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为何要替父从军

2016-01-06 10:46吴钩
民间故事选刊·下 2016年1期
关键词:阿爷服兵役从军

吴钩

木兰家是军户

如果你读过北朝民歌《木兰辞》,就会知道那是因为“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北魏皇帝(可汗)发下征兵令,花木兰父亲名列其中,必须应征。

但花木兰父亲年岁已大,又是“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如何是好?显然,可汗的这次大点兵,已经给木兰一家子带来了愁苦,所以《木兰辞》开篇写道:“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花木兰想必辗转难眠,思量了一夜,才终于想到了对策,下定了决心,“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那么你会不会问道:既然“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北魏政府又为什么非要木兰家派丁入伍呢?木兰家不应召从军不行吗?不行。因为北魏实行的是府兵制。

所谓府兵制,就是朝廷将一部分民户划为“府户”(军户),免其“租调”(人口税),但军户必须世世代代服兵役,当朝廷需要士兵上战场时,每户要出一名男丁应召出征。父死子替,兄亡弟代,不可以逃役。花木兰家无疑被划为军户,列入了军籍,所以可汗的“军帖”上才“卷卷有爷名”。军令传下来,花木兰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让老父亲上阵,要么自己女扮男装代父从军。

府兵制度之下,军户不但有服兵役之义务,而且每次入伍,所需盘缠、粮食、兵器、马匹,都得自己解决,朝廷是不会给你掏一文钱的。你看《木兰辞》中,花木兰出征之前,自己先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然后才“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

从府兵制到募兵制

北魏这一极富中世纪色彩的府兵制,一直延续到隋唐。中晚唐之后才瓦解消亡,随后募兵制兴起,宋代实行的就是募兵制,当兵成为了一种基于自愿选择的职业,入伍不再是臣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换言之,宋朝人已经不用服兵役了。

既然是募兵制,国家当然需要给入伍的士兵支付薪水。宋代将士的薪水是多少呢?大致而言,一名普通士兵,每月可领钱三百文至一千文不等,大米二石左右(相当于一个成年人半年的口粮),以及若干春冬衣物。俸钱、粮食与衣物都是定期发放的。

此外又有各种名目的补助,如“招刺利物”,即新兵入伍刺字之后领到的第一笔“衣屦缗钱”;郊祀赏赐;特支钱,类似节日补贴;银鞋钱,这是戍边士卒获得的特别补助;口券,出戍时计口发放的钱粮补助;柴炭钱,冬季发放的薪炭补贴,等等。

毫无疑问,这样的募兵制只能建立在庞大的军费开销之上,也唯有宋朝发达的商品经济与扩张型的财税制度,才能支撑得起。但军费开销还是给宋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宋人说:“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一分给郊庙之奉、国家之费,国何得不究?民何得不困?”此说虽然有些夸大,不过养兵的成本确实给宋朝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

元明清府兵制复辟

宋朝之后,元、明、清都未能推动募兵制的发展,反而退回到北魏一隋唐的府兵制。以明代为例,朱元璋继承元绪,延用军户制度,一批平民被划入军籍,世代承担起服兵役的义务,子子孙孙都必须入伍当兵,不可以经商,不可以做工,不可以参加科举。

每一家军户的男丁,都要分好正丁、次丁、余丁、继丁等名次,正丁必须到政府指定的卫所(通常很遥远)服兵役,如果死亡,则由次丁、余丁、继丁依次递补。军饷则由军户屯种自给,不取于赋税。

朱元璋曾因此而自夸:“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其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朱元璋养兵的经济成本只是被转嫁到军户身上去了。

这么说来,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可以发生在北魏,也可以发生在隋唐,当然也可以发生在明代—如果明朝的女子有如北朝女性那么强悍的话。但不可能发生在推行募兵制的宋代。

好了,我已经说完了木兰从军故事背后的制度变迁,现在你大可以赞美花木兰她的孝、她的忠(多么传统),也尽可以从女权主义的立场歌颂花木兰“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性觉悟(多么现代)。但是,我想告诉你,凡此种种美德,其实都是建立在花木兰以及她的军户家庭无从选择的“不自由”之上。

选自《老年文汇报》2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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