榛生
绿毛龟
裴柳蹲在地上的姿势很像一只巨大的绿毛龟。虽然在清早六点的朦胧光线里,我并不能看清她衣服的真正颜色,但根据这件毛衣与墙根酢浆草几乎没有色差的事实来判断,我将要踩的正是那件她吹嘘了很久的从日本寄来的Prada。
裴柳用又低又狠的声音吼:“快点,上来!”
我迟疑了半秒,咬咬牙,把球鞋在草地上蹭了蹭,然后小心翼翼地踩了上去,同时抓住窗框,往里一看。然后,我就知道,这场赌局,我输了。
隐形眼镜
对于我们年轻的生物老师是否戴隐形眼镜这个话题,几乎从我进入这所寄宿学校起就一直被广泛地关注着。所谓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大概就是指老师那样的眼睛,但我更愿意用另外的句子形容它,比如,他的眼睛像酒精那样清澈,或者,他的眼睛里像装着两缸游来游去的小金鱼。
他有一个普通的姓氏,王。他要我们叫他王老师,但是我们在背地里坚持直呼他的大名:王梓。王梓,王梓,这样叫着,大家的心里起了微微的变化,王梓成了王子。
王子老师25岁,据说是师大的高才生。这些八卦消息的准确程度已不可靠,但裴柳硬说王子老师是戴隐形眼镜的,我可绝不相信。一个这么完美的人是不应该近视的,所以,我和裴柳打了一个赌。
如果我赢了,裴柳就会帮我摆平陶朗那个坏蛋;如果我输了,我就得告诉裴柳我每次逃出校园的神秘路口,并且带她去郊外的田野放风筝。
于是清早六点,我们悄悄溜进教师公寓区。在那个三月的早晨,透过玻璃窗,我看到了王子老师的房间。他的房间很整洁,整洁得已经失去了作为一个房间最基本的舒适。我看到王子老师从洗脸室出来,然后,他站在镜子面前,开始戴隐形眼镜。
王子老师戴隐形眼镜的习惯和我很像,右手无名指沾取镜片,先戴左眼,再戴右眼。
窜逃的周末
周五的最后一节课,窗外的阳光像加了味精一样鲜美,我和裴柳窜逃了。我们装扮了一下——我穿着一套迷彩衣,这是以前我在网上邮购的;裴柳穿的仍是那件青草绿的Prada大毛衣。
我们逃过王子老师昆虫复眼般机警的眼睛,又从舍监昏昏欲睡的眼皮底下溜走,接着躲过正在打毛衣的门房大婶的老花眼,终于从后门铁栅栏第三个破损的铁条处钻了出去。
我们顺着小路一直向前走,脸上都沁出细密的汗珠。这时候,我们来到了田野。
裴柳把毛衣脱了,在手里使劲儿地抡着,她说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绿的草,这么肥大的树木,这么圆滚滚的麻雀和知更鸟。看着她精神病一样满地乱跑的样子,我忍不住有点悲哀,这种少见多怪不知道是可笑还是可悲。
裴柳的父母是商人,整日奔波于香港和东京,越来越有钱,可是越来越忙,于是他们把女儿送进这所全省最好的寄宿学校。
我的父母都在国外,出国之前老爸问我:“要不要一起走?”当时我正心烦意乱地做着一道几何题,便说:“你们这些地球人真烦!”于是我的地球人父亲叹息一声,走出了我的房间。一个月后,我进了这所寄宿学校。
“女儿,高中毕业咱不用考大学,到时候爸爸接你去英国!”
我爸这句很暴发户的话带有太明显的暗示,他的潜台词是:幸运的人是不必费那么大力气读书的。可是我跟他的想法不一样,我从小就认为学习好的人很牛。原因很简单,学习好,懂得的东西就多,这样才有资本骄傲。所以,出于这种奇异的虚荣心,我学习得很认真。我想,过些年,走在这群人渣里,我起码可以抬起傲慢的头颅。
说到人渣,人渣真来了。远远地,过于宽大的运动衣使陶朗看上去像一面旗一样飘着。
邂逅豌豆园
陶朗走近时,变成了一只跳着Hip-Hop的螳螂。这时候我不说话了,用眼睛狠狠瞪着裴柳。
“我没泄密!”裴柳把嘴张得老大,无辜的眼珠像要从眼眶里脱落出来。
“对!她没泄密,她只是和我打赌,看我能不能跟上你们。”
我迈开大步往更远的田野走去,剩下那两个人没心没肺地把风筝放得满天乱飞。走着走着,我来到了一片开满花的田园,紫色此起彼伏。我该怎么形容那些紫色呢?胭脂紫、淡茄紫、桑葚紫;蔷薇紫、血玉紫、云英紫;冬夜紫、晚霞紫、珍珠紫?
