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男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金融监管模式探究:分业还是混业?
金泽男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随着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实行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颇具争议的金融问题,它不但涉及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同时也涉及政府的金融监管体制。面对世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这都是在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考量的一个问题。如何选择监管模式,选择的核心原则一定是有利于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
金融发展;分业监管;混业监管
金融监管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持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保障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有良好的金融监管体系作为保障。如果监管模式的设置不合理,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机构的公信力和监管权威就会受到影响,难以有效地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可能会导致道德风险的飙升和市场行为的扭曲,最终造成金融系统不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是一个国家金融监管机构为了实现金融事业发展的目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总称,他作为政府监控并且纠正市场一些行为的手段,目的就是为了金融体系能够持续稳健发展。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模式是由它的基本经济体制和实际发展的情况所共同决定的,金融监管能否起到相应的效果也是判断金融监管模式有效性的唯一方法。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分业监管,这种监管模式最大的好处是提高了监管水平的专业化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监管,监管的效率很高。就我国现在的金融监管模式来说,整体的效果是很好的,它使得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更加专业化,可以更有效率的去执行相应的监管政策。
我国目前采取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发展模式在规范金融发展秩序、防范以及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支持了我国金融业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稳定。但是,随着我国金融行业混业经营趋势的不断提升,这种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多元化监管的弊端也日益表现出来。
(一)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不断出现
在分业监管模式下,我国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监管,自成系统,仅关注各自监管权限内的金融机构,对于跨行业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监管,由于缺乏权责的明确限定和职能的精准定位。
(二)监管机构之间协调监管存在困难
我国三大监管机构地位平等,在行政编制上都是独立的正部级单位,没有从属关系,这样会使得信息的共享效率低下,当出现监管交叉时也难以抉择有谁主要负责监管。
(三)分业监管会影响金融业的统一发展
当下,世界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经济金融一体化、全球化的进程逐步增强,证券、保险和银行之间的发展交集越来越密切,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不断出现,我们也都知道金融创新产品大多涉及多行业的业务交叉,在产品的审核上就存在较大的困难,审批时间一般较长,不利于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
(四)我国现行监管模式不适用于外资金融机构
随着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的金融市场,根据外国的金融发展模式,这些机构一般都是采取混业经营的模式,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下,没法对这些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管。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已经逐渐难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了,因此混业监管将是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最终发展趋势。但是就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混业经营的路还很长,各项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实行混业监管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因此在这个过渡期,如何实现监管的效率和有效性同步发展,下文我将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实现统一监管的有所裨益。
(一)提高各监管机构的专业化监管水平
监管模式的好坏并不在于分业监管还是混业监管,而是看它是否符合我国市场发展的需要,是否能够起到监管的目的。对于分业经营以及分业监管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帮助是不容置疑的,但是随着金融一体化的到来,我们也要逐渐的改变监管思路,为趋势发展做准备。
(二)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的建设
健全的法律法规为金融监管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它使得监管有法可依,使得监管更加的规范化,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金融一体化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趋势将不断加深,分业监管将不再适用,混业监管的时代将会到来。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标准就是要适用于当前的实际国情,在当前我国混业经营体制还未到来之时,为了适应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我们也要及时的调整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实现从分业监管到混业监管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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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男(1995-),女,汉族,吉林松原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