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好农
(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444)
善恶的交织与博弈:评莫特利《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
庞好农
(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444)
莫特利在《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里从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和善恶博弈描写了美国芝加哥下层社会之青少年成长问题、女性人权问题和吸毒问题,揭示下层百姓生存空间与社会伦理的内在关联,展现了人性善恶与人性本真的多维搏击。莫特利从次道德之恶、牺牲自我之恶和寻求正义之恶描写了恶中有善的社会现象,否定了恶的绝对性和纯粹性;他还揭示了善中有恶的社会现象,并且还认为善恶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坚信从善到恶的转化取决于人的心理意图。
威拉德·莫特利;《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善恶博弈
威拉德·莫特利(Willard Motley,1909—1965)是20世纪中期的著名美国非裔城市自然主义小说家,曾在美国“联邦作家计划”*联邦作家计划(Federal Writers’ Project)是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新政中推出的一项特别规划。该规划从1935年执行到1943年,在公共事业振兴署(WPA)的管理下实施,在大萧条时期为职业作家、新闻记者和研究工作者提供就业机会。受雇的黑人作家包括理查德·赖特、詹姆斯·鲍德温、安·佩特里等。的资助下和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1908—1960)等知名作家一起从事文学创作。他一生中出版了四部长篇小说:《敲每一扇门》(KnockonAnyDoor,1947)、《彻夜垂钓》(WeFishedAllNight,1951)、《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LetNoManWriteMyEpitaph,1958)和《正午之希冀》(LetNoonBeFair,1966)。莫特利在美国评论界饱受非议:虽然他是黑人,却写白人的故事;虽然是中产阶级的一员,却讲述下层阶级的故事;虽然是同性恋者,却大谈异性恋的火热情感。他的反串性描写极具特色,对现代美国文学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1967年他被美国学界评为全美最杰出的十大黑人作家之一。纽约市的美国名人纪念堂于2014年6月把莫特利的半生塑像请入展示厅,进一步提高了该作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1]
莫特利的第三部小说《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是非裔美国城市自然主义小说里描写下层社会问题的代表作之一。他在这部小说里描写了20世纪四五十年代发生在芝加哥下层社会的青少年成长问题、女性人权问题和吸毒问题,揭示下层百姓生存空间与社会伦理的内在关联,揭示人性善恶与人性本真的多维搏击。善与恶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在不少语境和社会场景里善的言行中含有恶的成分或恶的言行中含有善的动机,从而颠覆了“善永远是善,恶永远是恶”的形而上学观念。[2]因此,本文拟从三个方面来研究莫特利在《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里所揭示的人性问题: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和善恶博弈。
善与恶是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和相互促变的人类特性。没有纯粹的善,也没有纯粹的恶;善中有恶的元素,恶中有善的成分。在文学作品里,善恶所涉及的是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人物行为的道德向度一般会以利己和利他作为判断人物之善与恶的分野,通常体现出作家的价值观和道德伦理观。[3]一般来讲,利他的符合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即为“善”,反之即为“恶”。善中有恶指的是在善的行为中,恶的元素可能发生作用而导致善的行为不再是纯粹的善。[4]因此,笔者拟从三个方面来探讨莫特利在《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里所揭示的善中有恶问题:欺骗之善、利己之善和愚昧之善。
