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芩
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浅析我国未成年犯罪现状及原因
龚 芩
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暴力残忍。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危害社会安定。根据现今未成年犯罪的现状集中反映出当前的社会、学校、家庭、思想道德均存在弊端。
未成年犯罪;社会责任
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和价值多元化的新时期,凸显出的社会矛盾逐日增多。因此,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走向呈现了一些新问题、新境况,甚至十分残忍。未成年人犯罪从主体结构、规模大小、客观因素、主观心理等方面表现出这个时代的新型特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4年5月举行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从2012年到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和起诉率分别降到了7.2%和1.42%。即使是未成年犯罪数量呈现下降的趋势,但出现一些需要关注的特征。[1]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
如2016年8月10一则“四川美女教师被泼汽油烧伤,13岁嫌犯不负刑责回家看守”,从该新闻得知,女教师烧伤程度非常严重,甚至危及生命,在心理和生理上造成很大伤害。这则新闻显示,故意杀人罪等社会危害极其巨大的暴力犯罪都呈现出未成年犯罪发展态势。
(二)文化构成特征
未成年犯罪的年纪较小,相对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据相关统计显示,在未成年的学历结构中,初中未毕业占近54%、小学未毕业占12%、小学文化程度占近7%。[2]折射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流失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波及很广,于文化程度低导致对辨别善恶的能力差,很容易被教唆或利用,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一)网络世界的传播
青少年蓝皮书调查显示,城镇未成年人8岁以前首次触网比例已超五成,同时直接提出未成年人成绩的好坏跟使用手机的频率相关,成绩越差上网频率越高,成绩越好的未成年人相对使用手机的频率越低。近八成的父母对孩子上网没有实施任何的监控。根据2013年调查数据显示,在8岁前就已经上网了的孩子占52.6%,而等到10岁超过七成(72%)的孩子都上网了。并且大部分孩子还将互联网当成是现实世界,大概有42%的未成年人每月支付网络相关游戏费用。[3]此刻,未成年将网络虚拟的很多暴力动作直接复制到被害者身上。未成年犯罪呈现出成人化、暴力化倾向严重,并且有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已经达到娴熟地步。
(二)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员犯罪偏高
在我国一些经济欠发达,许多未成年人辍学进城到我国一些发达的城市务工,由于远离父母的监护和看管,他们接触做多的是身边的朋友和社会人士,由于为年成人年纪小,善恶难辨,稍有不慎误入歧途。
(一)父母之间的关系
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直接影响孩子发展的前提,父母之间的关系僵硬或者是离异,或多或少对孩子是一项不小的打击。离异的孩子从心理上认为父母都离他而去,何不如自暴自弃。
(二)监护人文化程度
未成年人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同时,监护人的文化程度直接影响着孩子文化程度的高低。从整体上来看,未成年犯和监护人的学历都出现“双低”的普遍现象;高学历犯的二者较少。有相关研究表明,未成年犯及其监护人中存在“双低”的明显特征,即未成年犯监护人的文化也较低、职业需求的文化水平也相对较低同时未成年犯的职业需求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以至于犯罪的频率较高。
(一)性格孤僻
未成年性格是属于:冲动、暴躁、敢作敢为、自负、抑郁等偏激的成分在生活中。自身具备的自卑加之学校生活的干预和家庭环境的给予的条件会使类似的未成年人越来越极端。
(二)自身三观歪曲
在生活中,未成年极易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憧憬、向往。盲目崇拜高高在上的影星、以及身边的物质条件颇为优越的同龄人。可见,未成年犯的价值观中功利观念、金钱观念非常重。
我们要正视未成年犯罪严峻的现状及酿造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应该要从未成年人自身入手,养成未成年人正确的道德观,除此之外,还要提升家庭道德教育水平,确立学校道德教育的主导地位,加快社会道德建设,走出道德失范。让未成年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中成长。
[1]最高检召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EB/OL].http://www.law-lib.com/fzdt/newshtml/yjdt/20140530090853.htm,2014-5-30.
[2]路琦,董则史,姚东等.2013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上)[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4(3).
[3]2014年青少年蓝皮书 ——<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发布[N].中国教育报,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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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芩(1991-),女,汉族,四川宜宾人,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应用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