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林(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浙江杭州310019)
浅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陈新林
(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浙江杭州310019)
阐述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中的新技术应用,分析了目前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存在的调查内容不能满足当前林业发展形势的需要、数据更新不及时、新技术应用程度不高和二类调查的软硬件相对落后等问题,并提出了顺应新形势、丰富调查内容,加强数据更新、强化档案管理,应用新技术、发展新林业,完善二类调查软硬件、充分保障项目经费等对策。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新技术应用;问题;对策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和多种生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1]。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森林资源经营和管护又是林业的核心工作,与人类社会的发展休戚相关。目前,林业发展由木材生产向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的三大效益转变,并以生态优先为原则。林业建设既要满足经济高速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又要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承担着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重大历史使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森林资源调查,了解和掌握森林资源信息,是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前提条件,因此,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很有必要。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或国有林场(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为调查总体,为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客观反映森林经营管理状况而进行的森林资源本底调查。其主要任务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状况;查清林地地类、林地保护等级以及林地管理属性等现状情况。它为有序开展林地“一张图”变更调查、森林增长指标年度考核、森林生态建设绩效考核建立新的资源家底,为制定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提供基础信息,为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传统的二类调查方法,是以地面调查为核心的技术,主要包括资料准备、技术培训、抽样控制调查、小班区划、因子调查、统计分析与报告编制等步骤。
二类调查新技术主要指通过3S技术的集成应用,快速、高效地实现森林资源信息信息化,目前已成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主导力量[4]。3S技术集成应用是指将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进行有机结合,应用到二类调查中去。
1.1遥感技术(Remote Sensing)
遥感技术是指从高空或外层空间接收来自地球表层各类地物的电磁波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扫描、摄影、传输和处理,从而对地表各类地物和现象进行远距离控测和识别的现代综合技术。遥感信息具有宏观、动态、快速、多源等特点。
经过图像处理后的遥感影像图,在森林资源调查尤其是二类调查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松阳县2015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中,部分乡镇利用高清航片(分辨率0.5米),采用测树因子航片估测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1.2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
地理信息系统是地理空间信息储存、检索、分析和利用的计算机综合应用系统,它集计算机制图、遥感、数字图像处理、数据库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具有综合分析和管理各种空间数据的能力。
在二类调查中应用GIS系统,除具备图层叠加、界线提取、图形编辑修改、专题图制作和数据编辑修改、逻辑检查、数据汇总统计等基本功能外,还进行了二次开发,包括立地因子自动更新、小班号自动重排等实用工具。同时,预留扩展应用接口,以后根据需求变化随时增加相关应用,为数据更新提供具体实用的操作平台。
1.3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全球定位系统是由空间星座、地面控制和用户设备等三部分构成的。应用全球定位系统的载波相位测量技术,可以精确测定两点的相对位置。应用GPS技术,有利于提高森林调查质量和水平,提高作业效率。
目前,GPS定位系统在二类调查中应用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抽样控制样地调查的定位,传统做法通过引点找点,困难、费时、费力,而利用GPS定位,能快速、准确,且下一次样地复位容易;二是现地小班调查标准地的设置、调查样点的标记,方位难以确定的偏远深山区、阴雨雾天气等,使用GPS定位是较理想的选择。
2.1调查内容不能满足当前林业发展形势的需要
目前,坚持保护优先是中央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方针,坚持生态优先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应有之举。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是当前林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但是,目前二类调查的侧重点主要还是着眼于森林资源的面积和蓄积,没有反映森林生态效益方面的调查内容和评价指标[5]。如公益林小班的经营重点是维持生态系统健康,考虑的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现状,以保持森林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功能性和健全性为目的。而生态公益林没有建立其生态特性和功能的调查技术标准、技术方法等。因此,无法满足新形势下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林业建设的需要。
2.2数据更新不及时
目前,大部分地方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都未能及时更新,平常开展的一些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近几年林木采伐、新造林、火烧、病虫害、土地垦造、林地征占用等,大都未能纳入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从而不能为基础数据的更新提供依据。
2.3新技术应用程度不高
虽然应用3S技术进行二类调查已经被逐步推广使用,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3S技术应用还在起步当中。同时,3S技术还未能从本质上实现一体化集成,有些技术难题还需进一步的攻克。
2.4二类调查的软硬件相对落后
目前新形势下二类调查需要调查人员具备更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掌握先进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能适应调查工作的需要。同时,由于外业调查成本高,工作量、劳动强度大,调查人员的装备、硬件设备的投入也急需加大。
3.1顺应新形势,丰富调查内容
为适应目前我国林业发展由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向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的三大效益转变,并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的发展道路,应逐步丰富调查内容。目前二类调查侧重的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等并不能反映森林生态的状况,应增加生物量、生物多样性、森林结构等方面的调查内容。同时,由于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利用方向不同,二类调查技术体系也应有所不同。对生态公益林要着重进行森林资源生态特性、生态功能和生态效益等内容的调查评价,研究不同地区、不同林分结构的生态特性和功能,并进行等级划分。
3.2加强数据更新,强化档案管理
二类调查自1996年开始明确调查周期为10年[6]。由于二类调查时间跨度大,时效性差,年度数据更新困难。因此,各地可适当结合日常开展的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森林资源年度动态监测、补充调查或专项调查等。对调查后的二类数据每年进行更新,满足林地“一张图”建设的新要求。在森林资源调查的同时,要建立森林档案,加强档案管理。通过强化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从而实现国家→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乡(镇)的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逐级监测的发展思路。
3.3应用新技术,发展新林业
目前,许多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针对3S技术在森林资源调查中的应用做了很多的探索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优化调查方法,将3S技术应用到二类调查中是林业资源调查发展的趋势之一。如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研发的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平台,以森林资源为背景,以内外业一体化为前提,提供一套“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工作模式。采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并结合C/S、B/S、ArcSDE、AES等技术,提供人员管理、资源调查、资源查询、资源更新、资源监测等功能,从而提高二类调查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高效性。
除3S技术外,灰色理论[7]、模糊数学、数学建模技术等也应结合二类调查实际需要,应用到生产实践中来,从而促进二类调查现代化、智能化。
3.4完善二类调查软硬件,充分保障项目经费
我国二类调查的技术队伍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任务将日趋繁重,技术要求亦不断提高。为适应二类调查业务技术发展与提高的形势,加大投入,引进现代调查设备和仪器装备,改进数据采集和实验测定手段,提升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监测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技能培训,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造就高素质的调查监测队伍。同时,由于二类调查投入大、成本高,外业工作量大,资金问题也给调查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困难。但当前,我国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政府应该共同努力。因此,要保证二类调查项目经费,可采取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共同分担、县财政予以相应扶持的办法来解决。
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既是林地管理和森林资源管理的迫切需要,有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双增”目标,也是林业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对推进现代化林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通过二类调查新技术的应用,并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采取的相应对策,期望对全国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提供借鉴。
[1]惠刚盈,赵中华,袁士云,等.森林经营模式评价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2]亢新刚.森林资源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
[3]苏杰南,朱丽清,苏付保,等.基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探索[J].广东农业科学,2011,(12):185-187.
[4]何岚.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方法研究[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5,28(5):23-24,32.
[5]曾伟生,周佑明.森林资源一类和二类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3,22(4):8-11.
[6]古育平,李文斗,郭在标.我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历史发展特点、现状和对策措施[J].华东森林经理,2008,22(2):42-44.
[7]陈新林.灰色线性规划模型及其林业应用[J].华东森林经理,1987,1(4):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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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743(2016)03-0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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