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获批
2016年3月28日农业部办公厅同意湖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试运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试行期为2个月,试行期间电子出证和手写出证并行。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实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停止手写出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及填写需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规定,印刷可采用重量为70~80 g的A4纸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留存纸质存根,不得以电子文档代替纸质文档存档。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