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欣 段天威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102
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安全问题的研究
刘建欣段天威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102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警种,编队管理时间晚、警员数量少、身体素质参差不齐,而随着新时期检察机关自侦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也逐渐规范化,对具有检察特色的司法警察警务训练的安全性问题进行研究已经刻不容缓。本文结合《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对司法警察警务训练安全保障机制提出些许建议。
法警;大练兵;警务训练;安全
2013年最高检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明确提出,“警务训练要注重训练的安全性。要建立和完善训练场地制度规定,严肃训练纪律,坚持令行禁止,确保训练安全。要积极稳妥组织体能技能训练,严格落实警械具管理使用规定,训练前认真领会操作要领,训练中积极落实防护措施,尽量减少训练损伤,坚决杜绝训练事故。”
我国警察训练的安全保障问题的研究,目前还是一个比较空白的领域,国内公安司法机关及警官院校近年的研究成果,很少涉及警察训练安全保障问题,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警种,编队管理时间晚、警员数量少、身体素质参差不齐,但随着新时期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也逐渐规范化,对具有检察特色的司法警察警务训练的安全性问题进行研究刻不容缓。
安全学原理认为事故预防要充分考虑人、物、环境、管理四个要素,训练的事故预防就是通过加强管理清除训练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以及训练的不安全环境,提前预见危险,运用各种方法防止训练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
(一)集训前进行充分的安全准备工作
1.组织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省级院法警总队领导牵头,各基层院法警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委员会,负责训练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颁布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和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在法警集训前查看天气预报、统计参训人数、检查训练场地、设施安全情况,然后确定训练项目和场地,训练中检查参训人员的纪律,及时发现训练安全隐患,纠正、制止训练中的不安全行为、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组成安全委员会的好处还在于各院法警部门负责人可以相互考察参观,交流借鉴各区县警队日常训练安全工作的经验。
2.根据身体素质确定训练项目
有的司法警察由于年龄偏高,身体素质较差,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在长跑训练的过程中出现昏厥的现象。根据《训练大纲》要求司法警察培训要做到全警强训、骨干深训、尖子精训,并且在考核规定中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警员有不同标准。这要求所有的司法警察都要在训练当中提高能力,不能有任何一个人原地踏步,但由于年龄、性别不同,在实际训练过程中,应该针对不同的群体根据参训警员的性别、年龄、接受能力、身体条件制定不同的训练目标,切不能一概而论,以防安全事故。
3.遵循训练规律制定训练计划
要注重研究科学的训练方法,不能只为了应付考核训练,在比武汇报演练前突击,而缺乏规范、科学、长效的培训机制。突击训练方式不仅不能提高警务技能,相反还会影响司法警察的身体健康。训练的过程应当是由浅到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将功夫下在平时的各院日常训练,不能单纯依靠一个月的全市集训,例如《训练大纲》要求体能训练要从基础体能训练过渡到专业技能训练,像100米跑、1000米跑锻炼爆发力、心肺耐力的项目要通过日常锻炼逐渐提高,绝不能考前搞突击。
4.合理布置训练场地
集训会往往有数百名警员参训,场地、器材的布置,要充分考虑各警队的运动方向、间隔距离、界线标志设置等,保证运动训练安全;多个队伍同一场地训练时,应事先划分场地,了解彼此各场地区域,训练项目、内容并提醒警员不要进入对方危险区。《训练大纲》专业技能训练中的课目三是警械使用、课目六是手枪操作、课目九汽车驾驶,这些课目场地练习都具有一定危险性。在进行实弹射击、驾驶训练、催泪喷射器的使用等训练课目时,要设置警戒线,并在周围布置警示牌时派专人把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训练场地。
(二)加大训练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
1.保证训练场地和设备安全性
《训练大纲》中要求司法警察要掌握擒敌格斗技术,其中很多动作有一定危险性,如“倒功、接腿摔擒、夺凶器擒拿”等动作都有强度较大的对抗性,需要为司法警察配备体育用垫、沙坑、散打护具等等保护装备。检察机关应参考公安机关或警察院校的警务培训
场所的建设,加强检察机关或检察官学院内部的训练场地设施建设,严把质量关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场地器材。训练的场地、场馆设施、施工到验收都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去执行,确保安全质量。定期对训练设施、保护装备进行保养、检修、登记工作,使训练设施的使用处于一个良好的运行状态,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暂停使用。对于到达安全使用年限或破损的装备器材,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
2.为参训法警购买训练伤害保险
警察训练伤害赔偿责任保险,主要是针对警察在具体的训练过程中,受到伤害或个人的财物损失、毁坏以及污损等事故发生时,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与义务而支付的保险金。在西方保险行业发达、警务管理成熟的国家,包括训练保险在内的警察险种广泛、细致。这对警察的终身训练意识养成特别是警务能力水平的提高以及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都能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为训练投保可以调动参训法警的训练积极性,无后顾之忧地进行训练。并且这对训练经费并不富裕的检察机关,无疑是提供了一个保障司法警察训练安全及其职业安全等的新思路。
训练的事故处理,是指警队负责人和指导教官在发生重大的训练事故时,启动训练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积极地做好训练安全事故预防准备工作,并不意味着可以杜绝一切训练意外事故的发生,各警队负责人及指导教官要认真学习并且能够熟练把握各种事故甚至是重大事故的处理办法和急救方法,训练前准备充足的药品、绷带等医疗用品并安排好应急车辆。如果条件允许,市法警总队领导可以在集训前前往附近医院协商,聘请医护人员及救护车辆驻守训练场所,一旦发生事故进行紧急救护,并与医院及相关部门联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援助。救助工作完成后有关领导慰问受伤同志及其亲属。
[1]高勇.公安院校警务技战术训练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研究[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4(4).
[2]李明.警察训练的安全保障体系研究[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报,2013,3(2).
D926.3
A
2095-4379-(2016)27-0131-02
刘建欣,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副队长;段天威,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