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加宏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畜牧兽医站,云南保山 678000)
浅析万兴乡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赵加宏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畜牧兽医站,云南保山678000)
本文分析了万兴乡畜牧业的基本情况,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供给万兴乡人民政府及县、乡级兽医防疫部门借鉴和思考。
万兴乡动物疫病防控问题对策
万兴乡位于施甸县西南部,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8km.全乡总面积95.4km2,辖7个村委会,89个村民小组,174个自然村.2014年末统计畜禽养殖户共有2 822户,其中生猪存栏50~99头4户, 100~299头1户,牛存栏50~99头1户,羊存栏50~99只3户.截至至2015年,全乡建设生猪养殖场5个,生猪养殖专业户906户,生猪养殖专业村3个,生猪供精站2个,肉牛冻改点1个,先后引进种母猪1 250头,种公猪8头;建养牛场3个。
2.1基础设施配置及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一是乡畜牧兽医站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完成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健全了镇、村二级服务网络,配置了7个村防疫专用冰柜,完成了7名村级防检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二是规范了1个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程序,设立了1个检疫申报点,配置了2台耳标识读器。
2.2队伍建设现状
目前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5人,现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4人,中专以上学历4人.全乡7个行政村有基层防检员7人,基本做到乡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村有防检员的防疫体系。
3.1编制内人员文化素质低,难以适应动物疫病防疫
由于体制变更、职能职责混乱、责任、权力、风险不对等,乡畜牧兽医站行政、人事、财务规乡人民政府管理,业务归县局管理,专业人员在乡镇基本上被乡政府安排抓农村中心工作,畜牧兽医工作涉及畜牧生产发展、养殖技术指导、生猪保险、日常检疫、疫情监测等,加上个别人员处理动物疫情无经验,指导防控工作技巧欠缺,整体业务思维不健全,对先进的畜牧生产技术推广不到位,缺乏宏观的畜牧业生产指导和调控能力等,严重影响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3.2养殖户疫病防控意识淡薄
万兴乡是一个集边远、贫困、山区农业为一体的山区农业乡,在全县养殖业中,以散养户为主,养殖小区、规模养殖户少,防疫涉及面广,动物防疫条件差,由于饲养户高度分散,动物防疫很难有效的监督和防疫服务.尽管多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面临的困难也很多,由于历史和地理环境的制约,畜禽疫病防控意识缺乏,这是制约防控最大的"瓶颈"。
3.3村级防检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全乡7个行政村都配有相对固定的村级防检员,由于年龄和文化水平的差异,防检员的素质高低不一,致使部分自然村出现防疫死角和实际中免疫不全,直接影响了防控效果.而村级防检员是畜牧生产第一线工作人员,执行着动物强制免疫等相关任务,其政治素养、系统的业务能力、操作的熟练程度、相关法律认知度等直接关系到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效果。
3.4疫病防控经费不足
一是县、乡两级动物防疫经费不足,交通工具紧缺;二是疫病扑杀、防疫死亡畜禽的补贴标准低,造成养殖户拒扑杀、拒防疫;三是聘(雇)用的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低,没有固定的编制,年满60岁就被辞退,人心不稳,防疫质量保证难,严重制约着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3.5畜禽交易频繁,流通监管难度大
万兴乡畜禽流通交易贩运户及车辆活动十分频繁,畜禽及其产品交易量不断增加,远距离跨区域调动频繁,市场流通渠道增加,人员带毒、车辆带毒,使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途径更为广泛。
4.1加强宣传,提高养殖户防控意识
充分调动养殖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单及开展培训等形式做好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养殖户的动物防疫法律意识和动物疫病防控意识,引导农户或养殖场坚持"自繁自养",注重场址的选择、猪舍的设计、生物安全、免疫的科学性,根据动物疫病流行的特点,树立"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科学防控"的思想。
4.2加快人才与知识更新,提高整体素质
随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的职责不仅仅是开展春、秋两季防疫,同时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的措施落实;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的指导、培训;监管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以及与之相关的公共卫生行为;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病监测、普查、净化、疫情报告、防疫检疫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各项工作。
4.3完善防疫队伍
一是充实人员,二是加强对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人员的专项培训,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快速提升乡畜牧兽医工作站科技人员及村级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人员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好的队伍。
4.4增加动物防疫经费投入,提高重大动物疫病扑杀标准
各级政府要高度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为了确保这些工作落到实处,发挥更大、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政府应随着工作要求的提高、工作量的增加、社会物价指数的上涨,增加对动物防疫经费、人员经费的投入,以保证动物防疫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4.5强化动物疫病防疫监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五强制",确保生猪猪瘟、蓝耳病、口蹄疫防疫密度达三个100%,力争使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耳标配戴率达到100%;对新补栏畜禽、怀孕畜、仔畜、漏免畜及因病缓免畜要及时补针,做到动物防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对免疫指标通过检查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以全面提高畜禽抗体水平和低抗疫病风险的能力。
4.6加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力度
抓好动物检疫、市场监管、监督,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对到外地购买畜禽和引进种的,按市场准入及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引种申报、检疫管理制度,严禁私自乱引;对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过往车辆严格查证,验标、点物、登记、加强检疫;对运输工具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对"三证"不全的畜禽进行补检、重检,坚决杜绝外疫传入及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