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动力因素与政府管理机制设计的建议
朱海霞,权东计
(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西北大学大遗址保护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127)
摘要:本文在科学界定关键概念的基础上,依据多学科交叉的思辩方法,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13种动力因素及其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并建立了对每个动力因素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以此为基础,分析确立了政府与其它动力因素之间的直接关系,提出了关于政府管理机制设计的重要建议。
关键词: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动力因素;政府管理机制设计
收稿日期:2014-11-17修回日期:2015-04-1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与管理机制研究”(71173173);国家文物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大遗址价值取向与管理体制关联性研究”。
作者简介:朱海霞(1963-) ,女,汉族,陕西周至人,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地理与规划系教授,西北大学大遗址保护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研究方向: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城市与区域经济学;城乡规划;区域发展与政府管理;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K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15)06-0103-13
Abstract:Based on the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key concepts and the multidisciplinary methods, the 13 kinds of power factor and its mechanism in the development of optimization of the big ruins cultural industrial cluster ware analyzed, and the main content system of power effect evaluation for each power factor was established. On this basis, the direct rela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other power factors were analyzed and established, and the important advice about government management mechanism design was put forward
Research on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Optimized Development of Great Sites Cultural
Industrial Clusters and Proposal for Design of Government Management Mechanism
ZHU Hai-xia ,QUAN Dong-ji
(ReasearchCentreoftheGreatSitesConservationandRegionalDevelopment,
CollegeofUrbanandEnvironmentalScience,NorthwestUniversity,Xi’an710127,China)
Key words:the great sites;culture industrial cluster; optimized development;Influential factor; government management mechanism; design
大遗址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经济资源。以大遗址为核心,优化发展区域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是促进大遗址区域合理开发与社会经济文化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我国新型城市化背景下大遗址保护的现代理念。以这一理念为指导发展区域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实质上就是提倡一种“全民性的、多组织多形式参与的、区域产业发展特色化的”大遗址可持续保护与利用模式。要促进这一模式的形成,必须设计切实可行的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政府管理机制。本文在对陕西省大遗址保护与区域开发利用现状的实地勘查和与多元主体交谈的基础上,依据多学科交叉理论及思维方法,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动力因素进行分析,确定政府因素与其它动力因素之间的直接关系,以此为基础,提出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政府管理机制设计的重要建议。
一、关键概念界定
科学研究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政府管理机制设计,首先必须弄清楚的关键概念有: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和政府管理机制设计。
(一)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
本课题组在2005年开展地方政府委托项目《汉杜陵雁塔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时,为了合理解决汉杜陵区域遗址保护与区域发展中的尖锐矛盾问题,提出了在汉杜陵区域发展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战略构想。围绕这一项目的开展,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问题进行了系列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科学探讨,陆续公开发表了《构建大遗址区和谐社会的创新途径——以汉杜陵雁塔区域为例》、《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和谐发展的途径:建立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汉杜陵雁塔区域发展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构想》、《汉杜陵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及地方政府职责研究》、《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培育中的地方政职能研究》等论文。经过多年的专题研究和规划实践,可以说,本课题组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概念内涵有了一个比较科学的认识。本文所指的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是以大遗址本体区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着地区域,以大遗址资源为核心发展的文化产业集群。
(二)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
优化的本意是采取一定措施使其变得优秀。《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1]对优化的解释是,优化作为动词,是指加以改变或选择使优良,如优化组合、优化设计、优化环境、优化产业结构等等。
现代城市经济学对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内涵界定为:(1)城市经济发展是城市经济、社会的总体变化,包含经济、非经济两方面的内容;(2)城市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加和城市经济结构的变化;(3)城市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是消除贫困。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贫困落后现象的总称,不仅只是经济概念,更关乎基本的公民权利、能力,其实质是一种权利和能力的贫困。
