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玉清
【摘 要】 为改善富春江的通航环境,介绍其航行水域的自然条件和交通条件等通航环境的构成要素,分析近几年富阳地区水运发展形势及影响富阳航区通航环境的几个因素,提出改善通航环境建议:着力提升航道等级;合理布局码头,提升码头安全性;建立并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机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提升巡查水平;重视事故分析,做好预防工作;提高船员准入门槛,重视船员培训工作。
【关键词】 富春江;通航环境;航道;码头
通航环境是指船舶运动所处的空间和条件,涉及到航行水域、航行水域的自然条件和交通条件等方面的因素,即所谓的通航资源。航行水域是船舶运动的场所或空间,通常由港口和航道组成;航行水域的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和自然地形等;航行水域的交通条件是指港口和航道的布置和配置的设施设备、水域中助航标志和设施、交通管理规章和水段等。这三者中,自然条件是由自然界长期发展变化形成的,后天难以改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航运业的发展,其他两方面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不协调性,而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可以使得通航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本文就如何改善富春江的通航环境作进一步的分析。
1 富春江通航环境概况
1.1 钱塘江航道富阳段
富春江位于浙江省中部,为钱塘江桐庐至萧山闻家堰段的别称,长110 km,流贯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富阳区,其中富春江富阳段全长52 km。富春江是富阳区内的主要河流,支流包括渌渚江、壶源溪、大源溪、剡溪等。
富阳区内现有定级航道6条,共计67.92 km,其中:Ⅳ级航道1条,长49.16 km;Ⅵ级航道3条,长12.56 km;Ⅶ级航道2条,长6.20 km。
1.2 富阳水运形势简介
富阳区内货源丰富,杭州港富阳港区货物吞吐量自2011年突破万t以来,近几年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幅,2014年共完成货物吞吐量万t左右。自2010年以来,富阳地区矿建材料每年出口量均逾万t,其中2014年矿建材料出口量高达万t。此外,富阳区内石灰石的储量在15亿t左右,石灰石的年开采量在350万t左右,90%以上的石灰石通过水路外运。由此可以看出,富阳航区船舶货运量非常大。
据海事机构统计,目前富阳航区船舶流量为200艘次/天,船舶密度大。如何在目前的条件下,尽量给予船舶一个良好的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及船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直都是水上交通管理部门重中之重的一项管理工作。虽然近几年富阳地区船舶出险率及事故率较低,但是不可否认,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富春江通航环境仍需改善。
2 影响富春江通航环境的因素
2.1 航行水域因素
2.1.1 部分航道等级低,货运量大
富阳区内现有6条航道,其中富春江属Ⅳ级航道,航道通航条件十分优越,是富阳绝大多数的货物运输通道。除此之外,其他航道等级都比较低。渌渚江属Ⅵ级航道,近几年一直承担着富阳境内30%左右的水路运输货运量,日均航行船舶密集。渌渚江航道面宽较窄,上游河床有一定的淤塞,只能保证100吨级的船舶常年通航,时常发生船舶搁浅情况。随着近几年船舶大型化的发展,通航船舶对提升航道等级的需求尤为突出。
2.1.2 码头基础薄弱
富阳地区码头历史悠久,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出现了简易的货运码头。近几年,富阳新建了几座专业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码头,这些码头所处区域水陆域条件良好,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高。但是,较早建成的码头因投资主体大多为个体,基本建设程序相对不完善,普遍存在共性问题:规模小,基础设施简陋;装卸工艺相对落后、现代化程度低;受水陆域条件影响大,集疏运体系不完善。截至2014年底,富阳地区有各类码头52座,泊位78个(其中500吨级泊位24个),年综合通过能力万t左右。码头从业人员多为当地村民,专业水平不高,对装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够重视。
2.2 自然条件因素
2.2.1 潮 汐
钱塘江河口段是江海之间的过渡地带,河口区是受潮汐影响最强的潮流河段。大潮汛(尤其是秋季大潮)期间,富阳航区窄溪以下河段的浅滩和两岸边坡上时有涌潮(潮头)出现,也曾有船舶在渔山滩上发生过被涌潮击沉的事故。
2.2.2 洪 水
富阳航区的洪水主要来源于上游新安江、兰江、分水江和区内10条山区性溪流的降水。较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季节,一般在春雨、梅雨期和秋雨、台风期,尤以梅雨和台风季节最为突出。洪水发生时,停泊、锚泊船舶会因堤岸或码头缆桩低、水流湍急而发生系缆脱出,缆绳、锚链绷断致船舶受损事故。
2.2.3 台 风
浙江省是受台风侵袭较多的主要省份,直接登陆或受其外围影响的台风每年就有1~2个,甚至更多。台风的破坏力主要由强风、暴雨和风暴潮等3个因素引起。因台风引起的强暴雨带来的洪涝灾害,破坏性极大,严重时会导致江水迅速上升漫溢,冲毁堤坝和各类建筑物,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 大雾天气
雾天由于能见度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船舶操纵。由于大雾天气操作不当,发生的船舶碰撞、船舶与通航桥孔桥墩碰撞等事故时有发生。
2.3 交通条件
