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研究论点摘编
国际视野中的私立高等教育经费政策探微
叶冲、李化树在《教育评论》2016年第6期撰文指出,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建立和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新目标、新任务与新要求的背景下,优化顶层设计、加快政策转型,已成为民办教育新一轮发展的突破口。现行民办教育政策法规中还存在着对发展民办教育的价值认识有偏颇、对民办学校法人属性界定模糊、民办学校产权归属不明确和办学自主权缺乏保障以及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国家层面要切实完善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省级层面要不断强化政府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职能转变;学校层面要努力增强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美国营利性高等教育的困局及其对教育立法的启示
周详在《中国高教研究》2016年第6期撰文指出,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美国的营利性高等教育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其中营利性大学和学院、传统独立私立机构以及宗教附属私立机构形成了“三分天下”的局面,改变了美国高等教育的结构与发展趋势。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面向“非常规”的学生群体,以职业化培训为主,教学质量较低,学费较高昂。美国联邦政府开始着重考虑在《高等教育法》第四款之下的学生贷款资助是否合适,因为约1/4的联邦政府资金援助投入到了营利性高等教育体系,而这些机构却仅仅招收到了全美不到10%的学生,投资回报率较低,且毕业生还款违约率堪忧。这是由需求多元性和结构保守性之间的冲突导致的,是现代性危机的表现,需要构建和谐、开放的法律体系才能解决。
民办大学校长权力影响表现与治理路径
刘根正在《现代教育科学》2016年第6期撰文指出,开展大学校长权力体系研究,对确定校长管理实践中权力的有效行使和影响范围有指导意义。目前,研究者关注的主要视角集中在大学校长权力内容体系、权力运行及权力性质、科尔“权力—影响”分析框架及引申等方面的研究。采用科尔“权力—影响”框架,分析广东民办高校,并对校长权力实际运行进行观察与调研,将民办高校校长权力运行的表现范围和大小程度归纳为四种类型——权力与影响有限的、作为权力和影响中心的、作为影响中心的和作为权力中心的。最后指出,规范民办大学校长权力体系的根本路径是完善民办大学校长权力法规,支撑路径是落实社会参与及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实现路径是建立校长的有效职权体系。
民办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的战略困境与突破
李宏伟在《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撰文指出,在我国未来的高等教育体系中,一大批高校将转型为应用技术大学。发展历史较短、学术层次不高的民办高校理所当然地成为宏观政策要求转型的群体。当前,民办高校向应用型本科转型,面临着政策模糊导致的战略环境尴尬、先天缺陷带来的内生动力不足、缺乏体制制约的战略盲目与自大的困境。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国家应推进有利于民办高校战略发展的政策的制定与落地。民办高校应以学校科学定位、资源合理利用、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和教学管理水平改进为突破口,激发战略发展的内生动力,科学制定与评估学校发展战略,采用“整体精益发展,部分创新立异”战略,从而实现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