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 从严治党——辽宁全面深化改革在路上(党的建设制度篇)

2016-01-27 09:08刘铁戚永学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19期
关键词:党政领导意见领导

文/刘铁戚永学

完善制度从严治党——辽宁全面深化改革在路上(党的建设制度篇)

文/刘铁戚永学

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里,党代表在细心倾听群众的意见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四道河村, 200 多平方米的村支部办公场所, 600多平方米配有健身器材的村文化活动广场, 完善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 十分醒目的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四议一审两公开” 专题栏……这一切无不让人眼睛一亮。“筑阵地, 建家园, 党群干群心相连” 是这里不变的主题;“红星亮, 国旗扬, 凝心聚力奔小康” 是这里鲜明的写照。

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最抢眼的是墙上制作精美的公示板,党的章程、党代表任期制、代表委员工作职责、接待日工作制度、接待工作流程等9个规章制度条款清晰。“规章制度上墙既可以时时警示党员干部,也便于群众了解党的规定,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河东街道党工委书记这样说。

从以上两件小事,透出了我省在加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已有制度,谋划建立新的制度,探索研究长远改革问题,全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

省委着眼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先后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常委会例行报告工作制度的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委和省、市、县(市、区)直属部门党组(党委)向上一级党委例行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推动党委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着眼落实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建立省、市、县(市、区)党委研究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的规定(试行)》,省、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的建设工作,党的建设重要工作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着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政治纪律的决定》,推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政治定力,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为了统筹做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省委围绕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制定实施了《关于辽宁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11”工程的实施意见》,立足辽宁未来5年至10年发展和领导班子换届的需要,在全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分别充实到市、县、乡各级领导班子,改进干部梯队配备,推动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了《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暂行办法》,结合年度考核、巡视工作,对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分析,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奠定基础。为防范风险和锻炼干部,制定了《关于省直党政工作部门厅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正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暂行办法》,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省直党政工作部门关键岗位正处级领导干部轮岗工作全部完成。立足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制定实施了《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形成乡镇干部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扎实推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先后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配套文件,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配套

我省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政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动议酝酿办法》等“一个意见、七个办法、两个通知”,形成从动议酝酿、民主推荐、人选考察、常委会票决到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系统配套、完整闭合的制度体系。制定实施了《关于各市拟内部产生省委管理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沟通工作的暂行办法》,建议人选有关情况登记表由市委书记署名,“廉洁自律情况”一栏由市纪委书记签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情况”一栏由市委组织部长签字,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相关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和《关于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通知》,推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

健全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品行,省委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认真落实省委管理干部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加强改进诫勉和函询工作,认真做好“裸官”任职岗位的管理工作,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省委管理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党委组织部门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要求组织部门领导同志每年与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普遍面谈一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等情况,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制定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坚决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对220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倒逼领导干部把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上来。同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对每个批次、每个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进行风险评估,对于可能对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带来负面影响的,放下不用或慎重使用,把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到选拔每一个批次、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实践上。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办法》,对确定的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进行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举报事项等“三查核”,发现档案造假的、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举报事项有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楚的,不予提拔或者重用。

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事无人不成,业无人不兴。为了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院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院士作用的意见》,建立完善《省领导联系院士专家制度》,明确院士培养引进、搭建事业平台、开展智力支持、加强联系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和具体举措。围绕贯彻《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着手实施“万名院士专家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从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大规模,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的作用。围绕重点产业链配置人才链,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千计划”,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目前,全省有17人成功入选国家首批“万人计划”专家,吸引216名海外高端人才来辽创新创业,其中80名列入“十百千工程”建议人选。梳理整合现有人才政策,积极创新人才激励措施,从资金投入、创新扶持、创业保障、财税优惠、荣誉激励等10个方面创新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为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提供初期融资服务等,为各方面优秀人才施展才干、兴业创业提供保障。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制度

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着眼于全面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省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提出健全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五个方面工作任务,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同时,正着手研究制定加强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高校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分领域配套意见,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制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制度,全省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3500个,其中市委书记项目28个、县(市、区)委书记项目217个。研究制定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了《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设立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的意见(试行)》,设立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446个,壮大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制定实施了《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调查研究、基层挂职任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征集群众意见、党员承诺践诺、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12项具体制度。制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和请示报告、会议、督查、文件运行、目标管理等6项工作制度。全省14个市均依托组织部门成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专门机构,全部配备了党工委书记,得到了中央改革办的肯定。

□本栏编辑/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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