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国
选拔任用干部,任在一时,选在平时。平时功夫不到,选任质量难保。当前,在干部选任中,存在“重一时,轻平时”的问题,影响了选任质量,制约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应引起重视。
“重一时,轻平时”的主要表现:一是工作重心偏移。主要是在选任过程中,把工作重心置于从选任程序启动到正式任职这一区间,可称之为“选任窗口期”,而窗口期之前大量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不细致,致使选任全程工作格局及力量投放呈现出“小头细身粗尾巴”的状态。二是忽视目标取向。选任的根本标准是将合适人选安排到需要的岗位上,即人岗相适原则。在实际选任中,往往更多地把精力用在走程序、抠细节上,对选任的目的性把握不到位,存在程序与目的脱节的问题。三是基础工作不实。选任干部必须保持工作连续性,这体现在环环相扣的流程上,体现在前后工作的衔接上,体现在上下职能的协同上。实际工作中,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监督等不够深入,特别是常态地接触干部、了解干部不足,对干部自然状态、本原面貌把握得不全、不深、不透,还存在人头不熟、情况不清的问题。
存在“重一时,轻平时”问题的原因,首先是选任思维存在片面性。主要是对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认识不到位,简单地将选任工作理解为选任程序启动后“选任窗口期”的工作,而对选任程序启动前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有所忽视。同时,将干部选任简单地理解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负全责,而与下级党组织关系不大。这种片面性认识与钻研选任方针政策不到位有关,也与不良的工作习惯有关,客观上造成了前后、上下衔接不紧甚至脱节。其次是选任导向有偏差。新条例出台后,对一些关键环节作了修改,增加了一些规定动作,加之全面从严选任的大背景,导致一些组织部门把注意力集中到对具体操作流程和环节的精雕细刻上,使选任工作陷入了细枝末节的泥沼中,忽略了手段与目标、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再有就是选任工作力量不足。由于规定动作的增加,选任工作量大幅提高,使本已紧张的工作力量更加捉襟见肘。很多地区的组工干部常常加班加点地忙碌在选任流程中,难以抽出更多时间、拿出更多精力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干部、考察干部。
解决“重一时,轻平时”的问题,须实现工作习惯和工作模式的转型,既要转变思想观念,也要改革选任模式,还要合理分解选任权力。第一,要转变选任观念。树立“大选任”的思维,延长选任链条,完善“备—选—任”紧密衔接的工作序列,破除在“选任期”打转转的困局。要构建联动机制,坚持以上带下、以下承上、上下衔接,合理分布力量投放,发挥好上下双方的积极性。第二,要简化选任程序。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优化选任流程,精简环节和动作,创新高效管用的替代方法,从细枝末节中抽出身来,把前期工作做实,把平时功夫做足,把关键问题解决好。要通过这种方式,把“选任窗口期”内的相关事项前移到常规工作范畴之中,改变选任窗口期前后工作量比例失调的状况,变选任“流星锤”为“三节棍”。第三,要下放选任权力。干部选任要遵循干部管理权限,但不能因此将上下级的界限绝对化,忽视选任交集和工作互动。对于选任干部的一些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要适当下放给下一级党委(党组)。比如,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考核可以适当授权,上级组织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增加“平时成绩”的权重,避免选任考核从头再来,因时间紧而考不全、考不准、考不实的问题。同时,要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必对等的原则,强化选人用人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工作纪实、责任倒查、终身负责”等方式,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及“一把手”履行好相关选任职责。再如,可加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比例,对进入后备队伍的进行重点抽查,保持抽查核实常态化;纪检机关可以常态性地向组织部门通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表现情况,从而减少选任窗口期的工作量,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平时做好选任真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