影响通航环境的交通条件主要包括了锚泊区、航道管理部门公布的航道维护尺度、设置的助航标志、特定水域的航行通告等。近几年,管理部门加强了对航标的管理,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碰撞航标这类事件尚未发生。通航水域一般都会设置锚泊区,在特殊情况下,如台风、泄洪时,船舶可到锚泊区安全停靠。但是,也有极少数船长或驾驶员因锚泊区较远,贪图省事,依靠经验就近靠岸边停船,从而发生停泊的船舶因外力在水上漂浮的事件。有些特定水域因特殊情况,规定船舶在码头停泊作业时,只准许傍靠一档或准许傍靠两档,或者船舶不得进行超越等规定。如果船舶驾驶员不按规定执行,可能会给其他过往船舶带来安全隐患,在通航面宽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2.4 主观因素
根据近几年事故和险情的统计,由于船舶驾驶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或技术水平不高而造成的碰撞事故或险情不在少数。一些个体船舶为节省燃油,采取单车、双绑、下行短时漂流的方式航行,隐患极大,极易发生事故。
3 改善富春江通航环境的建议
3.1 着力提升航道等级
富春江航区货运量大、船舶密集、航道通过能力不足等矛盾日益明显,船舶拥堵和堵航现象经常出现,航道管理部门正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根据杭州港航“十二五”规划,航道等级提升建设将作为工作重点,其中渌渚江航道的升级改造也将提上日程。2014年,省级航道主管部门已批文同意对渌渚江航道按内河Ⅳ级航道标准进行养护。此外,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规定了禁止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如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航道管理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也应注意沿岸企业及船舶倾倒垃圾行为,对该类行为可按《航道法》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同时做到及时清除淤泥,保证良好通航条件。
3.2 合理布局码头,提升码头安全性
3.2.1 政府部门重视,合理布局码头
政府主管部门对富阳港区的规划中提到,至2020年,富阳港区将充分利用紧傍城区的区位优势,发掘和用足富春江的水运资源,建成以造纸工业原料进口和产成品出口的集装箱运输为重点、以水泥建材产品出口运输为支柱、以砂石矿产运输为依托、以旅游客运为亮点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现代化港区。规划期内,新建渔山散货作业区、东洲综合作业区、灵桥散货作业区、灵桥集装箱作业区、场口综合作业区、新桐散货作业区等6个货运作业区。同时,整治撤并临时码头,规范货主专用码头。富春江沿岸码头布局的进一步合理,有利于改善通航环境。
3.2.2 通过技术改造升级提升码头安全性能
针对历史遗留码头,管理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码头坚决予以取缔,经码头技术改造后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允许其继续经营。通过技术改造后,富阳港区目前经营性码头与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了码头的安全性能,部分码头主体结构存在局部破损、松动现象,经修复加固后码头整体更加安全稳固;(2)明确了码头功能区域划分,经技术改造后,老码头各个区域如装卸作业区、仓储(堆场)区、办公区、车辆掉头区等更加明晰,装卸车辆随意掉头、无关人员进入装卸作业区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3)优化了装卸工艺,通过对老码头技术检测评估,优化调整了部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装卸工艺,对输送机械进行加固、移位等措施,提高了装卸效率和安全性;(4)提高了码头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各家码头单位系统地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从思想上和实际行动中都提高了安全责任意识,更加重视码头安全生产工作。
3.3 建立并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机制
在雾天,实行“雾前预警、雾中驻守、雾散疏导”和遇有大风恶劣天气的“提前宣传,控制出港”的工作机制;在防台防洪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防台工作的具体部署,通过强化预警、指导避风避雨、有效疏导等措施确保船舶安全,在各个环节上控制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突出信息服务和交通组织的作用,完善恶劣天气下应急工作机制。
3.4 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提升巡查水平
3.4.1 着力提高巡航工作质量
根据重点航段、重点时段和季节性特点,建立“重点水域驻守、船流高峰期上岗”的巡航工作新机制。加强夜间、能见度不良、大风恶劣天气时的巡航力度;通过现场巡查、视频监控等手段24小时掌握辖区动态,对高峰时期的船舶流量进行有效调控;最后还需要掌握辖区水域内船舶的夜宿、扎堆等行为的活动规律。
3.4.2 整合执法资源,开展联动执法
与临界单位开展跨区域联动巡航执法,充分整合执法资源,尤其是交界处的“三不管”地带应加大巡航力度,消除管理上的盲区;与渔政部门签订联动执法协议,解决渔船碍航问题,保证辖区的通航安全;加强与码头所在地基层政府部门及安监部门的联系,对码头违规行为如私自安装设施设备、对码头前沿随意疏浚等应及时进行处罚,共同维护码头良好的经营秩序。
3.5 重视事故分析,做好预防工作
为确保水上重大安全隐患能被及时发现和得到有效治理,降低事故发生几率,海事部门应建立辖区重大险情和事故个案分析工作机制,从个案中吸取教训,从多案中发现规律,然后采取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引导、处罚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监管措施,以期达到消灭隐患、预防事故的目的。
3.6 提高船员准入门槛,重视船员培训工作
目前,针对内河船员的准入门槛较低,很多船员培训工作仅重视理论考试。船舶驾驶人员的主观判断引发的事故占比很大,这就要求管理部门把好关,应更加重视实践操作,在升等考试时应考虑其驾驶船舶期间发生的事故率,对由于主观因素多次导致船舶事故的船舶驾驶人员限制其参加考试,从而提高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