欺骗之善指的是打着行善的幌子,干着不可告人勾当的一种伪善。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描写了四个关于欺骗之善的事件。首先,莫特利描写了内莉(Nellie)在养父母家吃不饱的处境。养父克拉伦斯(Clarence)用蛋糕、糖果等食品对内莉施予小恩小惠,最后达到性侵的目的。他的行为表面上是善,本质上是带有欺骗性和迷惑性的恶。其次,弗兰克(Frank)为了达到长期对内莉进行性剥削的目的,在她生病头疼难忍之时,给了她一种药。她一吸食这种药,头马上就不疼了。因此,她对弗兰克的善行充满了感激。然而,她吸食的不是什么特效药,而是毒品。不久之后,内莉对毒品产生了无法抑制的依赖性,沦为毒品受害者。再次,莫特利还描写了弗兰克做出的另一个欺骗之善。他在大街上把硬币一个一个扔向穷孩子,把自己打扮成一名大善人。然而,他给穷孩子钱的真实动机不是出于同情,而是通过观看穷孩子血淋淋的打斗来取乐,借机以施舍为善的表象来欺骗公众。他的行为是披着善的外衣的恶。最后,莫特利描写了医生卖毒品的欺骗之善。汤姆森(Thompson)是六十多岁的老医师,以救死扶伤的善行出现在公众面前,在芝加哥西麦迪逊地区获得人们的交口称赞。弗洛拉(Flora)曾介绍内莉去他那里看病,他收取了内莉的高额医疗费,但开出的药几乎都是海洛因之类的毒品。汤姆森的治病之善举不过是其销售毒品和获取暴利之恶的幌子。
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揭露了利己之善的虚伪性和危害性。利己之善也是善中之恶现象中的一种表现形式。莫特利通过描写小说主人公内莉的孤儿院生活,揭露了孤儿院把未成年人送去打工,为孤儿院挣钱的丑恶社会现象。内莉不到十五岁,就被派到一家咖啡厅做女招待,每天工作十多小时,经常遭受男顾客的性骚扰。咖啡厅只给她们提供食宿,把本该给她们的工钱全部交给孤儿院,这些孩子成为了孤儿院赚钱的工具。孤儿院收养孤儿的行为是在行善,但剥削未成年孤儿劳动所得的行为本身又是一个十足的恶行。孤儿院的如此行为颠覆了孤儿院的宗旨和功能。此外,莫特利还描写了玛莎(Marsha)太太领养内莉的故事。玛莎太太本是内莉的亲姨妈,领养孤儿本是一件善事,但是她领养内莉不是出于亲情或爱,而是出于私利。她在山区的农场缺少劳动力;于是,她就把快成年的侄女内莉领养回家,让她每天喂奶牛、劈材、做饭或干各种家务杂活。玛莎太太以把她当作养女为借口,不支付工钱给她。不但如此,她还克扣内莉的伙食,不给予足够的衣物,使其生活在饥寒交迫之中。之后,玛莎仍然觉得内莉每顿饭吃得太多,损失太大。于是,她就把内莉送到凯瑟琳(Katherine)姨妈处。被玛莎赶走的情形无疑是内莉人生中遭受到的第二次抛弃,给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莫特利关注内莉命运的发展,讲述了她逃到芝加哥西麦迪逊大街之后的故事。她在那条街上举目无亲,当时她只有15岁,为了找到工作,她就把年龄虚报为17岁。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同情她的遭遇,知道她未达到务工的合法年龄,但还是冒着风险收留了她,让她在餐馆里打工。老板收留内莉,使她有一个安身之所,这无异是一件善事。但这个善的背后是老板带有私利的恶。老板安排内莉从早到晚在店里干活,不付给她工钱,每顿给她吃的东西都是店里卖剩下的,简直就是把她当为干活的奴隶。因此,这是一种违背法制和现代文明的恶。[5]老板的恶以伪善的方式出现,带有一定的欺骗性,但其本质上的利己行为早已扭曲了当初的善举。
这部小说还描写了小说人物的愚昧之善。愚昧之善指的是人在本意良好的行善过程中遭遇恶的后果,类似于中国成语中“恩将仇报”的涵义。这种愚昧之善进行得越多,导致的后果就会越严重,离自己良好初衷的距离就会越远。在这部小说里,莫特利讲述了令人不寒而栗的愚昧之善事件。李(Lee)是小说主人公尼克·罗马诺(Nick Romano)中学时代的好朋友;李经常抽大麻香烟,吸食海洛因,不时注射麻醉类毒品。他的妈妈与一个富翁姘居,因此他经常能从母亲处要到钱,用于买毒品。他自我陶醉于吸毒后飘然如仙的感觉,于是他竭力劝好朋友尼克也吸一口尝尝。李邀请尼克吸毒的行为本是出于善意,让好朋友分享自己的快乐,但是这个“善”给尼克带来了灭顶之灾。尼克尝了一口毒品后,越陷越深,之后发展到每天都要注射毒品的地步。李之善是典型的愚昧之善,这种善其实就是一种让人无法消受之善。此外,莫特利还描写了尼克带毒品回家,帮母亲内莉注射毒品的情节。尼克的行为带有善的动机,因为尼克不忍心看到母亲遭受毒瘾折磨的惨景。然而,他的善仅能解除母亲短暂的痛苦,却加重了母亲的毒瘾,进一步摧毁了其病弱的身体。因此,尼克的善举带来了恶的后果,无异于一种事与愿违的愚昧之举。愚蠢而又不明事理的行为,尽管带有善意,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恶果。