基于上述观点,本文将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定义为:在确保大遗址妥善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前提下,通过改变或选择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或机制,使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在促进大遗址区域经济、社会总体变化时,非常有利于推进该区域新型城市化,有利于促进该区域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加和城乡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消除该区域的贫困。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包括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结构的合理化发展和高级化发展。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结构合理化是指在现有的资源和技术条件下,集群要素得到合理配置,集群产业间能够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过程。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结构合理化发展的标志是:(1)集群结构与社会需要相结合;(2)能使区域内现有资源得到合理利用;(3)能使产业间和组织间协调发展;(4)有利于创新;(5)能充分利用国际分工与协作;(6)能保证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结构高级化是指集群结构向着集群的技术结构和集群内部综合生产率提高的方向演化的过程。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结构高级化的核心是向着符合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的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结构演化。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结构高级化的标志是:(1)创新性强;(2)知识集约性强;(3)开放性强;(4)融合性强;(5)集聚性强;(6)灵活性和协调性强;(7)生态性强;(8)第三产业为主导产业,经济服务化趋势明显。
(三)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的政府管理机制设计
“机制”是名词,《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2]:(1)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2)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3)指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也叫机理;(4)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市场机制。“管理机制”是现代社会科学中的常用名词。它是指管理组织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或管理组织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只要存在组织系统,就必然存在作为支撑组织运行的管理机制。
关于政府管理机制设计的概念界定,以下观点是值得关注的:
(1)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陈安、武艳南认为[3],机制设计有一个明确的既定目标,机制可以划分为几个主要的构成元件,而一套有效的机制设计一定是以规律和流程为核心来发挥主要作用的,并提出了机制的形成过程。他们还认为,机制由问题引起,由问题环境中某些具有确定关系的特定元件组成,以模型的形式来揭示(或引导)事物(或事件)的规律,并以此设定一套流程来实现既定目标的解决方案。就分类而言,1)按照形成方式的不同,机制可分为自发机制和人为机制,其中人为机制属于控制措施的优化机制。2)按照作用效果不同,机制可以分为导向机制、均衡机制和动力机制,其中,导向机制对机制所需实现的目标进行了设定,至少确定实施方向,主要对机制中的各参与者行为进行指导性的约束;均衡机制则以达到各参与者目标之间的均衡状态为依据进行设计;动力机制用以驱动相关参与者或其他元素,使其行为趋向机制设计者制定的目标。机制的存在以目标(Goal)为基础,机制的设计都是围绕着特定的目标展开的。机制的目标一般有公正、公平、秩序、利益、效率、创新六种。机制的构成一般分为参与者、关系及规制三个类别,机制是由七元件组成。
(2)在政府管理机制中,管理主体是政府。谭兴中认为[4],政府管理机制研究政府管理要素与结构、运行过程和开放系统等三方面的内容,其中政府管理要素与结构是政府管理机制的根本;政府管理运行过程是政府管理机制的核心,这一过程的基本环节就是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政府管理开放系统是政府管理机制的保障。创新政府管理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政府管理的要素与结构;完善政府管理运行过程;创建政府管理开放系统。
(3)赵前前(2011年)认为[5],管理机制是决定管理功效的核心问题,当“管理机制”概念应用于政府时,就形成了政府管理机制。强调:1)政府管理机制是以客观规律为依据,以政府组织的结构为基础,由若干个子机制有机组合而成的;2)可以从要素与结构、运行功能和运行机制、行政生态环境三个层面来把握政府管理机制的完整内涵。在这三个层面中,要素与结构是政府组织的内核和构成要素、物质和非物质的承担体,构成要素为行政伦理、行政职能、行政机构、行政人员和管理制度;运行功能和运行机制是政府组织的运行原则和机理,是第一层面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保障,构成要素为政府运行机制、政府发展机制和政府约束机制;行政生态环境是政府组织的影响要素,影响政府组织的构建和运行,构成要素为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国际环境。并强调以三个层面所包含的内容、地位及构成要素为基础,研究和构建政府管理机制,设计政府管理机制的内容范畴。
综合上述观点,本文认为,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政府管理机制设计,实际上就是以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目标定位为基础,分析推动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动力因素及其作用机理,确定政府管理机制设计的目标、机制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以及机制体系中构成要素之间的作用机理。通过合理设计政府管理的要素与结构、运行过程和开放系统,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这种政府管理机制是一种控制机制,行为导向机制,也是一种均衡机制,还是一种多组织参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动力因素及其作用分析
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观点,产品的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事后检验出来的,必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所以,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要优化发展,必须弄清楚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过程及其动力因素,并对集群形成过程及其动力因素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依据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本文认为,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是外力和内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动力因素是指推动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一切有利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其主要动力因素有以下13种:
(一)政府
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需求通常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集群现状与大遗址资源条件及区位条件合理使用的预期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二是外部环境改善为集群优化发展提供了条件和保障,促使集群系统优化升级。
