的激活和反应是无法控制、是不会欺骗他人的。这个层次的脑科学研究的发现,可以作为很多其他讨论的一个出发点。但这个结果(脑区的激活)也许不仅仅是自然的事实。李泽厚先生的“人类学历史本体论”认为,人性是人类整体的历史文化积淀的结果;脑区的反应可能不仅仅是自然的反应,作为历史文化积淀的结果,也许有其规范的维度。李泽厚先生特别关注脑科学,他希望自己关于人类整体宏观历史的假说(“积淀说”),能够得到脑科学研究的支持。

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的公平观念会发生改变。有一个从egalitarianism到meritocratism再到libertarianism的过程,这项研究表明,公平感的发展与人的理智成熟的过程有一种对应性。这种对应性可能不仅存在于个体层面,而且也存在于类的层面。

为什么我们对恶更敏感?小孩淹死被冲到岸上,很快就引起关注,为什么我们会被这样的东西打动,这与人类进步有什么关系?也许对于人类进步来说,克服恶比起弘扬善更为切实,也更加迫切。

郭:不公平的研究之所以受到整个学界的关注,深层的价值就在于它研究的是人类的基本尊严。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些基本准则,比如按劳分配、公平准则等,若能在大脑中找到证据的话,其实就是在说人脑的可塑性,在这里是指人类历史长河中积淀的社会因素在大脑功能中的反映。研究揭示不公平感脑区包括AI、ACC和DLPFC,其中DLPFC的激活涉及对情境的控制和整合,直接影响不公平决策行为。也就是说,当人们拒绝诱惑,追求公平的时候,恰恰是心智成熟的一种表现。

吴健:尽管我是物理学出身,但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与社会公平总是分不开的。公平是维护社会稳定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社会生活中人们追求的目标,各种规范、法律的制定最终目的都是要达到公平。那什么是公平?我个人认为要做到相对公平较为容易,而要做到绝对公平很困难;尽管能做到程序公平,但最终结果公平较难保证。

公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来自一种横向的比较。从物理角度出发,或者可以说公平有两个层次上的意义:一个是物理层次上,另一个是心理上的。物理层次上,不公平引发的激素水平变化、脑区反应等都可以归属于这个层面;而心理层面上,主要是通过横向的比较产生不公平感时产生的一些感受。心理上的反应会体现在生理上的变化,可以通过测量呼吸、血液、心率等生理指标来研究心理上的变化。一个人若长时间受到不公平对待,那他可能会郁闷,长期的郁闷还可能导致疾病,所以影响的不仅是心理健康,也是生理上的健康,那是不是能将相关的研究结果作为一种治疗的方案?是否可以通过个体对不公平的感知,改变个体的生理状况?是否可以对医学治疗上起到指导作用?我想这些可能都是值得去探索的问题。

另外,如郭老师前面提到的,研究发现激素水平会影响个体的不公平感,但激素水平也是会受外界刺激而变化的。那么通过外界的训练是否可以改变个体体内的激素水平,从而改变他们的不公平感?针对那些长期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人群,如果将他们筛选出来,他们的体内激素水平是否会发生改变?最后一个是关于时间进程的考虑,脑在受到外界的刺激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首先是有刺激,然后通过神经把信号传递,最后反映为心理和行为上的反应。那么从刺激到神经反应或者激素水平的变化,它们之间的连接需要多久可以建立起来?针对某一心理现象的变化过程是否可以在fMRI的手段上进行时间分辨上的研究?我想这也是一个可能值得去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童:今天的讨论,我有很大的收获,短时间内接受了很多信息,很有启发,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在方法上,从郭秀艳老师讲的研究,以及大家的讨论中想到一些问题。一个是体现了理论预设和实验研究的关系。在进行心理学研究之前对道德是有一定的理论预设的,这个预设如果有更多哲学的参与的话可能会更加的客观。比如科尔伯格的道德两难问题中,让不同年龄组的被试作出判断,他就明确地说了自己的伦理学预设,最后得到的结果也是反过来又印证了他的理论预设。郭秀艳老师的研究也可以从这个角度进行更深入的理解,有什么样的理论预设,就会引出什么样的理论结果,这个结果和理论预设是有关系的,但具体到何种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其次,概念问题很多老师都有提到,为了今天的讨论,我昨天看了一本书,邦德(Michael Harris Bond)编写的Psychology of the Chinese People。这本书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分配公正的,把分配公正分为三种类型:基于能力、基于平分和基于需要。分配正义可以和需要相联系,比如吃饭,食量大的一定会吃得稍微多一些,如果少的话,就是不公正的。而现在看起来,在对不公平的研究中,有关基于需要的分配公平的研究是缺少的,但这是很重要的,有必要补上相关的研究工作。

然后,实验结果和日常直觉的关系上,郭老师讲的大部分实验结果都和日常直觉是一致的,但是更有意思的结果往往是反直觉的。比方说,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的Thinking Fast and Slow,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里面提到了很多反直觉的研究结果。在不公平的研究中应该也存在反直觉的结果,因为我们的直觉会存在一些误解、偏见,能否通过实验找到这些尽管反直觉、但却是真相和具有确定性的东西?