因此,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从欺骗之善、利己之善和愚昧之善三个方面揭示了善中有恶的社会现象,表明善恶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善的动机会带来恶的效果,行为本身也可能在行善时干出恶的事情或导致恶的后果。总的来讲,从善到恶的转化取决于人的心理意图。利己思想占据灵魂的人必然会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本能反应,从而使本初的善意遭到扭曲,催生恶的意念和恶的谋划,从而导致人性之恶失控后的恶果。
在人类社会里,善与恶是辩证统一的。“每一种善的生成必然会带来恶果,每一种恶的生成必然会催生善花,这就是人类发展的规律。”[6]人具有多面性,世界上没有只有缺点的坏人;再坏的人也会有善的瞬间。恶中有善指的是在恶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利他的元素,同情类和利他类因素的介入使恶的实施行为在引起人们痛恨的同时,还可能获得人们的怜悯与同情。[7]莫特利在《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里所描写的善中有恶的社会现象,引起了读者对恶与善之关系问题的重新思考。因此,笔者拟从三个方面来探析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所揭示的恶中有善问题:次道德之恶、牺牲自我之恶和寻求正义之恶。
次道德指的是在做违背道德的事件中出现的有道德的行为。从社会伦理学来看,这类行为“在性质上应归属于不道德的行为,但它是一种恶中有善的行为,不能一概否定。”[8]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描写了一些人物次道德中的恶中有善现象。内莉在姨妈凯瑟琳家里遭到两个表妹的敌视和姨妈的报怨,特别是小表妹布罗迪(Broddie)。她声称内莉清洁时总是弄乱她的东西,坚决要求把内莉赶出她的房间,不愿和内莉再同居一室。之后,内莉决定离家出走。由于身无半文,她就偷走了布罗迪放在其房间的3.73美元。她的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恶,但是她专门留了一张纸条,说明钱是自己拿的,并承诺以后一定归还。之后,内莉有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还了此款。内莉的留条和还款行为是善的表现,是“偷钱”之恶中的善意举动,这样,“偷钱”事件就带上了“次道德”的性质。此外,莫特利还描写了路易(Louie)与妓女贝蒂(Betty)的次道德事件。路易在酒吧遇到16岁的性感妓女贝蒂,顿时淫心大发,当即想把她带去嫖宿。可是,贝蒂在嫖宿前把自己有性病的情况告诉了路易。路易知情后,放弃了嫖妓行为,并且在离开时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说:“去找个医生把病看好吧。”[9]嫖娼和卖淫都是人性恶的行为,但贝蒂的实情告知是善的表现形式,路易给妓女贝蒂钱治病的行为也是善在人性中的升华。尽管偷窃和嫖妓都是违背社会伦理和法制的恶,但是当事人的善行化解了恶的危机,使不道德的事件带有了次道德的性质,闪现了性恶事件中善的光芒。尽管如此,“次道德”在性质上应归属于不道德的行为。“次道德”引起人们对道德的另一层面的认知,带有利他元素的“次道德”以前难以得到人们的认同,因为它的出现挑战了传统社会道德的评价标准和价值取向。[10]“次道德”规范并不是道德规范的一部分,而是一种类似道德的行为规范,因为这种规范存在的前提是某些人群的行为不道德,因此它不可能是社会普遍追求的价值准则,只能说是不道德现象的组成部分。
莫特利笔下的牺牲自我之恶指的是违背伦理道德或社会规则的目的不是为了利己,而是为了利他的一种社会现象。单亲妈妈内莉对自己的独生儿子尼克疼爱无比,但是由于在酒吧上班挣的钱仅够糊口,她根本没有余钱给儿子买玩具。因此,她就靠与一些男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换取给尼克购买的玩具。靠出卖身体来获取物质回报无疑是一种违背社会伦理的“恶”,但犯下这种“恶”的目的是为了谋取对儿子的爱。莫特利还讲述了内莉对儿子的无限之爱,她不惜去夜总会当舞女和当妓女来挣钱供儿子读书,希望儿子能读大学。为了实现让儿子成才的心愿,她不惜走上卖淫之路。卖淫是恶,但靠此挣钱养活儿子和供养儿子的行为是一种善,展现了下层人民恶中之善的苦楚和悲哀。最后,莫特利讲述另一个关于露丝的恶中有善的事件。露丝(Ruth)是李的母亲,其丈夫是个酒鬼,对家庭没有责任感。为了养活儿子,露丝只好给富翁洛林斯(Rawlins)当情人来换取儿子的生活费和学费。露丝傍“大款”情人的行为践踏她与丈夫的合法婚姻,是一种恶的表现。但她走上“恶”的道路是为了对儿子尽到母亲的责任,这又是一种善的动机。她通过恶的行为来实现自己善的目标,揭示了当时社会环境的恶劣性。[11]因此,内莉和露丝的恶中之善行为表明她们的“恶”是不良社会环境导致的,她们趋善的动因和行为是其人性善和道德坚守的表现形式。她们对儿子的尽职行为是道德的,但可悲的是她们受社会坏境的制约不得不采用反道德的方式来维系自己的道德。她们的不幸遭遇是对美国恶劣社会环境的无情揭露。
