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培尧
【摘 要】由于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致使我国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不容忽视,给家庭、社会、个人都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搞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成为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课题。而思想政治课是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也是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主要场所。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教学;法律意识;中学生;主要途径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提出来的战略方针和目标。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中学生只有懂得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学校德育工作之一就是要培养中学生具有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以及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一、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及影响因素
(一)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
本人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邢台市威县第二中学的一些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共225份,因某些原因只收回205份,其中有效问卷200份。调查结果如下:
中学生愿意学习法律知识。绝大部分学生愿意接受法律教育,但是接受法律教育的方式单一,效果不佳。其次法律重要性得以肯定,九成学生不反感法律书籍,但过半人数不知道内容。仅有一些学生了解过《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
中学生的法律知识不足,应试教育依然是教育主流,学生只为考试而去死记硬背,他们不够透彻掌握法律知识理论,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中学生的法律理念水平有待提高,中学生的法律理想及法律信仰度不高,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信心不足,中学生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法律理念。
调查显示,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比较广泛,社会、家庭、学校、新闻媒体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其中主要渠道是学校,但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有待提高。
(二)影响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因素
近年来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致使我国青少年犯罪率非常普遍,许多社会问题由此产生,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较多如:青少年自身因素、社会、家庭因素以及教育制度本身缺陷的因素。
中学生身心发展不够成熟,价值观念还不健全;中学生受应试教育及“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使得他们缺乏提升法律意识的内在需要;现在的中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家人的溺爱、娇惯,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自我意识强烈等,都会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低下。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社会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的心理生理不成熟,思想不稳定,缺乏辩证看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周边恶劣的学校环境及不健康、不适应青少年的影视、网络等所形成的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诱惑,致使青少年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中学生个性的形成与家长有着密切联系。俗话说“言传身教”,父母的言行举止无不在子女的心灵上打下烙印,父母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其次家庭结构残缺或破裂导致家庭氛围混乱,容易造成子女的心理创伤和自卑感,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甚至导致犯罪。再者从农村家庭教育来看,农村家庭经济贫困,观念落后,使得家庭缺乏正确的引导,造成孩子容易被引诱误入歧途。
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必须注重学生的法律素质,加强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因此学校应重视学生法律教育的整体规划。然而,现今学校法制教育面临种种问题,对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首先,学校从思想认识上对法制教育缺乏重视,升学率依然是办学的根本。同时,教师队伍不够专业,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教学方法存在欠缺,很多教师只会照本宣科,其效果不言而喻。此外,教育形式单一,良好的法制教育是学校课堂教育与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的结果,但目前三者之间处于相脱节的阶段。
二、加强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客观必要性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尤其强调“形势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切实加强当代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法制建设创造高质量预备队和生力军。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因此我们必须从教育青少年入手,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推行依法治国方略需要提供人才保障和动力支持,因此要加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迫切需要
伴随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现象也日益严重,因此学习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律意识是中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中学生只有学法、懂法、用法才能辩证是非、依法办事,而不是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培养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是思想政治课教学,政治课教师是实现法律意识教育任务的主导者,在课堂教学中,可以从优化课堂教学、抓住教学形式入手。
(一)优化思想政治课教学的目标
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景目标、品德目标,在制定法律知识教学目标时应注意四者之间的关系。具体应做到: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指针,是教学中师生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和标准。我们在制定法律知识教学目标的同时,从中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以便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目标,同时运用生活中的实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变以往教师及学生对待学习法律知识不重视的现状。
我们在制定能力目标教学时应强调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分析能力等,从而达到学生自主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以此来引导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同时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情意、品德目标摆在教学目标的重要地位,从意识上引导学生的思想和情感、使法深入学生心中,逐步形成法律观念及信仰。中学生在知法、懂法的同时应学会守法、用法、护法,形成较高的法律意识,做一名合格的高素质法民。
(二)优化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内容和手段
恰当的选择教学内容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保证,教师在选取法律知识教学内容时慎重选择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精心设计专题,比如设置法律基础理论专题、宪法专题、部门法专题等。做到理论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使学生系统的理解和整体的掌握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再者对于国家颁布的新法,教师在教学中应随时补充,及时向学生传达新信息。此外,教师可采取讲解阅读法、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法等多种教学方式来点缀丰富课堂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任重道远。加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缺一不可。当全社会都提高了对法律教育的认识,短时间内中学生及所有公民法律意识会有所提高,全社会的法制素质也相应得到提高,也就可以大大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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