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研究生权利义务意识的发展路径

2016-01-22 11:03孟庆红
课程教育研究·下 2015年11期
关键词:研究生

【摘要】高等院校作为培养国家优秀人才的主要阵地,为我国的社会建设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他们肩负着振兴民族的重要责任。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教育质量以及教育水平的提高,研究生群体在逐步的增加,但是这些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意识却在日益的淡薄,因此本文分析高校研究生权利和义务的引导路径,通过分析当前高校研究生权利和义务认知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来寻找解决方法。

【关键词】研究生  权利和义务  引导途径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1-0196-02

一、引言

研究生在整个社会中是处于一种文化层次较高者的群体,文化素质以及文化知识水平应当有与之相应的自我修养与个人素质修养,而研究生群体应当是属于那一部分对权利和义务意识认知比较深刻的群体。但是,现实却是恰恰相反的,研究生在高校校园中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十分的缺乏,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不能够很好地认知到或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就使得研究生在校园中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也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导致校园生活当中“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权利和义务作为一个统一体是密不可分的,他们是互为前提,而存在的,而人作为社会人,生存在国家社会当中是需要明确的认识到和义务之间的关系,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明晰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将两者划分开来。当前高校研究生对于权利和义务的认知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他们往往将权利和义务这两个独立的方面剥离开来,这样就导致了其日常生活中的“不规范”现象的发生。而研究生作为高文化素质群体,应当对权利和义务有更加清楚的认识,也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到权利和义务对于自身生活以及今后的社会生活所带来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高校研究生权利义务意识认知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的现实条件来看,高校研究生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普遍十分淡薄,对于权利和义务的认知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尤其在当前各种西方主流思想的渗透,导致了當前高校研究生思想价值观认识上的偏差,而正是由于这种意识层面的认知缺失,了当前高校研究生对于权利和义务的认知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失误,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首先,大学生具有强烈的“自利”意识,强调权力的重要性。当代高校研究生具有明显的独立意识,而且自我意识的觉醒程度非常之高,虽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里,强调“与人为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情况的变革,导致了高校研究生自我意识的觉醒,在校园生活当中,高校研究生更加重视自身的利益,这种意识导向明显地受到了西方自由平等思潮的影响,带有浓厚的资本主义特色,这与当前我国的国情是不相符合的,党和国家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而这种带有明显利己主义色彩的思想却渗透到中国文化层次较高的一部分人当中,这对于国家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清华大学曾经在2014年的5月,对在校研究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在调查中当学生被问及“学生权利大学生活之间的关系”时,约有95.5%以上的研究生认为,学校应当承担起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伤害的责任;约56.4%的研究生学生认为,学校对于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不应当给予开除学籍或者责令退学的处分,因为这样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权利。根据这个统计调查的部分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当前高校研究生对于个人权利的重视程度十分之高,并且明显地带有严重的利己主义色彩,已经将权利和义务的认知脱离开来。

其次,研究生无法正确认知自身的权利,在这次的调查过程当中,当问及研究生自身权利在校园内受到侵害的时候如何解决?约有90%以上的研究生表示,找不到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只有10%左右的研究生认为自己可以解决。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虽然高校研究生是精英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身上背负了中国几代人的理想,但是,他们毕竟是学生,没有任何工作经历也没有任何社会经验,因此缺乏经济和人格上的独立性,这就导致了高校的研究生无法正确地认知自身的权利,以及导致了其自身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如何自主去解决。

最后,高校研究生对于个人义务的认知十分的淡薄,高校研究生重视自身的权力,虽然对于自身权利的定位并不是十分的明晰,但是他们会按照自主的意识去规划自己的权利。而对于自身的义务却没有很好的认知,甚至到达了十分轻视的地步,在问卷调查过程当中,研究生被问及,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如何抉择的时候,只有13.4%的研究生表示会,优先尊重社会利益。这样的调查结果并不是十分令人满意,但是却也反映了当前高校研究生的义务意识是十分淡薄的。

三、引导高校研究生权利义务意识的途径

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高校研究生对于权利和义务的认知十分的缺失,因此高校就应当承担起研究生认知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责任,具体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首先,高校应当定期开展相关的法制讲座,从法律的角度来想研究生们宣传,作为学生所应当拥有的权利以及必须履行的义务,强化义务的重要性,权利和义务是一个重要的共同体,让研究生们认知到作为学生当前所承担的义务,以及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并且告知研究生自主维权的途径,来保证其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从而让他们能够更加认识到义务的重要性。

其次,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高校研究生出现权利和义务认知不明晰的主要原因在于思想意识的偏差,也就是价值观上的缺失,而思想政治课程作为树立高校研究生正确价值观的重要理论课程,有必要发挥其构建学生心中正确价值观的作用,弱化研究生的自主意识,让他们能够更加尊重社会或集体的利益,认识到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最后,开展多样化的校园实践活动,要求研究生在从事于校内实践或者校外实践的过程中,主动承担起自身的义务,并将这种主动承担义务的行为,作为当前研究生毕业考核的项目之一,不仅仅要培养文化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更加需要培养的,能够认清自身社会责任的高素质人才。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于高校研究生权利和义务任职情况的分析,指出了当前高校研究生权利和义务认知的偏差,从学校的角度,提出了3点正确引导高校研究生认识自身权利和义务的措施,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来提升当前高校研究生的实际素养。

参考文献:

[1]张乐天.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2014.

[2]张玉芬.大学生人格教育[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5年6月第1版.

[3]陈秉公.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辽宁人民出版社,2014年1月第l版.

课题来源:2014年吉林大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之一(2014YS209,负责人:孟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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