在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影响因素中,政府因素可分为三类:(1)作为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供者的地方政府(如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办公室),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中的构成要素,是集群中的一类成员,本文将这类地方政府称为直接服务性地方政府,是一种政府特派机构,主要行使区域内集群发展策划、集群实施政策制定与执行以及日常行政管理职能;(2)与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地域管辖直接相关的地方政府(如大明宫保护改造区域受西安市未央区、新城区、莲湖区三个地方政府管辖),他们也是集群中的重要成员,他们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主要协助第一类地方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发展职能;(3)将除直接服务性地方政府和与集群地域管辖直接相关的地方政府以外的政府称为间接作用性政府,主要包括中央政府、比直接服务性地方政府和集群地域管辖直接相关的地方政府级别高的地方政府,这类政府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起宏观和中观政策、法规导向性间接影响作用,是集群发展的外部环境。可以看出,这三类政府因素在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中的职能定位不同,动力作用方式和作用内容也不一样,因而必须分类考察政府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推动力。同时,可按照多目标综合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政府动力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不同类型的政府动力大小和缺乏程度,为政府自身优化管理机制设计提供依据。
(二)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的提前性、彻底性及其完整档案建设
大遗址资源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核心资源和主导型大遗址文化产业定位的根本依据。大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越提前、越彻底,档案建设越完整,其基本依据越可靠。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的提前性是指大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开展在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和大遗址区域开发的总体规划编制之前;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的彻底性是指通过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获得了与大遗址相关的完备信息;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的完整档案建设是指大遗址本体信息的档案建设、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过程的档案建设、大遗址所处周边环境演变的档案建设、各方面相关信息的完整记录和及时记录、档案有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高、档案管理系统采用的科学技术先进。特别提醒的是,这里所指的完整档案建设与文物管理中规定的完整档案建设是两个概念。文物管理中的“四有”档案是指“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显然比这里的“完整档案”概念涉及的内容要少得多。所以,对大遗址进行提前、彻底的考古发掘工作,并建立完整的档案,将为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科学正确定位提供充分的根本依据,有利于减少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方案制定中的不确定性,提高方案的质量。
(三)大遗址资源的文化内涵丰富性、吸引力和产业化开发潜力
并不是所有的大遗址区域都可以发展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有些大遗址文化价值大,但因文化内涵简单或单一、吸引力小、产业化开发潜力很小,该遗址区域就不能发展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大遗址资源的文化内涵丰富,可产业化开发潜力大,有利于确定和优化发展主导型大遗址文化产业,也有利于相关产业的集聚和协调发展。大遗址本身的吸引力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依托大遗址的故事吸引力;二是休闲景观吸引力;三是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及服务的吸引力。大遗址本身很有吸引力,大遗址区吸引的游人会越来越多,该区域吃、住、游、购、玩的市场购买力就会提高,需求增加,有利于相关服务业的集聚和优化发展。
(四)大遗址区的区位优势
大遗址区的区位优势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中人气旺盛的重要环境条件和保障条件。
大遗址区发展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区位条件是指与大遗址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影响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地理空间组织的所有因素的总和,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生产或服务的技术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大遗址区的自然环境因素是指大遗址区的各个自然要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生物等)及其组成的自然综合体[6]。它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对大遗址区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区域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有多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活动提供必要的自然前提;2)影响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活动地理分布的重要因素,如主要影响到大遗址区集群的产业布局及区位选址、交通运输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空间结构及形态、生态要素选择及生态景观、文化产业集群的环境适宜性;3)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实行劳动地域分工提供自然基础,如大遗址区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中,不仅要依据遗址资源的空间分布情况、遗址资源特点确定产业发展的功能分区布局,还要同时结合区域自然环境优势确定产业的空间布局及经济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从而实现集群发展中合理的劳动地域分工,提高遗址区最大的文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4)制约大遗址区产业结构的重要因素,如主要影响到大遗址区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主导产业及相关产业中产业门类选择、产业链结构及产业发展方式。
