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

2016-01-26 15:30王宏声
共产党员·上 2015年12期
关键词:丹东执纪市委

王宏声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期间,丹东市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市深入开展“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效果。

制定“7+2”方案。辽宁省委《关于深入整治“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方案》下发后,丹东市委结合丹东实际制定了“7+2”专项整治方案。“7+2”方案一是着眼宏观要求,把握好省委7项重点整治任务;二是着眼丹东实际,提出2项重点整治任务。一方面要深入整治自我约束不严问题,主要是整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搞变通,私设“小金库”、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另一方面要深入整治不履职尽责,工作纪律松散等问题。

坚持“一点两线”。以深入整治“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为重点,一手抓执纪问责,一手抓监督制约。在执纪方面,围绕市委确定的9项整治任务,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纪律审查等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懒政怠政、弄虚作假等问题访查29个单位,发现问题11个,立案3起;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市县联动专项检查,对会风会纪、公车使用、廉洁自律等情况实地检查157次。在监督方面,坚持敞开大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以政务公开、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为重点,形成组织、个人、群众“三个力量”的聚合效应,搭建“三位一体”式监督制约平台。今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37起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公开点名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对6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在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强化“三个责任”。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报市委督查室备案,全市上下形成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倒逼机制。二是强化带头责任。明确市“四个班子”主要领导及法院、检察院院长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市、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既带头解决好自身问题,又带头抓好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如,省委巡视组巡视丹东反馈意见后,市委立即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领和整改承诺书”,梳理了41个问题,并配套下发“任务分解表”,市、县领导干部分别在“不存在、曾存在、存在”3栏中做出选择,认领责任,带头做出整改承诺。三是强化具体责任。市委建立了督办机制,在全市开展案件线索排查摸底工作,对党委(党组)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实行量化备案管理。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为履行责任追究主体,实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开展书记访谈和党政机关公开承诺活动,上级党委、纪委定期听取监督和问责工作汇报,定期约谈下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在全市营造了直面问题、担当负责的良好氛围。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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