寻求正义之恶是恶中之善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它指的是以违反法制或道德规范的“恶”的方式来达到某个利他的“善”的目的的一种行为方式。也就是说,这样的行为在总体上是“恶”,但其初衷和目的都是为了寻求社会正义的“善”。[12]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描写了谋杀恶棍弗兰克(Frank)的寻求正义之恶。弗兰克是芝加哥西麦迪逊街区的一霸,不但在街上贩毒、欺男霸女,而且还肆意打人杀人。他捅死塞尔顿(Seldom)的侄儿之后长期逍遥法外;尼克的母亲也被弗兰克霸占了十多年;街上的女子稍有姿色,大都难逃其魔掌。而且,他还养了一大帮打手,在街上无恶不作。虽然他激起了民怨,但其残暴的凶狠程度吓得大家不敢有所微词,更不敢去报警。然而,他把尼克打成重伤的行为激怒了胡安、麦克斯、菲尔和罗曼等正义之士,胡安向塞尔顿借了一只手枪;麦克斯自愿充当枪手,到处寻找机会伏击作恶多端的弗兰克。当他正要对弗兰克开枪射击时,拉尔夫·皮萨罗(Ralph Pizarro)突然持枪冲到弗兰克面前,向他连开数枪,当场把他打死。原来皮萨罗也是一个受害者,曾被弗兰克打成重伤。胡安和皮萨罗等人在状告恶人弗兰克无效的情况下,采用了违反法制的谋杀方式。毫无疑问,谋杀是一种社会之恶,但是他们谋杀弗兰克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消除这个社会毒瘤。从为民除害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谋杀是“善”的表现。众所周知,法制是维护社会正义的,但当法制惩治不了恶人的时候,人们采用了违反法制的手段来达到法制要维护的终极目标,声张了人们期望的社会正义。这是一个典型的为维护法制而犯法的恶。此外,莫特利还描写了一个寻求正义的恶中之善。警察局刑警队长福布斯(Forbes)是一名对下层民众怀有强烈同情心的老警察,认为西麦迪逊街区的妓女、酒鬼和小偷都不是真正的坏人,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应该为这些不良社会问题负责。他亲眼目睹了尼克从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少年变成了吸毒者的堕落过程;因此,对尼克充满了同情心,决定采取一切措施协助尼克彻底戒毒。为了获取染上毒瘾的尼克妈妈内莉的配合,福布斯从警察局收缴来的毒品中拿出一部分,每天给内莉一个基本的维持量,让她有精神协助尼克戒毒。事实证明,福布斯的方式有效地帮助了尼克戒毒。这是超越一般“正义”意义的正义之举。然后在寻求这个正义实现的过程中,福布斯采用了违法的手段。在任何社会,缉毒警察把收缴的毒品再提供给吸毒者的行为都是严重的犯罪。因此,福布斯的行为是一种违反法制的“恶”,但是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挽救一个可以挽救的吸毒者,同时也挽救了一个可能堕落成抢劫犯或杀人犯的吸毒者,这也不能不说是一个“正义之举”。通过“非正义行为”干“正义之举”的利他和利社会的行为是莫特利揭示的一个“恶中有善”问题,这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正义悖论。
由此可见,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从次道德之恶、牺牲自我之恶和寻求正义之恶三个方面描写了小说人物行为的恶中有善问题,揭示了谋杀和渎职在特定语境中的正义性,否定“恶”的绝对性和纯粹性。在现实社会中采用“恶”的手段是违反法制和社会伦理的,即使是出于维护或捍卫社会正义的目的。莫特利对恶中有善的描写超越了现实性,迎合了读者寻求社会正义的惩恶扬善心理。
善恶博弈指的是善恶双方内部的相互斗争、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状态或行为,主要体现在善恶双方的矛盾冲突之中。善为了维护自身善之本质的同时,不断强化自我,并时刻提防恶、批判恶、遏制恶、改造恶、转化恶。而恶总想冲破善对它的限制,竭力从潜在形态转化为现实状态,从隐性发展到显性,对善形成强大的冲击,从而击垮善而获得绝对优势地位。善与恶之间的激烈博弈有助于人之本性的社会显现。[13]莫特利在《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里通过人物的思想和行为的矛盾冲突,描写了人性之善与人性之恶在多个层面的激烈博弈,揭示了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的艰辛和窘境。因此,笔者拟从三个方面来探析这部小说所揭示的善恶博弈问题:考验型善恶博弈、利他型善恶博弈和失控型善恶博弈。