不同的自然环境因素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1)大遗址区的气候因素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中的生产布局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一方面影响到集群经济活动的本身,另一方面通过影响从事集群活动的人的生活来影响集群活动。如气候因素对大遗址的保护与展示活动、交通运输活动、文化旅游季节活动、与农林相关景观文化建设等影响很大。2)大遗址区不同的地貌类型不仅可以直接影响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同时还通过对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等其他自然因素的相互作用,间接影响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活动中的生产或服务布局。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规划中的功能分区、产业要素确定及空间布局必须以详细的地形地貌优劣势分析为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趋利避害原则。3)大遗址区的地质因素主要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中所采取的遗址保护与展示措施、相关建筑物和构筑物、防震工程措施、用地类型等产生影响。4)大遗址区水文因素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水源,对集群生产生活服务用水、美化集群空间景观环境、产业门类选择与空间布局、用地类型等有重要影响作用。如果大遗址区水文方面有优势,将有利于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有效结合,打造大遗址文化产业园区,围绕水景创意相关的文化项目,增加游人乐趣,从而增加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中需要的人气。
大遗址区生产或服务的技术因素一般包括两方面[7]:一是生产或服务工具、工艺流程和作业方法等硬件方面;另一是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等软件方面。大遗址区生产或服务技术进步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优化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知识、智力和科学技术因素是影响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中大遗址保护、展示与产业化开发利用方式方法、现代产业升级和空间布局的重要因素。如数字化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有利于进行大明宫含元殿虚拟展示,改善含元殿遗址可视性差的现状,增加游人的兴趣;电子感应解释技术的采用,有利于改变含元殿遗址的传统旅游方式,提高游人旅游效率和效能。2)技术因素影响对大遗址区自然优势的认识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如互联网技术有利于缩短大遗址区与城市的距离,交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高游人在大遗址区游览的方便程度和速度,使大遗址区休闲旅游的自然优势得以显现,从而促进了相关的旅游产业发展。3)技术因素影响大遗址区遗址文化产业结构的演变。因此,大遗址区技术研发优势有利于推动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朝着现代大遗址文化产业体系要求的方向优化发展。
大遗址区的社会经济因素主要包括人口-劳动力资源、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布局的历史基础、大遗址文化产品的市场、物价与流通渠道、国内外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地理位置等。这些共同构成大遗址区发展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社会经济环境。1)人口-劳动力资源。如果大遗址区人口充足,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素质高,将有利于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其中人口构成是大遗址区人口素质的表现形式之一,主要包括人口的自然构成和社会构成。人口的各种构成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产业定位都有一定的影响。与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目标要求相应的人口构成,将有利于推动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优化发展。另外,人口迁移也是大遗址区文化产业集群化开发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大遗址区保护改造过程中,一般通过搬迁方式将不利于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要求的村庄和单位搬出大遗址区,然后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吸引开发商和符合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要求的劳动者迁入该区域。大遗址区的这种人口迁移有利于增加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劳动力资源数量,提高劳动力总体素质。2)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布局的历史基础。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布局的历史基础是指大遗址区原有的经济基础、经济实力和原有的经济格局。主要包括各个产业部门、生产单位的相互关联和协作配套状况,供水、供电、交通与通讯联络等基础设施水平,居民生活基础服务设施,以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职工的补给等因素[8]。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布局的历史基础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客观评价出影响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其中有利因素就是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动力。3)良好的大遗址文化产品市场、物价与流通渠道。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遗址文化产品的生产必须以前景看好的市场、物美价廉的价格和及时畅通的流通渠道为基础,才能通过需求拉动效应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优化发展。所以,好的大遗址文化产品的市场、物价与流通渠道有利于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消费群体定位和产业空间布局优化。4)政策及政府行为。政策及政府行为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之分。宏观政策和政府行为是指中央政府层面的政策和政府行为,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目标定位起到方向性和纲领性指导作用,如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区域特色文化产业集群,这就为大遗址区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保障。中观政策和政府行为是指省、市、县(区)地方政府层面的政策和政府行为,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目标及产业布局的特色定位起到地方特色统筹安排和优化布局的作用,如西安市政府出台西安四大遗址保护与利用政策,对每个遗址区的政策支持都置于西安市总体考虑。微观政策和政府行为是指大遗址区管委会层面的政策和政府行为,对大遗址区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目标定位和产业经营主体行为起到实质性的激励约束作用,如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政策和大明宫保护改造办的行为就属于这一类。
(五)大遗址区的城市化进程
城市经济是一种集聚经济。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也是一种集聚经济模式。所以,大遗址区的城市化进程越快,越有利于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大遗址区的城市化包括人口城市化、经济城市化、地域空间(景观)城市化、生活方式、生活质量城市化和环境状态城市化五个方面[9]。一般来说,大遗址区距离城市越近,越有利于推动大遗址区域的城市化进程。如大明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阿房宫遗址、汉杜陵遗址等,在西安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中,这些区域已经被划到城市范围内,所以,伴随西安城市外延式快速发展,这些区域必然要很快从以往的农村区域转变为城市区域,实现快速城市化。西咸新区内包含了许多大遗址,伴随田园城市建设模式的推进,该区域大遗址区也必须实现新型城市化。随着城乡一体化新型城市化模式的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得到改善,为农村区域大遗址资源的现代化保护与利用模式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条件。许多有条件的大遗址区都可以依托大遗址资源优势,进行特色景区建设,推进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大遗址的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大遗址区的城市化。