衬着黄昏柠檬色的光线,紫与黄的视觉冲突让我疑心走进了梵高的画中。一种燃烧的美与痛,让我陶醉得呆了。
我蹲下身,仔细分辨着花的名称。这不是豌豆吗?我在生物图谱上见过这种植物。这大概是一片无人管理的野豌豆田,因为成熟期不同和疏于照料,豌豆花的颜色有很大的差别,刚刚打苞的和已经盛开的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紫,所以,这里的美显得非常有层次。
我坐在豌豆田里,耳朵里塞着耳机,听着我最喜欢的刘若英的歌曲。歌这样唱着:“求时间趁着你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这种子酿成果实……”
一只椭圆形的小甲虫爬到了我的裤子上,它有着棕色的壳,和一个长长的像鼻子一样的触角,看上去十分强壮。我碰了碰它,它就装死。我把它放在指尖上,它就倏地一下子飞远了。
我躺在田野里睡着了。醒来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山了,月光像水银一样倾泻,而裴柳和陶朗早已不知所终。
倒是那只小甲虫,又飞回我的裤子上,于是我把它放进衣服口袋里。
教室里的骚乱
你知道一只甲虫的生命力有多顽强吗?
当我把穿过的迷彩外套丢到投币洗衣机里绞了整整半小时,再把衣服晾干,然后穿上去上生物课,那已经是两天以后的事了。那只甲虫忽然从我的上衣口袋爬了出来,然后,以小猪八戒似的碎步爬上我的同桌裴柳的肩头,继而明目张胆地玩弄起她的头发。
三个女高音从山谷里的寄宿学校传出,裴柳歇斯底里地甩着头发,像一只发了疯的扫把。她的大叫引起了全班的骚乱,有人趁机捉走了甲虫。
“陶朗,还给我!”在混乱中,我和陶朗为了一只甲虫厮打,最后我把陶朗这棵豆芽菜踩在了脚底,甲虫又回到我的口袋里。endprint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王子老师的眼睛。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没有生气,也没有责怪,但它比生气和责怪更让我难受。
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下,我几乎窒息了。对,那眼光就叫作失望。
“下课后到我办公室来。”王子老师淡淡的一句,并没有指向任何一个具体的对象,然后他继续讲他的课了。
这种甲虫叫作豌豆象
下课后,走进办公室的人一共有八个,我、裴柳、陶朗,还有五个不打自招的花痴。老师看到八个人齐刷刷地站在他面前,忍不住笑了:“都挺自觉的呀。”
我抢先说:“是我弄来的虫子,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好,那你留下,其余人可以走了。”
裴柳冲我做个鬼脸,拉着陶朗逃之夭夭。
我以为王子老师会狠狠剋我一顿,然后罚我做卫生打扫——这是他惯用的惩罚方式。但是,他只是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放在我面前,说:“拿回去看吧。”
甲虫在我口袋里憋得团团转,终于狠狠咬了我一口。我大叫一声,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 一个小血点。老师急忙找来药和棉花,按在伤口上。
我哭了,我不是怕疼而哭,我是觉得……挺感动。
“别哭了,不会致命的。”王子老师把地上的甲虫拾起来,用手掌托着,“这种甲虫叫豌豆象,生活在豌豆田里,春天的时候,它们在豌豆荚里繁殖,靠吃豌豆汁和蜗牛为生。”
那只肥胖的甲虫像是听出了有人在点名道姓地说它,傻乎乎地伸直了脖子。
王子老师碰了它一下,它又立马装死。
陶朗的关心
体育课上,我们女生跑800米,四分钟以内合格。发令枪一响,我就冲在第一位。跑了一圈,忽然觉得不好;第二圈,还能坚持;第三圈,岔气的疼痛令我眼前一黑,我摔倒了。
是怎么躺在校医院病床上的我不记得了,醒来时,我只看到陶朗的脸。然后我听到裴柳醋兮兮地说:“你晕倒啦,是人家陶朗背你来看校医的。”
我老气横秋地说:“谢谢。”
陶朗说:“我也要谢谢你。”
“谢我?谢我什么?”
“那天在老师办公室,你真仗义!”
