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豪
重庆邮电大学,重庆 400065
刍议网络犯罪对刑事诉讼的挑战与制度应对
李子豪
重庆邮电大学,重庆400065
摘要: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在享受计算机带来的便利时也受到了网络犯罪的威胁。网络犯罪为刑事诉讼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个严峻的挑战,很多国家建立了不同的侦查机构,并且不断地完善侦查措施,以及从制度法律入手,深入对网络犯罪的改革。
关键词:网络犯罪;挑战;侦查;措施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由于计算机的普及且发展的多样化,使得在计算机不断进步的同时也面临很多危险。网络犯罪的出现就是其中一种,很多的网络犯罪的性质以及手段尤为恶劣,对人类的多样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并且发展迅速。每年由于网络犯罪给人类造成的各种损失高达上百亿元。
一、网络犯罪概述
网络犯罪是指以计算机为行为主体或者攻击对象,对计算机网络安全故意实施侵害并且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行为。自网络犯罪出现以来,由于网络犯罪所涉及的领域范围广泛,而破案侦查人员技术不能全面掌握,在客观上也增加了网络犯罪的破案难度以及取证难度。由于网络犯罪发展迅速,这对刑事诉讼来说又是一个新的挑战。
二、网络犯罪对刑事诉讼带来的挑战
第一,由于网络犯罪的涉案范围逐渐变广,许多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其技术含量和隐蔽性较高,在现实社会中,只依靠传统的侦查措施很难将案件快速破获。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侦查部门以及侦查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改革,对侦查的设备进行更新等一系列措施。其中,专门侦查机构的设立最为突出。
第二,由于网络犯罪的开放性以及国际性等特点,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又一挑战就是形式管辖权的问题。当前社会下,世界各地就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上采取以属地为主的政策,同时对属人的管辖原则、保护原则等同等兼顾,但是由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质,对于其产生的广泛影响,目前各国对于网络犯罪没有确定统一管辖标准,更容易引起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这也是目前网络犯罪所面对的挑战。
三、我国对网络犯罪的制度应对
由于网络犯罪的迅速发展,因而在对网络犯罪进行侦查的过程中,相对于传统的侦查措施,更需要有效的侦查手段。由于近期在美国出现的“肉食者系统”“棱镜”等监控系统的出现,这些监控项目能够将世界众多的计算机网络等系统都出现在监控之下,因而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也就更成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一)网络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界定要合理
在我国现在的制度构建方面,对于网络安全的侦查权限做出规定的主要是由公安部来进行,在2000年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则对监察部门赋予了一定的权利,这一方面对侦查人员技术的能力和专业有了很大的进步空间,其次也避免了使监察部门变成一个单纯的管理机构,这对网络监察部门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
首先,根据2000年颁布的《补充规定(二)》,监察部门仅对网络犯罪中其中的四种有权侦查,在众多的网络犯罪案件中,可以系统的将其归为两类,一种是以计算机为作案工具,一种是以计算机作为攻击对象。在这两者之中,前者往往占据了大多数。由于网络案件的犯罪证据多以电子数据为主,这也是监察部门的侦查优势所在,更有利于发现案件的证据,获得有效进展。
其次,在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监察部门对其他部门的配合等问题惊醒明确划分,这不管是对打击网络犯罪还是对自身网络监察部门的提升豆豆非常的不利。由此可见对网络监察部门的有效合理运用迫在眉睫,扩大监察部门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规定,在需要监察部门协助配合的情况应尽职尽责。
(二)扩大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案件范围
我国目前的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案件范围还不够大,这对打击网络犯罪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在《刑事诉讼法》中,对适用技术侦查的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犯罪的特殊性质,并没有将网络犯罪纳入其中。在2012年颁布的法律中,对上述不足采取了弥补措施,也很大程度的提升可公安机关的能力
(三)技术侦查措施适应条件要规定明确
我国法律中对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的条件过于含混不清,被滥用的可能性增高。我国需要通过立法等其他措施来对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进行细分优化。就具体而说,对于采用技术侦查措施时的先决条件是其他措施难以或无法实现目标时。在考虑到程序条件时,可以这样规定:对于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应当得到检查机关的批准,而对于由检查机关负责的侦查的案件,也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的制约机制。
(四)对于是否是内容信息的侦查措施进行区分
对内容信息的侦查措施的有效区分,对实现控制罪犯和保障人权有着重要意义,而在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就会导致涉及到内容的侦查措施的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影响其原有的功能的发挥。
由于我国针对网络犯罪的侦查制度等还较为落后,我们应该从各个方面着手对制度加以完备,除了上述所体现的内容外,我们还可以从电子证据的收集制度以及专门侦查机构的建立等方面进行改进,切实有效的做好相关工作,对于网络犯罪带来的种种挑战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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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0-0236-01
作者简介:李子豪(1994-),男,汉族,陕西宝鸡人,重庆邮电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信息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