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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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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信息时代逐渐发展,互联网也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利用,并且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就我国的发展现状来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上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本文阐释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监管的核心远侧。
互联网 金融监管 必要性 核心原则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且,受到互联网行业的重大影响,互联网金融也逐渐发展起来,并成为金融领域中的重要部分,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我国政府部门大力重视互联网金融建设,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这就需要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发展,以带动经济的发展。
(一)在法律方面的风险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逐渐加快,从而也拓展了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范围,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逐渐发展起来。但是,在国家层面,却没有颁布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往的关于金融的法律法规也不能适用,因此,导致在运营时,未能在法律上进行相关的规定,而且人员的素质不高,造成一定的混乱。由于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交易者在教育的过程中,自身的权益容易被侵害,或者去侵害他人的权益等,通过一定的法律漏洞获得非法的效益,从而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
(二)在信息技术上的风险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加快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但是,计算机技术本身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木马、病毒的侵入,或者黑客的袭击等,这都会客户的个人信息的泄露,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影响了金融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转。
(一)可以对个体的不理智的金融借贷行为进行有效的规避
通常来说,互联网金融借贷主要是借助互联网平台,从而对借贷双方的信息进行合理的匹配,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使得对方可以实现交易,因此,和传统的借贷方式相比较,这种方式更加科学,而且操作的手续比较简单,申请也更加容易,放款的工作效率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正是基于这种优势,从而为借贷人提供了便利,导致出现多次借贷的情况,干扰了金融市场的秩序,而且很多金融借贷个体出现了不理智的借贷行为,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借贷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二)集体行为不理智冲击着金融市场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逐渐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建立起来,从而拓宽了储蓄的渠道,为大众带来了更多的便利,投资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在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实现多样化的投资,从中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而当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这种形式筹集到了公众的资金之后,他们往往会将资金投入到其他的领域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会发生储户的集体不理智的行为,从而影响了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冲击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所以,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承担能力比较低
受到网络条件的限制,和传统的方式相比,互联网金融需要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但是,就目前的发展现状来说,互联网中的诸多金融项目却无法承担较大的风险,而且,一些互联网金融管理人员往往为了拉拢客户,获得更多的效益,通常会夸大产品的功能或收益,会通过隐形承诺的方式,使客户投入更多。在这种状况下,若产品或者投资发生问题,而互联网金融项目的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了投资者的直接损失。
(四)互联网金融规模限制了一些问题的解决
目前,互联网金融会涉及到多种不同的项目和一些多样化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技术,通过网络平台,自主实现网络理财投资。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往往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但是却无法获得实时的相对应的服务,从而不能及时满足客户的要求,因此,会加剧投资者和平台之间的矛盾,也会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经济风险。
(五)互联网金融投资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
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推广一些理财产品,从而来吸引客户的投资,在推广的过程中,往往偏重于推广产品的高收益,却故意隐藏了高风险,因此,很多投资者对产品的风险了解不多,对他们形成了错误的诱导,从而导致投资者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当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一)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审慎监管
互联网金融具有一定的外部风险,若未能进行有效的防范,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审慎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识别风险时,要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从事,控制和管理好可能会对互联网机构带来的外部风险等,从而可以减少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带来的冲击。互联网金融具有的风险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流动性风险,二是信用风险。要加强对这两类风险的管理和监督,就要吸收行业中的先进经验,并且要控制好形式。
(二)实行动态比较监管
在金融监管中,可以按照从松到严的原则,划分为四个主要的层次,第一,市场自律,市场自律准则的主要发布者是行业协会和金融企业,采取的方式主要是自愿实施;第二,注册。一些有关的部门可以采用注册的形式,从而了解机构的信息;第三,监督。要加强对市场和机构的监督,而且可以对它们进行直接的监管;第四,严格审慎监管,对一些机构进行资本的监管,还可以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充分发挥监督和约束的作用。
(三)原则性监督和规则性监管的结合
在原则性的监管模式下,监管当局可以积极引导监管对象,并对他们进行评估,以此来确定他们是否可以实现监管的目标。一般来说,监管当局对监管对象的要求不多,也不会干涉其具体业务。在规则性的监管模式下,在法律法规的制约下,对金融企业的业务程序和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规定,而且每个机构都要按照程序和规章办事。同时,原则性监管和规则性监管要充分结合,它们之间互相补充。通过这两种监管制度的结合,可以有效处理好互联网金融市场活动和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减少两者之间的矛盾,促进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
(四)防止监管套利,重视监管的一致性
在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标准中的模糊地带,从而获得一些非法的利益,并进而来逃避管制,这种行为就是监管套利行为。这种行为对市场的发展极为不利,打破了公平竞争,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从而损害了监管的有效性。
和传统的金融服务相比,互联网金融提供的放贷等服务与其有着相似的地方,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具有相似功能的金融服务或者产品,通过不同的监管准则进行监管,则就可能产生不公平的竞争,或者发生监管套利的行为。因此,在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上,要保证监管的原则上的一致性。
(五)对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进行保护
在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交易中,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消费者的保护,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具有密切的关系。若在市场交易中,金融信息的有效性大大降低,而且消费者的主权遭到破坏,则将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他们的巨大损失。所以,要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有利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
(六)对互联网进行行为的规范
要对互联网行为进行规范,就要切实维护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在交易中,要监管好股东、经营者、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防止出现非法侵占财产的情况,从而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另外,还要做好对应的风险规避的措施,完善金融管理机构,加强对内部的控制,从而可以保证金融设施的有序运行。
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着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我国政府部门大力重视互联网金融建设,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审慎监管,实行动态比较监管,将原则性监督和规则性监管的结合,对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进行保护,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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