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桂忠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的标准决不止于尊法守法,而是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法律是底线,纪律是红线,底线不能破,红线不能撞。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回顾党的历史,正是众多的共产党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才使我们党团结统一,更具凝聚力战斗力,从而赢得人民的认可和拥戴。毛泽东从不为三亲六故推荐工作,刘少奇从不让公车接送孩子上学,周恩来把“遵守纪律”作为自己的一条重要修养……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就要靠严明纪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对于普通群众来讲,国家法律是其行动准则,但是,对于党员干部来讲,情况则不一样:不仅要尊重法律,还要遵守党纪。比如,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在法律条文中并未禁止,但是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就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不得突破,这既是党纪严于国法的内在要求,也是其直接体现。没有纪律和规矩,或执纪遵规不严,党就没有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就会失去先进性。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纪挺法前,必须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戒,则不越轨;心中无戒,则必逾矩。心中有戒是领导干部为政之本。当前,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思想多元、利益多样,有的领导干部经不住各种诱惑,常常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总抱着侥幸的心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人在做、天在看,头上三尺有神明。《菜根谭》有言:“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上畏天,下畏民,畏言官于一时,畏史官于后世。”先人早就告诉我们,人要有畏惧之心,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到常怀戒惧之意。行车遇红灯,及时踩刹车,才平安无事;为官心中有戒,谨慎行事,才不会出事。因此,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党规作为必须遵守的准绳,常怀敬畏之心,常思放纵之害,时刻把纪律规矩的红线刻画在心头,使之成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行为习惯、一种自觉追求,始终做到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把得住操守、抵得住诱惑。
纪挺法前,还要做到慎小慎微。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一些党员干部出问题,往往都是从不守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从近年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看,几乎都是从“笑纳”一条烟、一瓶酒,“帮忙”签个字、批个条子等“小事”开始的。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进斗大的风,犯大错往往是从犯小错开始的,如果小的方面不注意,不检点自己的生活作风,不约束自己的生活小节,就会由此打开缺口,溃毁道德防线,最终身败名裂。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如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小节失守,大节难保;小洞不补,大洞难堵。如果漠视纪律、不讲规矩、放松警惕,长此以往就会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一步步滑向堕落的深渊。“鞭靴不已,必及金玉。”不注意小事、小节,必会酿成大错;心存侥幸,更是万分危险。因而,党员干部理当洁身自好,明白“小者大之源”的道理,把住“小事小节”,掌握分寸、公私分明,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杜绝违反纪律和规矩的“第一次”和“下不为例”,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终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纲纪一振,百事皆顺。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风浪考验中行稳致远的重要保证。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把党的纪律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