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军
(河南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 457000)
经济新常态下为扎实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结构调整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必须进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公信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根据《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确保粮食安全为底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和部、省定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为重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区位比较优势,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农业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向,有利于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当地实际,具有较好的资源、经济和技术条件,区域特色突出;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广阔,辐射带动能力强,有利于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凡是经纪检、检察、审计部门检查有违纪违规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含拟定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未完成建设任务或财政扶持资金被财政、检察等部门收回、查扣的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所在县(市)取消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资格,同时相应核减相关省辖市项目申报数量[1]。
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要重点扶持近几年来呈现整体扩张态势,市场前景发展预期良好,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中小微型企业和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要按照“扶优、扶大、扶强、扶品牌”的原则,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要适度集中资金规模,重点建设农业工程和部、省定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促进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继续坚持以设施农业为重点,支持园艺产品、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现代水产养殖业,加快特色高效农业主导产业设施化和规模化发展,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快速发展。
(1)园艺作物。重点支持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等优质特色园艺农产品智能化连栋温室、标准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集约化育苗场设施农业基地建设。
(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重点支持肉牛、羊等草食性动物和种猪、种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中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加工检测设施等相关设备购置。
(3)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重点支持鱼塘硬化、水产品集约化育苗场及生产设备购置的基础设施建设。
(4)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支持以面食、果蔬、冷冻肉食等为主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生产设备、仪器购置。
(5)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信息交流平台、质量安全检测、仓储建设中的相关设备购置。
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信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农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采取财政补助方式。原则上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200万元。其中,省确定的都市生态农业试点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部、省定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50万元;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企业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财政补助项目自筹资金投入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金额[2]。
依法注册、具有独立公司法人的股份有限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齐全,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经营期2年以上,发展前景好、潜力大,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能力;企业不拖欠职工工资,不拖欠社会统筹保险金;建立了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代表信誉良好。
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满2年以上,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齐全,入社会员100户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独立银行账号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财务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完善。
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满2年以上,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齐全,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在10年以上,土地流转面积在20hm2以上,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和独立银行账号,市级(含市级)以上的示范家庭农场;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实行财务核算管理;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管理职责明确;有规范的生产(初级加工)、销售记录和财会制度;生产设施装备与生产规模相配套,机械化水平较高或接受较高的社会化服务;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都市生态农业试点项目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申报都市生态农业试点项目除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企业、家庭农场申报项目所具备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应在环绕城市近郊建设;项目单位园区建设已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土地流转或土地租用面积应在20hm2以上,土地流转或土地租用期在10年以上[3]。
申报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且正常交易2年以上部、省定点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市场信誉和银行信用良好;具有完备的市场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交易秩序较好,管理工作规范,运作模式科学;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近两年市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产地市场占地面积不少于1万m2;市场具有交易厅、停车场、仓库等基本设施;市场具备农产品自检能力,内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产地市场辐射带动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33万hm2以上,年交易额不低于2亿元。
按照《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后,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论证,必要时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扶持。
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支持项目及资金额度,报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逐级下达项目资金[4]。
(1)项目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计划与财政补助资金用途,对需要进行调整的项目计划,必须报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2)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适时组织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3)项目组织验收。项目竣工后,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直有关单位的项目验收工作,由推荐单位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督导检查。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和组织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
(5)对违规违纪使用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并经查实的项目,县(市、区)不得纳入农业结构调整资金的扶持范围,并对所在的省辖市减少项目和资金分配量。拟定的扶持项目,在网上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经济学家刘劲哲指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要围绕农业发展新精神、新要求,科学制定规划和具体推进实施方案,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和制度保证。
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政府关于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强化管理,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好高效设施农业、粮食高产增效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三新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等重点项目,不断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有效投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5]。
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组织专家和广大农技人员,深入村组到户到田开展现场指导,特别是对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从事新产业、应用新技术等及时主动做好技术服务,确保结构调整成功、取得实效。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农资质量。
要加强对农业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努力提高驾驭农业经济发展的能力。坚持和完善责任落实、督查督办等制度,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1] 张永杰.我国现代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与工作重点[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41-42.
[2] 王寿辰.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J].当代农村财经,2015,(4):21-23.
[3] 刘劲哲.论农畜产品深加工与农民增收问题[J].草业与畜牧,2011,(4):60-62.
[4] 刘玉霞.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策略研究[J].林业劳动安全,2012,(1):46-48.
[5] 申黎英.农村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创新研究[J].农场经济管理,2014,(2):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