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题与答案
编者按 :为提高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动物卫生法学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贯彻《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2010—2014年)》提出的“创新方法,形式多样”的培训原则,本刊在“培训园地”栏目开设了“习题与答案”,特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就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及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编写成习题,并以当期刊问题下期刊答案的形式,供执法人员自学。执法人员可以自选习题进行作答,凡将答案反馈的,《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和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共同出具学时证明(请将答案邮寄至《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
1.简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首部中当事人的表述方式。(本习题0.5学时)
答:《行政处罚决定书》首部中的当事人,根据其性质不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书写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以自然人对待,并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行政相对人,需要写明经营者的姓名息。但是,如果个体工商户有字号或名称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或名称为行政相对人,需要写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或名称,并同时注明该字号或名称经营者的姓名。如,某某养殖场(经营者:张三、同时写明其性别、年龄、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二是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写明该法人的名称(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内容;三是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该组织的名称(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名称)、地址以及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等内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的依次列明。
2.简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中“案件来源及立案情况”的表述方式。(本习题0.5学时)
答:在书写案件来源及立案情况之前,首先应当明确本案案由,通常用一句表述,并引导出案件来源及其他内容,如,“当事人××××××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案件来源由案件来源时间和案件来源情况两部分组成。案件来源情况应当按照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投诉、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形据实书写。按一般程序实施处罚时,立案情况除需写明立案时间外,还应当写明是否批准立案。需要说明的是,依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立案有两种形式,一是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报本负责人批准立案,二是在边远、水上和交通不便的地区按一般程序实施处罚时,执法人员可以采用通讯方式报请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但应当将报批记录存档备案。
(习题的参考材料见本期“培训园地”文章)
1.简述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本习题0.5学时)
2.简述听证会的程序。(本习题0.5学时)
(责任编辑:白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