另外,所研究问题的意义和研究手段的效力,这两者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跨学科研究的重要性。现在的很多研究,包括物理研究、化学研究、大数据研究——比如典型的大数据研究,大数据研究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一定要和医学问题、教育问题、社会稳定的问题结合起来才有意义。郭秀艳老师对公平问题的研究引起了大家的兴趣,现在华师大协同创新中心对教育公平的研究,如果要深入研究的话,一定要得到各个学科的支持,这是从研究手段的效力来看的。反过来讲,教育公平是很有意义的问题,如果我们的经济学研究、哲学研究等其他专业的研究都可以对教育公平作出贡献,就不仅是教育学科从其他学科得到了支持,而且也是教育学科对其他学科的支持。纪伯伦(Kahlil Gibran)有句话说的很好:“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We already walked too far,down to we had forgotten why embarked.)。”①K.Gibran,The Prophet,New York:Alfred A.Knopf,Inc.,1923.我们的研究推得很前沿,但最终还是为了人类的幸福、为了人类的尊严。

对于公平感的研究和身心关系问题。公平感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公平感是mind的问题,脑的研究是body的问题。公平感和大脑反应之间的相关性是一个巨大的哲学命题,这个哲学命题是一个千年的争论,就是身心关系的问题。

最后,从研究内容上,还可以提出一些课题:第一,个体的公平感与公平观之间的关系,conception of fairness(包含理解,形成公平观)和sense of fairness是不同的,不同的公平观会造成不同的公平感,两者的关系如何反映?第二,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理论非常强调虚假意识和真实意识的区别。比如,我觉得这个水好喝,你觉得不好喝,到底谁是对的?这是一个大问题。由此在公平研究中那就涉及虚假的不公平与真实的不公平的区别。第三,是reasonable和rational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合理性和理性之间的关系。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有很大的篇幅讨论正义感的问题,提到正义感和道德学习的关系。刚才讲到的理智的成熟、不同生长阶段会有不同的反应,这是事关道德学习的问题,这里可以进行很多的研究探讨。第四,提到尊严的问题。今天的讨论帮我们理解为什么公平这么重要?为什么公平不是一个being rational or not的问题,而是being reasonable or not的问题,因为我们要讲道理,那什么情况下要讲道理,只讲利益是不行的,因为我觉得你这种分配方案对我是一种歧视,甚至是羞辱,所以我宁可不要。这里面就体现了幸福与尊严的关系,康德讲的“重要的不是获得幸福,重要的是配得上幸福”,关于这一点在我们的政治文化中,我觉得是潜藏的,但好多年来都不明显,是我们要克服的。冯契老师在1956年有一篇文章《匹夫不可夺志也》里面讲尊重人的意志,强调人的尊严,是人道主义的基本观点。这些天,习近平同志几次用到尊严这个词,对于尊严的重视在国际场合的讲话中也多次体现。比方说:2015年9月16日,在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里面提到“70年前,为维护人类和平正义尊严……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经历苦难,深知人的价值、基本权利、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9月26日,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联合国发展峰会并发表讲话“对各国人民而言,发展寄托着生存和希望,象征着尊严和权力,正是带着这个愿望,15年前我们制定了千年发展目标,希望帮助亿万人民过上更好的幸福生活”;9月28日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70届联合国大会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时提到,“我们要将承诺变为行动,共同营造人人免于匮乏、获得发展、享有尊严的光明前景”。尊严这个概念逐渐政治化,不希望它是一时兴起的表达,从刚才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没有尊严就没有幸福,对幸福的完整理解,应该包含尊严在其中。公平就和尊严密切相关,人对公平的敏感性,实际上是与我们对人的尊严的理解密切相关的。这是我的一些理解。

(责任编辑:肖志珂)

作者简介:郭秀艳,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童世骏,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王韬洋,华东师范大学讲师;文军,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吴健,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阎光才,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杨向东,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郁振华,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张文明,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赵晔琴,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作者按姓氏拼音先后排序。“非此即彼”的);但是同样的主题在哲学、社会学等学科背景的学者看来,也许就需要进行相当复杂的诠释。当来自各个学科背景的学者展开对话时,肯定也会发现大家对同一个主题也存在不同的困惑。今天的沙龙可能无法解决这些困惑,但它会有助于大家寻找学科间的交叉、借鉴,从而加深对问题的认识。我就不多讲了,先请郭老师从心理学角度出发,提供一个主题来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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