首先,考验型善恶博弈指的是诱惑类善恶冲突在对人品和人格考验过程中出现的思想斗争和价值观取向。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描写了内莉的房东麦克·米诺斯(Mike Minos)面对性诱惑的善恶博弈。麦克是内莉的房东,同情她独自养育儿子尼克的艰辛,因此时常帮助她照看尼克。内莉内心充满感激,无以为报,就主动提出,“如果你要我,我就给你。”[9]44她想用自己的身体来报答麦克的帮助。面对性感年轻的内莉,麦克有想占有她的冲动,但又很快克制住。在他脑海里,无私帮助她的“善”和收取性回报的“恶”经过激烈斗争后,“善”获得胜利;因此,他拒绝了内莉的“好意”,并继续无私地帮助她。他经受住了自己的“恶”和他人的“善”的考验而成一个有高尚情操的人。此外,莫特利还描写了女友芭芭拉(Barbara)对尼克的考验。尼克是一个热爱绘画的青年,结识了富家女芭芭拉。她的家人认为尼克在贫民区长大,一定是个道德品质不好的青年,因此不同意他们的交往。但是芭芭拉深爱着尼克,有一次她主动提出委身于尼克。这使他进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面对美丽富家女的性邀请,情窦初开的尼克充满向往。马上占有她的“恶”和怕自己的贫穷委屈了她的“善”发生了激烈的博弈;最后,真爱她的“善”占据了上风,他婉拒了她的好意。尼克的艰难拒绝是善恶搏击对其人品和爱情观的考验。此后,他不但赢得了芭芭拉更深厚的爱,而且还赢得了她父母的认可和尊重。
其次,利他型善恶博弈是在善恶博弈中把利他理念作为自己行为准则的行为。利他是为了使别人获得好处和利益,而不图回报的助人为乐行为,也是出于自觉自愿的一种有益于社会或他人的行为。在这部小说里,莫特利描写了黑人姑娘朱迪(Judy)拒绝白人青年路易求婚的故事。朱迪渐渐爱上路易,认为他就是自己的最爱,但是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美国社会,黑白婚姻会遭到种族主义者的残酷破坏和打击,她热爱路易的纯真之“善”与害怕种族迫害的胆怯之“恶”产生了博弈,然后她对路易的爱超越对自己的保护,为了避免路易因种族越界而遭到白人社会的排斥和打击,她不但拒绝了路易的求婚,而且还故意逃离路易的生活圈子,从他的视野中消失。朱迪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心爱的路易,把他的安危视为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因此,她头脑中的善恶博弈带有显著的利他目的。她对路易的爱超越了善恶博弈,使爱升华到利他的纯真之情。[14]此外,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还描写了另一个利他型善恶博弈的情节。警察队长福布斯在小说中三次救助过尼克:第一次,尼克在公园的树林里方便时,没有注意到草丛里还有一个两岁的小女孩。因此,他被一个中年妇女控告行为不检点之罪后遭到拘捕;福布斯见他没有犯罪记录,就为他找了一个担保人,使他迅速获释。第二次,福布斯带领警察突袭一个吸毒窝点时发现了正在吸毒的尼克,福布斯没有立即逮捕他,而是打开窗户,私自放他走了;第三次,福布斯在肯塔基的一个戒毒所为尼克争取了一名免费戒毒的名额,帮助家境贫穷的尼克得到戒毒机会。福布斯每次帮助尼克时都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即:惩治违法者而不计后果之“恶”和担心违法者得不到社会拯救的“善”之间的博弈;最后,福布斯选择的是:哪怕自己违法也要担负起帮助尼克的重任,从而为社会挽救了一个可能堕落的人。因此,朱迪和福布斯的利他行为使其善恶博弈取得了正能量的伦理取向,有助于人性之善突破人性之恶的束缚而生成良好的社会生存环境。
再次,负向的善恶冲突指的是善恶冲突的结果具有负面性和失控性,对人和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以弗兰(Fran)、别格·弗洛拉(Big Flora)、内莉等人的生活经历为事例描写了负向的善恶冲突。弗兰是一个良家妇女,看见朋友吸毒,觉得好奇,先是尝一口,然后忍不住再尝一口,渐渐染上毒瘾。在染上毒瘾的过程中,弗兰有过激烈的善恶博弈,即:通过尝一口促进朋友间友谊的“善”与欲罢不能的毒魔呼唤的“恶”之间的矛盾冲突。最后,她在善恶博弈中失去了自我,走了吸毒、卖淫的邪恶之路。然后,莫特利还描写了弗洛拉的吸毒悲剧。她和一大帮朋友聚集在一起熬制毒品,自行注射。可是,弗洛拉注射毒品后马上出现过敏反应,全身发抖、口吐白沫、肌肉痉挛,最终身亡。这时,弗洛拉的朋友们经历了负向的善恶博弈,即:马上就弗洛拉的死亡报警的“善”和扔掉弗洛拉尸体的“恶”之间的斗争。这个善恶斗争的结果是毒友们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把弗洛拉的尸体扔到小巷的垃圾桶旁;他们的行为完成了自己人性的负向迁移。最后,小说主人公内莉在戒毒所里经受不了戒毒的痛苦,在脱毒之“善”和趋毒之“恶”的博弈中丧失了自我和意志,最后中止戒毒,回到芝加哥继续自己的吸毒人生,完成了善恶博弈中趋恶的负向迁移。[15]这些小说人物负向的善恶博弈表明善与恶的斗争中恶的力量超过了善,引起道德伦理的沦丧和人性的堕落。
最后,莫特利在这部小说里从考验型善恶博弈、利他型善恶博弈和失控型善恶博弈三个方面描写了发生在芝加哥下层社会的负向的善恶博弈问题,尽管负向的善恶博弈带有令人感伤的悲剧性,但是读者从中感知人性之善的高尚和人性之恶的卑劣,从而净化了我们的灵魂。莫特利运用大量的笔墨对恶进行描写,使人看清楚恶的真正表现,从而表明善在文明社会中的重要性。因此,宣扬人性向善才是作者描写善恶博弈的真正意图。