(六)大遗址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研发能力
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是一种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其特色因大遗址不同而不同。每一种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都必须行使大遗址保护与产业化开发利用的基本职能,但在集群模式和集群内涵上,因大遗址文化内涵和大遗址所处的区位条件的不同而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特色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是大遗址资源得到可持续性有效保护与利用的根本保障。而特色来源于创意和创新,创意和创新又是研发的结果,所以,大遗址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研发能力是推动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大遗址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研发能力包括大遗址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研究开发能力和研究发展能力。研发能力通常取决于研究机构及研究人员的层次、研究项目的档次及其数量、研究成果的质量及其数量、成果获奖的档次及其数量、成果专利数、研发经费投入数量及结构、研发技术装备水平、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研发管理制度等;大遗址区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研发活动参与主体通常来自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内部和外部。集群内部参与是集群创新的必然要求,是集群创新能力提升的核心和关键。集群外部参与也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因素,值得特别重视。研发机构包括公共财政支持下的公有制性质的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也有民营的社会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和集团公司。内外并举、多元主体参与是大遗址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研发路径的必然选择,这种选择非常有利于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创新和优化发展。
(七)相关的大型开发运营商、具有很强研究能力的科研院所和具有很强经济实力的金融组织参与需求
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需要有强势的龙头企业带动,需要有强势的创新团队研发、大型开发运营商、具有很强研究能力的科研院所和具有很强经济实力的金融组织积极参与进来,担当此重任。这些组织的参与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关键拉动力。这些组织的企业数量、投资规模、参与行业和参与方式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主导产业的定位和集群经济活动空间的开发与布局的优化。
(八)大遗址区健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10],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教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内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因素。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大遗址区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目标定位的基本要求,因此,健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目标定位和集群结构的优化。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的完善性和服务内容的达标程度是主要动力因素。
(九)高质量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和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
大遗址保护规划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规划的前提和约束条件。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规划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行动纲领和行为准则。这两个规划必须是高质量的,定位科学的和具有前瞻性的,才能保证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方向、道路和集群结构的空间优化布局。
(十)规划实施的全面高质量管理模式
大遗址保护规划和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规划实施的全面质量管理模式是指在规划实施中进行全面质量、全过程性、全员性和全面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现代管理方法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促进大遗址保护规划和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规划得到保质保量的实施。
(十一)高素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高质量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和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需要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是吸引和调动高素质人员积极参与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事业的重要保证。高素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主要包括高素质人才吸引与选拔机制、高素质人力资源控制机制、高素质人力资源牵引机制、高素质人力资源淘汰机制。
(十二)切实可行的投融资模式
最常用的项目建设投融资模式有10种:(1)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2)BT(建设-转让)模式;(3)ABS(资产证券化)模式;(4)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5)PPP(公私合伙制)模式;(6)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组建基金管理公司)模式;(7)以“设施使用协议”为载体的融资模式;(8)PFI(民间主动融资)模式;(9)URM(使用者付费)模式;(10)影子收费融资模式。投融资模式对产业经营主体的进入和产业经济结构模式的有重要影响。切实可行的大遗址区域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模式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结构优化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十三)大遗址区的土地制度
按照我国土地法规定,大遗址区的土地制度主要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土地管理制度等方面。这些制度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中多组织参与的产业组织经营方式有重要影响作用。可以通过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的经营主体参与结构优化。
