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毕朝斌 周明旭 涂颖姬(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黄锦章(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平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初探
文│毕朝斌 周明旭 涂颖姬(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黄锦章(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政府引导、养户为主、财政补助、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保险联动”原则,扎实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推广多种处理模式,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与补助核查相结合”机制,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管机制,效果明显。
平桂管理区规模养殖发展方兴未艾,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的36%以上。为有效处理养殖过程中的死亡畜禽,平桂管理区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多种处理模式,全面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贺州温氏羊头种猪场等大型养猪场配备专用设备,采用“高温-生物降解”技术处理病死猪,实现废物的循环再利用;多数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建立专用的病死猪无害化沼气发酵处理池;对于散养户,除推广采用掩埋法处理病死猪外,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还通过与能源办、环卫站联合协作,在部分村屯生活垃圾处理点建设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发酵池,用于收集处理村屯散养户的死亡猪和在公共场所发现的死亡畜禽。
1.报告制度。平桂管理区实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报告制度,养殖企业(户)发现生猪死亡后,在做无害化处理前,要向所属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报告(如一次处理5头以上,同时报告平桂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且要求企业在当日下午4时前报告,并于当日处理完毕;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出是否派员现场监督的决定。如不派员到现场监督的,应通知养殖企业(户),由养殖企业(户)自行处理,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作为事后企业及个人申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参考依据。
2.过程监督。平桂管理区采取派员现场监督、视频录像和远程视频监控相结合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监管模式。
现场直接监管。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派员到处理现场监督和指导病死猪无害处理,并填写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同时对处理过程进行录像和拍照。事后还要不定期到处理现场巡查。据统计,2015年1~12月,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1171场次,无害化处理后期巡查46次。
视频间接监管。养殖企业在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时,要对处理过程进行视频拍摄记录,并填写平桂管理区规模养殖(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1)病死猪的摆放。在处理前,将病死猪有序摆放,侧卧,佩戴有畜禽标识的侧面向上,同时将标明有无害化处理地点、养殖场名称、无害化处理头数、日期(无害处理时间)等内容的无害化处理标示牌摆放于旁侧。
(2)处理前病死猪的拍摄。一是对按照要求摆放的病死猪进行整体摄像,保证病死猪尸体的总头数和标示牌清楚可辨;二是拍摄病死猪的畜禽标识,保证每头病死猪的畜禽标识号码清楚可辨。三是将佩挂畜禽标识的猪耳割下,并置于相应病死猪尸体上,再次对病死猪进行整体拍摄。
(3)处理过程的拍摄。对病死猪投入无害化处理池或无害化处理设备的过程进行全程拍摄。并要求每一批次病死猪及无害化处理过程拍摄的视频应连续不间断,为1个完整视频文件。
3.补助申报核查机制。
补助申报。养殖企业(户)每月28日前向所属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申报当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并按要求呈交相关材料。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视频文件”“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养殖情况备案月报表”和“养殖档案复印件”等。凡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补助申报。当养殖企业(户)无害化处理数量较多时,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可视情况要求养殖企业(户)分批次申报。
审核与上报。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或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接收养殖企业的补助申报材料后,对视频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符合的予以上报;不符合的,不予上报,并告知养殖企业。每月月底,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将“乡级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汇总表”及养殖企业提交的全部材料呈报平桂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核查与统计。平桂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辖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形成县级“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汇总表”,报送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平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按规定会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
补助金发放。平桂管理区畜牧和财政部门都设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举报电话,并按规定将养殖企业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的公开、公正、公平。在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后,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给补助对象。
1.强化领导,明确养殖企业主体责任。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平桂管理区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局分管领导为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监督所所长为监管工作直接责任人,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平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与规模养殖场签订了责任状,全面落实养殖企业(户)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初步形成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完善装备,提升基层队伍监管能力。平桂管理区财政专门安排了43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置监督执法设备,配置了执法车辆、摄像记录仪等。此外,动物卫生监督所建立平桂动物卫生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了对大型规模养殖场病死猪处理过程实时监控与录像。同时也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配备了相应的移动硬盘、数码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专门用于收集、存放和保管养殖企业上报的无害化处理材料。完善基层装备为提高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能力和水平奠定了物质基础。
3.狠抓宣传,提高养殖企业的自觉性。平桂管理区充分利用养殖专业合作社、当地媒体广泛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宣传活动,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张贴宣传栏、印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科学养殖和疫病防控知识,提高畜禽生产经营者以及公众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病死畜禽产品的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养殖企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4.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严把申报受理审核关。根据养殖企业的报告记录、现场监管情况,以及企业提供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视频文件、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养殖情况备案月报表和养殖档案复印件等对养殖企业病死猪无害化补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规范、真实,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平桂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则通过查看每批次无害化处理的视频文件,结合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督和无害化处理后期巡查记录,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以确保统计上报材料的真实准确。
5.规范管理,完善病死畜禽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在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同时,注重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做到每月“一场(户)一档”,电子与纸质材料并存。档案材料由平桂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专人管理,并规定保存5年以上。档案材料包括:每场(户)每批次无害化处理的视频文件和图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日登记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汇总表”“养殖备案月报表”“养殖档案复印件”和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
1.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近年来,平桂管理区采取“养殖场投入+政府财政项目补助投入”的方式,平桂管理区能源办与养殖户共投入500多万元,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构建了覆盖全管理区的病死畜禽无害处理网络,逐步形成了病死畜禽无害处理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地推动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2015年共对1.26万头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减轻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压力。长期以来,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存在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等问题,每次都要求派员到病死猪处理现场实施监督困难多,难以执行。平桂管理区推行派员现场监督、视频录像和远程视频监控相结合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监管模式,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员现场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推行处理过程视频录像和远程视频监控的监管方法,减轻了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工作压力。
3.确保了补助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养殖企业(户)申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时必须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理过程的视频文件和图片,为补助申报审核、复查提供准确翔实可靠的依据。有效促使养殖企业(户)按要求实施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理数量的真实性,有效防止以虚报、假报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的发生。
4.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的推广,处理过程的监管和严格的补助申报审核、复查程序以及补助发放公示等措施,确保了国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已兑现补助157万元。
点点评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作为为一一项项重重点点难难点点工工作作还还处处于于探探索索前前进进阶段,平桂管理区按照“政府引导、养户为主、财政补助、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保险联动”原则,积极推广多种处理模式,创新并完善的“监管与补助核查相结合”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