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雅璐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193
社会性别视角下女性参政比例设定政策问题浅析
赵雅璐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193
摘要:随着女性群体意识的觉醒,女性开始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因此拥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来,女性的政治参与比例逐渐被学者们重视,并开始成为一系列政策的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本文通过社会性别视角下女性参政比例的设定来研究男女不平等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效的措施来真正实现女性参政的平等。
关键词:社会性别;女性参政比例;公共政策
女性政治参与是我国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女性参政作为一种政治行为,主要包含着参政意识和能力,女性参政是一种客观的政治活动,参政比例的提高有助于女性在政治生活中占据更多的话语权。从性别意识的角度来看,女性参政已经被纳入政策范围,同时受到很多学者的广泛关注。在我国的参政选举中,也会特别提出关于女性参政的平等权利。
在男性主导的社会政权中,呼吁增加女性参政比例是社会各界积极努力的方向,随着良好的社会管理,女性参政比例正在逐步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分别规定了参政女性比例和配额,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也有所攀升,社会各界组织中女性也占有一定名额。从总体数量上看,女性的社会地位有所提升。但是从目前对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研究中来看,主要侧重于对比女性和男性在领导职位中的比例和差异,更多的是从数字差别的角度去扭转男女比例失衡的现状。然而仅仅采用“一刀切”模式去扭转女性参政的比例并不能从真正意义上提高女性的参政比例,增加女性政治话语权仍然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的领域。
从社会性别的视角下来看,受男女两性之间不平等的权利关系和不同限制的制约,反思传统性别规范对于自身发展的束缚,才能切实的进入各级领导机关,或者是在行动上真正参与或影响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参政。从制度层面来看,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政策,保证了女性参政的底线,但就操作层面来讲,不少地方在执行时将妇女发展和社会发展分开,明显弱化了性别平等的标准。
性别比例的设定并不是积极帮助女性适应社会性别视角下的不平等,而是以强制的规则改变社会性别的结构,改变社会秩序,达到表面的平等,并没有从男女在参政过程中的优劣势出发,发现深层次的机会不平等,仅仅依靠女性占有比例去改变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因此在社会性别意识政策中,将男女性别的社会差异和社会性别结构联系在一起,从当前女性的社会地位出发,通过改变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结构来改变社会秩序,从社会规范导致男女不同角色和期望,推动在家庭、工作、社区及整个社会中消除歧视的根源,推进两性均衡发展。从根本上挑战传统的社会性别结构和性别分工。从市场的角度出发,实现女性在社会性别结构下女性主体角色的重新定位。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增加社会性别意识,从社会性别的角度审视和衡量政策的公平性。并强调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男女两性要共同参与,在增加女性比例的同时,核准女性参政的合理性。
一、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中忽视不平等的真正原因,简单增加女性人数,看似公平的背后其实是对女性的不公平对待。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公共政策,增强政策制定者的社会性别意识,使他们具备分析和预测某项公共政策对两性的影响及后果的自觉意识和能力。[1]认识增加女性比例实质意义的关键在于领导者,只有公共政策主体树立性别意识,才能将性别平等意识自觉融入所有的决策中,这样的增加性别比例就不是单纯的数量增加,而是女性真正在社会认可的良好环境中参与进去。
二、完善女性参政的法律和政策,提高女性参与意识
拓宽性别保障政策在女性参政领域的覆盖范围,既要保障性别比例的刚性需求,又要坚持实事求是,进行一个合理的、可持续的、可行的发展比例。在确定比例的时候,既要考虑该部门的属性,又必须考虑从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出发,同时,采用女性参政比例制和配额制的确可以提高女性参政比例,但是配额制目标的实现还需要一些配套措施来保障。优化选拨机制,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制度,培养女干部的后备力量。[2]进一步加大党和政府对男女平等就业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女性的参与意识,由被动变主动,让女性参政比例的设定具备真正的意义。
三、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作用
完善妇联组织在参与决策中的制度化渠道,提高妇联组织参与和影响决策的能力。提升女性的组织化程度,将分散的力量凝聚起来,争取政治参与中合理平等的资格。凭借在国家架构中的地位以及与政府的良好关系,在主流渠道上运用社会性别意识审视公共政策,用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和建议报告影响政策,联系代表推动立法,最大限度地将代表维护妇女利益的思路转化为政策和立法,通过政府行政指令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社会公正,而不是被动接受女性性别比例的设定。
四、总结
在社会性别的结构中,女性固有的角色定位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现实状况去整合,让人们清楚在社会性别的结构中女性拥有和男性平等的社会机会,而不是以固有的观念去衡量社会的发展。提高女性的参政比例不仅仅是在各个社会机构组织中增加人数,而要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出发,根据市场的需求和现代女性的能力范围制定合理的比例,让女性真正在政治舞台上拥有话语权。
[参考文献]
[1]付翠莲.社会性别视角下女性参政的公共政策分析[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8,05:119-123.
[2]吴洪锋.社会性别视角下女性参政的公共政策分析[J].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03:7-9.
作者简介:赵雅璐(1990-),女,汉族,山西晋城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区域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D4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3-02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