三、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结合上述动力因素及其影响作用分析,依据层次分析和因果分析相结合的理论与方法,对每个动力因素建立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一)“政府”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政府”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从三个维度进行:作为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供者的地方政府、与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地域管辖直接相关的地方政府和间接作用性政府。其中:
(1)作为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供者的地方政府,其评价因子为管委会或保护改造办公室。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中央、地方相关政策、法规;集群发展规划编制组织与实施管理;集群政策制定与执行管理;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管理;大遗址保护与遗址文化产业发展组织管理;招商引资与管理;组织内部管理。
(2)与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地域管辖直接相关的地方政府的评价因子包括:区(县)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地方文物管理局。对区(县)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等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执行中央、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协调遗址区域拆迁安置工作、协助集群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对集群组织及成员进行社会管理。对地方文物管理局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执行中央、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大遗址区域内遗址文物信息档案管理;组织文保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工作;监督控制集群规划编制与实施中的文物遗址破坏行为。
(3)间接作用性政府的评价因子为中央政府与省、市政府。对中央政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引导集群发展的宏观政策、法规和部门政策法规的制定;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与保护、展示工程的宏观组织管理、财政支持及评审、验收。对省、市政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中央相关政策、法规;引导集群发展的中观政策、法规和部门政策法规的制定;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与保护、展示工程的组织、协调、实施中的行政管理、财政支持及评审、验收。
对上述每项内容,重点考察评价其执行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的程度。
(二)“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的提前性、彻底性及其完整档案建设”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因素需从提前性、彻底性及其完整档案建设三个维度进行。其中:(1)提前性的评价因子为提前时间,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大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开展在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和大遗址区域开发的总体规划编制之前;(2)彻底性的评价因子为信息完备程度,评价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获得了大遗址相关的完备信息;(3)完整档案建设的评价因子为完整程度,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大遗址本体信息的档案建设、大遗址考古发掘工作过程的档案建设、大遗址所处周边环境演变的档案建设、各方面相关信息的完整记录和及时记录、档案是否有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档案管理系统的先进程度。
(三)“大遗址资源的文化内涵丰富性、吸引力和产业化开发潜力”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因素评价主要从文化内涵丰富性、吸引力和产业化开发潜力三维度展开。其中:
(1)文化内涵丰富性的评价因子为构成内容多样性与关联性,主要评价内容为构成内容多样性、关联性和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2)吸引力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依托大遗址的故事吸引力、休闲景观吸引力、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及服务的吸引力。依托大遗址的故事吸引力的主要评价内容为公众愿意听或体验大遗址相关的故事的程度;休闲景观吸引力的主要评价内容为大遗址区域景观生态环境适宜游人休闲活动的程度;产业化开发产品及服务的吸引力的主要评价内容为开发的产品和服务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好的程度。
(3)产业化开发潜力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产业门类多样性和产业链延伸性。产业门类多样性的主要评价内容为可开发的产业门类及产品丰富多样化程度;产业链延伸性的主要评价内容为大遗址文化产业链可延伸性好、产业链长的程度。
(四)“大遗址区的区位优势”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因素影响作用评价主要从自然环境因素、生产或服务的技术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三个维度进行。其中:
(1)自然环境因素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气候因子方面主要评价温度、湿度、降水和风等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适宜性;地形地貌因子方面主要评价山地、高原、丘陵、平原和盆地等不同类型地形地貌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利性;地质因子方面主要评价地质构造(土质特性或土壤类别)、地震、不良地质现象等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利性;水文因子方面主要评价江河湖泊等水体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利性。
(2)生产或服务的技术因素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生产或服务工具、工艺流程和作业方法等硬件方面和劳动者的生产或服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等软件方面。其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考察这些因素对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3)社会经济因素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大遗址区的人口-劳动力资源;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布局的历史基础;良好的大遗址文化产品市场、物价与流通渠道;政策及政府行为。人口-劳动力资源的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人口数量、人口构成、人口迁移等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经济活动布局的历史基础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各个产业部门、生产单位相互关联和协作配套现状;供水、供电、交通与通讯联络等基础设施水平现状;居民生活基础服务设施(包括商业网点设置、教育、文娱、体育和医疗机构等)现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职工的补给等现状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良好的大遗址文化产品市场、物价与流通渠道的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该因素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政策及政府行为的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宏观政策和政府行为、中观政策和政府行为、微观政策和政府行为等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五)“大遗址区的城市化进程”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从人口城市化、经济城市化、地域空间(景观)城市化、生活方式质量城市化进程、环境状态城市化进程等五个维度进行。其中:
(1)人口城市化进程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城市人口数占区域总人口数的比重(g);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数占区域总就业人口数的比重(g);每万人中大学生数。城市人口数占区域总人口数的比重(g)方面主要评价以年为单位的比重环比增长率变化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方面主要评价以年为单位的人口密度变化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数占区域总就业人口数的比重(g)方面主要评价以年为单位的比重环比增长率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每万人中大学生数方面主要评价以年为单位的比重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2)经济城市化进程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及主要评价内容分别是:社区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年为单位的环比增长率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人均 GDP,以年为单位的环比增长率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人均第二、三产业产值占 GDP 比重(g),以年为单位的比重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企业个数,以年为单位的环比增长率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规模以上城市运营商的个数,以年为单位的环比增长率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科技成果专利数,以年为单位的环比增长率总量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区域城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年为单位的环比增长率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以年为单位的环比增长率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出口总额占区域 GDP的比重,以年为单位的比重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区域总投资的比重,以年为单位的比重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3)地域空间(景观)城市化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及其主要评价内容分别是城市建成区用地面积占区域总用地面积的比重,以年为单位的比重变化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单位城市用地面积中第二、三产业总产值,以年为单位的环比增长率变化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以年为单位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变化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城市道路面积,以年为单位的总量变化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建成区公路通车里程,以年为单位的总量变化对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以年为单位的总量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4)生活方式质量城市化进程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恩格尔系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用电量;自来水普及率;天然气普及率;人均公共文化设施拥有量;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户均网络通讯设施拥有量,人均城市交通工具拥有量。其主要评价内容均为以年为单位的总量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5)环境状态城市化进程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污水管道长度;污水排放量;生活垃圾清运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数量;政府运营管理体制的城市开发效能。其主要评价内容均为以年为单位的总量变化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六)“大遗址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研发能力”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从集群内部参与和集群外部参与两个维度进行,其中:每个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均包括公共财政支持下的公有制性质的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民营的社会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和集团公司。这两个因子的主要评价内容均包括研究机构及研究人员的层次、研究项目的档次及其数量、研究成果的质量及其数量、成果获奖的档次及其数量、成果专利数、研发经费投入数量及结构、研发技术装备水平、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研发管理制度等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七)“相关的大型开发运营商、具有很强研究能力的科研院所和具有很强经济实力的金融组织参与需求”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包括相关的大型开发运营商、具有很强研究能力的科研院所、具有很强经济实力的金融组织等三个维度。其中:
(1)相关的大型开发运营商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世界五百强企业和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个因子的主要评价内容均为企业数量需求、投资数量需求、参与行业需求、参与方式需求等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2)具有很强研究能力的科研院所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国家级研究部门、省部级科研机构、高校省部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或实验室,每个因子的主要评价内容均为研究机构数量需求、项目经费数量、参与行业需求、参与方式需求等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3)具有很强经济实力的金融组织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国内行业部门龙头金融组织,每个因子的主要评价内容均为企业数量需求、投资数量需求、参与行业需求、参与方式需求等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八)“大遗址区健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涉及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教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九个维度。