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澜
【摘 要】阐述广西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体系的构建基础,分析目前广西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为明确广西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人才质量培养提供积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中高职衔接 人才培养质量 保障体系 构建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9C-0100-02
随着职业教育的不断改革与发展,中高职衔接已经成为发展的主要趋势,这也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中职和高职的衔接并不是简单的两个层次上的联系,而是两个层级多方面的兼容和集成,并且这两个不同层级的教育都是建立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基础之上的,它们有着相似的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在教师培养、招生制度和行业指导上都是相通的。中高职的衔接也是职业教育的一种实践形式,它要求中高职的教育必须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当前产业升级和转型的背景下,中高职教育必须以具体科学的衔接方式,构建中高职职业教育和院校之间的资源共享的机会和平台,建设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体系,联合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因此,我们可以将中高职的衔接看作衔接模式、资源共享平台和质量保障体系等三大关键问题,并且这三大问题都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中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的核心是衔接的模式,关键在于资源共享的平台,而保障其顺利进行的基础是质量保障体系,所以构建好中高职的衔接过程中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体系是非常重要的。
一、构建基础
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体系的主要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帮助这些学生能够顺利地完成中职教育,在这个基础之上进入到高职学校进行深入的学习,从而由技能型人才向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转变。因此,中高职衔接的主要核心内容就是培养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所以中职和高职院校必须共同研究人才培养方案与模式,分析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把握和探讨中高职人才培养中的规律、文化基础和社会背景等。因为中职和高职教育是两种不一样的职业教育的层次,因此中职和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的重点和经验上是存在不同之处的,这也会很大程度上阻碍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的顺利展开。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中高职的衔接不可以单纯地依照中职或者高职的人才培养标准来进行,必须建立在“衔接培养”的现实基础之上,通过中高职的衔接来尽量地拓宽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站在人的需求角度上来看,职业教育的时间活动本身就是以需求作为基本的评价标准的,因此对于职业教育来说,职业教育的质量就是评价是否满足标准的重要体现形式,因此只有遵循了相关的质量标准,职业教育才会获得更具力量的发展动力,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我国教育行政部分对于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推动中高职衔接的顺利开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政策中明确指出要保证中高职的衔接协调发展,并且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操作模式引导中高职的合理衔接,不少中高职院校也非常重视中高职的衔接工作,先后在制度、衔接模式和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且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国在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环节还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也必须正视在这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量保障意识淡薄。由于目前所出台的关于中高职衔接的政策还没有具备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以及衔接权利没有实现充分的下移到位,因而导致目前中高职衔接的政策导向没有出现明显的效果,没有充分地调动中高职衔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还存在一部分院校没有将中高职的衔接放到日常的教学管理中来,不少院校虽然开展了中高职的工作衔接,但是主要的关注点还是在学生的规模和收费方面,没有形成较强的质量保障意识,因此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忽视了过程管理和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这些都会影响到中高职衔接过程中人才培养的质量,以及造成一部分的教育资源的浪费。
(二)质量保障目的不明确。在教学质量保障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依据和目标就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这些包括了专业标准和课程教学环节等,因此中高职的衔接工作必须具体地落实到上述的两个层面上,中高职院校应该广泛积极地参与中高职衔接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的讨论和制定,根据本校的办学特点和专业定位等,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在人才培养标准中要明确中高职衔接过程中每个阶段的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定在不同阶段人才培养的知识和能力素养等,及时解决中高职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每个院校课程体系的设置和教学具体环节的开展也要建立在中高职院校交流的基础之上,尽量避免课程的重复设置和教学环节趋同的现象。从现实的状况来说,虽然目前不少职业院校在提高中高职的衔接质量上都采取了不少的措施,但是由于质量保障的目标不明确,以及对于中高职的衔接缺少系统科学的标准,因此导致中高职衔接过程中存在缺失必要环节质量监控的现象,造成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规格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的发展不相符合的情况。
(三)缺失质量保障主体。要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质量保障体系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质量保障主体,一般而言,质量保障主体不明确主要是由于保障意识不强以及目标不明确等原因造成的。从整体情况来看,目前中高职的衔接在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上主体缺失是比较严重的,并且一部分职业学院对于中高职的衔接质量保障主体还存在认识不清和主体错位、缺位的现象。从广义层面上来说,中高职的衔接在质量保障主体上主要包括学院本身、教师、学生和家长、企业等。从狭义的角度上来说,中高职的衔接主要是指院校本身学生和教师,正是这些质量保障主体的相互配合才能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衔接效果上充分发挥有效的作用,因此各高职和中职院校必须充分调动主体的积极性,合理安排好中高职的衔接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集合各种智慧和力量将教学活动整合成为一个整体,保证更加高效稳定地开展。
三、对策建议
就目前中高职衔接的现状而言,质量保障体系的缺失是影响和阻碍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因此,各高职和中职学院必须提升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的质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从组织管理着手建设。2015年我国共有14152所中职学校,在校生共有2312万人;高职院校1468所,在校生755万人。其中,中高职的在校生规模将近3200万。可以看出,中高职的衔接工作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并且职业教育目前正在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不断转变,因此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十分重要。相关的教育主管部门和职业院校应该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建立一个职责明确清晰且合作协调的组织保障体系。教育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关于中高职衔接工作的领导小组,科学指导中高职的衔接谋划和宏观指导。职业学院本身也要成立中高职的衔接工作小组,制订相关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科学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院校的各系部也要根据校级领导的相关工作部署,研究和处理好中高职衔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在组织结构上做到配套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到位,推进衔接的科学化。
(二)建设制度体系。一是根据中高职衔接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现有的相关文件制度,推动中高职在内涵上实现衔接,建立起与中高职衔接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保障体系。二是不断地创新中高职的衔接制度,将职业教育的分级制度和升学退出制度作为改革的重点工作,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扩大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三是在合适的时间里将一部分办学实力较强或者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职业院校作为中高职衔接工作的试点学校,通过采取优惠型措施或者制度的方式来推动中高职的衔接质量的提高。四是定期对中高职的衔接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估,将中高职的衔接工作纳入到正常的职业教育评估考核体系中,切实提高衔接的水平,促进中高职衔接持续发展。
(三)建设运作机制。中高职衔接必须建设与之相符合的运作机制,一是政策的导向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必须根据中高职衔接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来引导和推动。二是物能保障机制,要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专项的资金,满足中高职在物质上的需要。三是信息反馈机制,要广泛收集和整理好中高职在衔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和资料,及时注重在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反馈信息,全面地掌握中高职衔接过程中的各种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提供条件保障。要进一步整合中高职学校的师资队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培育力度。教师必须通过各种职业技能的考试,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充分发挥校企联动的作用,建立职教集团。同时,各职业院校必须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实训指导能力。在中高职的衔接工作中,学院领导必须引起重视,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积极搭建平台,为教师和学生创造更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为实现中高职的顺利衔接提供条件保障。
综上所述,中高职的衔接工作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各职业院校必须不断地更新人才培养的理念,强化质量保障的意识,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为基础为核心目标,服务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体系,保证中高职的顺利衔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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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 澜(1968- ),女,广西柳州,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教学管理、计算机基础教育。
(责编 黎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