《别让人写我的墓志铭》中始终贯穿着的是对立统一的善和恶。善和恶,形影相随,相反相成,相生相克。善与恶是人性的两个方面,恶中有善,善中有恶,善恶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由此构成丰富多彩的人生和悲喜交织的人间万象。人性的善恶,实际还是人性具体内容的善恶,在社会发展中善恶此消彼长。莫特利通过善恶问题的描写不仅是要揭露美国下层社会的不合理性,而且还提出了自己的善恶观:只能把“善”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把“恶”减少到最小化,这样才能建立起美好和谐的理想社会。我们可以把其善恶观视为唯物辩证法中“正—反—合”“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基本原则的哲学体现。总而言之,这部小说是一部将哲学与诗学完美结合的伟大作品,展现了莫特利独特的文学视角和哲学见解,拓展了非裔美国城市自然主义的主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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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文欢)
Interlocking and Combating of Evils and Virtues in Willard Motley’sLetNoOneWriteMyEpitaph
PANG Hao-nong
(SchoolofForeignLanguages,ShanghaiUniversity,Shanghai200444,China)
InLetNoOneWriteMyEpitaph, Willard Motley describes the juvenile problem, women problems and drug-addiction problems in the underclass society in Chicago from the aspects of evils in virtues, virtue in evils and the combat between evils and virtues, discloses the internal correlation between social ethics and existential space of common people living in underclass society, and presents the multidimensional combat between the ideas of human virtues and vices and the original essence of human nature. From the evils in sub-morality, self-sacrifice and justice pursuit, he delineates the virtues existing in evils, negating the absoluteness and completeness of evils. In addition, he reveals the social phenomena concerning the evils in virtues, maintaining that virtues and evils can be transferred mutually, and this change determinedly results from the inner intention of a person.
Willard Motley;LetNoOneWriteMyEpitaph; evil in virtue; virtue in evil; the combating of evil and virtue
2016-06-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非裔美国城市自然主义小说之性恶书写研究”(14BWW074);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点项目“赖特小说之性恶书写研究”(14ZS093)
庞好农,男,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英美文学和文学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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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1505(2016)06-00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