其每个维度的评价因子均包括服务内容和服务内容达标程度。其主要评价内容均为服务内容和服务达标程度分别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九)“高质量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和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 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性质定位、规划期限确定、遗址保护范围划定、遗址保护措施、功能分区、规划实施安排等七个维度。每个维度的评价因子均包括确定依据和确定结果,主要评价确定依据和确定结果分别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十)“规划实施的全面高质量管理模式” 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包括全面质量、全过程、全员、全面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现代管理方法四个维度。每个维度的评价因子均为质量检验内容与方法和合格率,主要评价内容均为质量检验内容与方法和合格率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十一) “高素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包括招聘机制、选拔机制、激励机制、控制机制、牵引机制。
淘汰机制等六个维度。其中:招聘机制评价因子主要包含招聘的主要流程,招聘的渠道与方法;选拔机制评价主要因子包含选拔流程,选拔办法;激励机制评价主要因子为薪资待遇提高,非物质激励;控制机制评价主要因子为升迁制度,授权制度;牵引机制评价主要因子为岗位说明制度,指标考核制度;淘汰机制评价主要因子为竞争上岗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其主要评价内容均为各因子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十二)“切实可行的投融资模式”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涉及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T(建设-转让)模式、ABS(资产证券化)模式、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PPP(公私合伙制)模式、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组建基金管理公司)模式、以“设施使用协议”为载体的融资模式、PFI(民间主动融资)模式、URM(使用者付费)模式、影子收费融资模式十个评价维度。每个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均包括投融资主体、投融资的项目、投融资方和投融资信用担保机制,每个因子的主要评价内容均为该因子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十三)“大遗址区的土地制度”动力影响作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体系
该项动力影响作用评价主要涉及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土地管理制度等七个维度。其中:(1)土地所有制度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国家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2)土地使用制度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土地行政划拨制度、有偿和有期限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在其使用年限内流转制度、家庭联产承包制度;(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土地按用途进行合理分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土地登记注明土地用途、土地用途变更实行审批、对不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4)土地保护制度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其它特殊土地保护制度;(5)土地征用制度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征地的对象、征地的程序、征地的范围和征地的补偿标准;(6)土地税收制度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7)土地管理制度维度的主要评价因子包括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利用管理。对每个因子的主要评价内容均为该因子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有利性。
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政府与其它动力因素之间的直接关系分析
按照系统论观点,本文认为,一方面,上述各动力因素之间也存在相互作用关系,它们共同作用,形成一个系统动力或合力,促进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的优化发展;另一方面,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目标实现对该系统动力具有规定要求,进而,系统动力对各个动力因素也有规定性要求。动力系统整体寻优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动力因素综合作用的基本原理。在动力因素综合作用系统中,唯有政府与每个动力因素都有直接的相互关系。本文绘制出反映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政府与其它动力因素之间的直接关系示意图,如图1所示(特别说明:这里主要凸显的是政府因素,对其它各因素之间也可能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相互关系没有绘制)。
五、研究结论与政府管理机制设计的建议
本文从关键概念界定、动力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分析、各动力影响作用的主要评价内容体系以及政府与其它动力因素之间的直接关系分析等方面,对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政府管理机制设计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第一,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政府管理机制是由13种动力因素的管理机制构成,同时从各动力影响作用的评价维度、评价因子及评价内容看,政府管理机制还具有明显的层次性,所以,该类政府管理机制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机制系统。
第二,该类政府管理机制的设计的基本内容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自身的管理机制设计;另一方面是政府对其它12种动力因素的管理机制设计。
第三,该类政府管理机制设计应该以对每个动力因素的现状问题分析为基础,确定动力机制设计的具体内容体系。一个必然存在的现象是,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现状、问题不一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的政府管理机制设计的内容体系也会各有特点,所以,应该对不同类型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进行政府管理机制的分类设计。
图1 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中政府与其它动力因素之间的直接关系示意图
政府管理机制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设计的内容体系将结合大遗址文化产业集群优化发展的实际案例另题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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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2012年7月11日.
(本文责编: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