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林梅琴
看上你了,就去你家偷菜
偷东西不怕被人发现,发现了也没人骂,而且被偷的人骂得越狠越有“旺相”。竟有这样的事?没错,还真有!
在福建大田及闽西的客家人聚居地,每年正月十五元宵节这天,姑娘们就成群结队去偷别人家的菜,这菜还不能是本家族的,也不能是同性朋友的。而且,偷来的菜得和大伙儿一起煮了吃掉,谁吃得最多,谁就最早得意中人,养的蚕吐丝也吐得最好最多。
这又是为什么?
原来,这是福建沿海和台湾地区流传至今的未婚女子在元宵夜偷菜以求好人家的习俗,也叫做“偷青”。在封建社会,女子可不是轻易能出来见人的,元宵节相当于是个相亲大会,到了这天,姑娘们就会结伴出来游玩,觅觅良缘。“偷挽菜,嫁好婿。”姑娘们想要婚姻美满,就在元宵节这天去菜园里偷点菜来,讨个好彩头。
这种风俗起源于古代的“放偷节”。辽金文献《魏书·东魏孝静帝纪》载:“(天平)四年(537年)春正月禁十五日相偷戏。”也就是说,南北朝时,民间就有元宵夜相偷戏的活动了。明崇祯八年(1635年)刊行的《帝京景物略》,同样提到了金元时期元夕“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虽窃至妻女不加罪”的历史,可见当时在“放偷节”不仅可以偷物,还可以偷人。
在有些地方,偷菜还意味着可以偷来一年的好运,不仅姑娘们偷,小伙子也可以偷。小伙子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就去她家的菜地偷几把菜,这样姑娘就知道有人看上她了。而小伙子回到家里,把偷来的菜交到母亲手上,告诉母亲这是谁家的,母亲也就知道儿子喜欢上谁家姑娘了。这时候,母亲就安安静静地煮上一碗阳春面,让儿子吃得饱饱的,希望儿子好运连连,去提亲的时候一帆风顺。
看到这里,你心动了吗?那就快去心上人的菜地里偷菜吧。当然,前提是他/她家要有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