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怡
【摘要】 目的 针对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应用于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患者的临床效用进行回顾性分析。方法 70例支气管哮喘患者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每组35例。观察组接受常规处理联合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 对照组则接受常规处理联合地塞米松治疗, 比对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各项体征、血气及用药反应。结果 观察组喘息、哮鸣症状平均消失时间及总有效率均显著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用药后均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结论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失为常规疗法难以有效应对的重型支气管哮喘发作时的理想对症处理药物, 有助于提高治疗进程, 可在临床应用。
【关键词】 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地塞米松;临床疗效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6.01.098
支气管哮喘虽属过敏性疾病, 倘若处理不及时则易导致机体损伤, 尤其面对重型支气管哮喘者时, 常规处理方法往往难以见效[1]。临床实践早已证实, 及时的糖皮质激素静脉给药对于缓解支气管哮喘的重度发作病情效果明显。为了找寻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患者的理想辅助治疗药物, 本院结合近年来的实际治疗案例进行了分析,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6月~2015年4月因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于本院就诊的患者70例, 均拥有完善的治疗资料且患者自愿纳入此次研究。其中女32例, 男38例, 平均年龄(34.8±7.5)岁。排除上呼吸道堵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源性哮喘、肺癌、激素治疗禁忌者等, 入院时临床体现为咳嗽、呼气不畅费力、吸气三凹征、鼻翼煽动、明显发绀, 肺部哮鸣音清晰可闻, 胸片提示充气征, 弥漫性间质改变[2]。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每组35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入院病情等一般资料经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两组患者均采用常规处理方法, 如常规吸氧、抗感染、迅速纠正机体酸中毒、止咳祛痰、舒张支气管、给予氨茶碱等。在此基础上, 观察组给予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放置心电除颤监护仪, 同时经静脉给予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初始剂量为200 mg(5 min), 之后酌减为80 mg, 2次/d静脉滴注, 7 d后逐步减少给药;对照组则给予地塞米松, 经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初始剂量为37.5 mg(5 min), 逐步酌减为15 mg, 2次/d静脉滴注, 记录并对比两组患者的各项治疗反应及血气情况。
1. 3 疗效判定标准 无效:给药3 d各项临床体征、反应等无明显缓解, 无缓解或有加剧;有效:给药3 d各项临床体征、反应等缓解明显;显效:用药3 d内临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两组临床体征改善时间比较 观察组喘息的平均消失的时间为(2.87±1.23)d, 对照组平均时间为(4.02±1.16)d, 观察组改善进程优于对照组(t=3.987, P<0.05)。观察组哮鸣症状平均消失时间为(3.65±0.92)d, 对照组则为(5.23±1.22)d 观察组改善进程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5.237, P<0.01)。
2. 2 两组总体疗效比较 观察组无效0例, 有效24例, 显效11例, 治疗总有效率为100.0%;对照组无效6例, 有效21例, 显效8例, 治疗总有效率为82.9%;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954, P<0.05)。其中对照组治疗无效者均于停药3 d后改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2. 3 不良反应 两组患者用药后均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
3 讨论
支气管哮喘的临床治疗中,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已被鉴定为相对有效的辅助治疗药物之一, 其作用机理为可有力遏制体内炎症因子的进一步扩展, 降低免疫性细胞组织的活性。临床也常用地寒米松来控制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时的病情发展, 但经实验对比研究后发现,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的临床治疗效果要优于地寒米松等药物[3], 故目前越来越多的临床治疗首选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 因其具备强抗过敏作用、优越的抗炎性能、显著的免疫抑制力, 较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相比,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具备见效速度快、疗效稳定、不良症状少的优势,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一般经静脉给药2 h内可以有力减轻哮喘引起的支气管痉挛, 而同等条件下的地塞米松需要4 h左右的起效时间, 且前者用药后在体内潴留的几率要低于后者, 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LHPA)轴的影响相对较小。作者在临床实践中, 亦切身体验到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对于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治疗的优势, 本次临床探究也证实了这一观点。
本次回归分析显示, 应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的观察组患者病情均在给药3 d内得到了明显的缓解, 且哮鸣、喘息症状改善时间短于对照组, 35例患者均治疗有效, 无一例出现明显不良反应。但作者认为, 尽管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疗效确切, 但毕竟为激素类药物, 其给药剂量需谨慎, 目前较为推行的安全给药剂量为3次/d, 2 mg/(kg·次), 连续给药3 d应逐步减少剂量。且考虑到药物的稳定性及药物间可能产生的相容性, 用药时应避免将其他药物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同时给药[4]。
综上所述,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对于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临床见效快、不良反应小的糖皮质激素类治疗药物之首选, 可在临床应用。
参考文献
[1] 王春玲.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治疗支气管哮喘重度发作的临床研究. 内蒙古中医药, 2010, 29(21):68-72.
[2] 吴红军, 樊红, 韩继媛.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与甲泼尼龙治疗重度支气管哮喘的疗效比较.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 2014, 8(1):177-180.
[3] 黄齐慧, 钟天文, 成明建. 67例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用药分析. 现代医院, 2012, 12(5):295-298.
[4] 谭才燕, 易燕桃, 谭彩虹, 等. 72例支气管哮喘的用药分析.中国当代医药, 2015, 2(13):891-893.
[收稿日期:20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