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治素养 建设法治政府

2016-02-01 01:31王亚伟
法制博览 2016年20期
关键词:法治政府法治思维依法行政

王亚伟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江苏 常州 213100



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法治政府

王亚伟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江苏常州213100

摘要: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当前基层政府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存在行政决策不透明、行政执法不规范、不衔接等问题。为此,基层政府要强化法治思维,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关键词: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

基层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基础,是依法行政的最直接执行者。基层政府能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基层政府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存在行政决策不透明、行政执法不规范、不衔接等问题。因此对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来说,要强化法治思维,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当前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特权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为了追求部门利益、眼前利益,规避法律甚至突破法律的界限。个别领导习惯按个人意志、个人喜好办事,忽视法律规定。

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基层执法主要问题有:执法乱作为,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侵犯老百姓权利,粗暴执法、违法办案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随意性较大;执法无效,对城市管理顽疾执法有效性不强,惯性地将“执法”等同于“执罚”。这些问题导致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是行政执法不衔接。基层政府还存在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及执法机关之间不能有效协调等问题。事实上大多数执法过程中会涉及各部门之间执法环节的相互衔接,一些部门存在本位主义,就容易发生部门间的相互扯皮推诿,造成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真空”地带。

二、浅析基层依法行政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基层政府缺乏法治思维。一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对推进依法行政重视不够,体现出推进依法行政就是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有唯利是图的倾向。部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欠缺。一些领导“官本位”观念突出,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甚至有的领导不懂法、不知法。

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有的法是“残缺法”。有对违法情形的表述,却没有作出处罚和惩戒的规定。有的法是“滞后法”。一些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却得不到及时修改、完善。还有部分“冲突法”。即,存在部门法交叉冲突问题。很多行政法规是由部门立法,部门职能色彩较浓,因而造成部门间执法中的各自为政、不衔接。

三是监督考核机制缺乏。当前对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还没有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没有制定出具体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因此,造成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内驱动力不足,依法行政的理念尚未完全转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同时,行政监督制度不落实,领导干部违法行政没有及时问责等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加快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

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弘扬法治行政文化。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重点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建构和弘扬法治行政文化,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的法治观念,包括:宪法法律至高无上观念;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天职的观念;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等。

二是明晰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是一个有限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政府职能。要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推进大部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法定职责明确下来,让基层的领导干部明确自身的权力和责任。同时,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制度化。要科学设计,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各自的事权,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事项,全部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行政管理方式加以改进。坚持“一切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照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要求,所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如,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要遵循五项基本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还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同时,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善于采取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要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提高基层政府和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关键是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机关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因此,要积极探索“法治GDP”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法治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违法行政实施严厉问责。政府权力行使往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对此,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制度建设。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项具体政务公开。

[参考文献]

[1]李吉斌.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N].法制日报,2013.

[2]韩旭.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可行性及基本路径[D].沈阳师范大学,2013.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0-0150-01

作者简介:王亚伟(1972-),女,汉族,江苏常州人,研究生,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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