“哦,小事一桩,不值一提的。”
“对呀,不值一提的。”裴柳在旁边接茬,像是陶朗的回声。
后来,许多人来探望我,包括王子老师。他告诉我可以休息一天不用去上课,他还带来了一只很小的蜗牛。他说:“喏,喂你的豌豆象吧。”
我看了他送我的那本书,记得那些关于豌豆象的内容:豌豆象最喜欢吃的东西是蜗牛,它们用布满倒刺的前颚做刀叉,很有绅士风度地一点一点把蜗牛吃得只剩空壳。
那个下午,我和年轻的王子老师一起,在校医室观察豌豆象吃蜗牛的全过程。我们简直被这个有趣的小生物迷住了,连老师都忘记了时间。等豌豆象吃完蜗牛,已经是下午了,他差一点就错过上课的时间。
“法布尔说,豌豆象是一位尽忠职守的税务征收官,每年春天,都会准时来到豌豆园抽走属于它们的那一份豌豆汁。”说完后,王子老师向教室跑去。
他送我的那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我喜欢上生物课,并不是因为我有一个英俊的生物老师,而是我从小就对身边的植物和动物感兴趣。5岁的时候,我在自家阳台种植了一棵向日葵;7岁的时候,我解剖过一条松毛虫和一条蚕。别的科目我学得一般,但是生物,我几乎过目不忘。
王子老师说:“小幻,你长大了应该研究生物学,你有这方面的天分。”
可是我不想长大,我觉得我已经够大了。成年真烦,总有很多莫名其妙的烦恼,将来还要去做很多不想做的事。我多希望就这样一辈子待在校园里,虽然我并不十分喜欢这所闭塞的学校,和那些按营养配表组合的饭菜。
月光下的表白
“杜小幻,生活很没劲吗?要不要找点刺激?”在餐厅里,我遇见了陶朗。
“什么刺激?”
“逃课,去吃冰激凌,去游乐场,我请客!”
“没意思。”
“不敢去吧?”
“切,我才不怕!”
那天下午,我为逞一时的口舌之快,不得不和陶朗逃出校园。我们从豌豆田斜穿过去,一直走到大马路上,终于看到了出租车。
在城市里,陶朗一下子变得生动起来,他带我去吃哈根达斯,我们吃掉了一整个冰激凌火锅,然后又来到游乐场。
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痛快地玩过了。我们在翻滚过山车上哈哈大笑,俯冲时,高大的陶朗用手挡住我的眼睛。我们一直玩到游乐场关门,才恋恋不舍地往回溜达。
我们又经过那片紫色豌豆园,春天的夜里,豌豆象在豆荚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们站住了,静静地听着,如同听一支动人的歌。
月光下,过了许久,陶朗对我说:“杜小幻,我喜欢你。”
在紫色的豌豆园,陶朗握着我的手,微微发抖。
裴柳的疏离
我开始躲着陶朗,因为我根本没喜欢过陶朗。他喜欢我什么,我也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却感觉到来自裴柳的敌意。
她不再找我玩了,下课也不跟在我屁股后面了,她还和别人换了座位,不再和我挨着。
我觉得很好笑,我在晚自习下课的时候叫住了她。
“喂,我根本不喜欢陶朗。”我大声地说。
“嘿嘿,真的吗?”她转过身,忽然得意起来。
“真的!”
“有这句,就够了!”
陶朗失踪了
第二天陶朗就失踪了,学校的保安像猎犬一样四处寻找,结果在湖边捡到了陶朗的大球鞋。有人绝望了,裴柳开始哭天抢地。
我站在暮色四合的校园门口,张望着陶朗可能回来的方向。我没有哭泣,只是非常难过,或许我不应该说那句话,那句话伤害了我的朋友陶朗。
大概是在那一刻,我才知道,我们年轻的心是多么易折,多么脆弱。我决定自己去找陶朗。endprint
我带着手电筒,从后门的破栅栏处出发,往豌豆田走去。夜那么深,小手电筒的光亮显得那么不堪一击,但我义无反顾。
我终于发现我的脸湿了,一种叫作眼泪的东西蜿蜒着,把我坚持了很久的镇定全冲毁了。我开始哭喊:“陶朗,陶朗,你在哪里?”
身后忽然传来脚步声。“陶朗,是你吗?”我猛然转过身去,脚步声没了,没有人回答我。
我全身汗毛全竖了起来,没命地向一个不确定的方向跑去。
“小幻,不要跑,是我!”王子老师的声音传过来。
我们站在豌豆田的中央,向四面八方唤着陶朗的名字。回答我们的只有豌豆的声音,沙沙沙,沙沙沙。我大哭起来。
王子老师扶住我,我的鼻涕眼泪全蹭在他干净的前襟上,可他并不嫌弃,像爸爸那样,拉着我往路上走去。
过了很久,突然有人在撕心裂肺地大喊:“谁拿走了我的鞋子?该死的,天都黑了,谁拿走了我的鞋子!”
正好三个提拉米苏
陶朗被各科老师狠罚了一顿。语文老师的默写古文20篇,数学老师的试题200道……也包括王子老师的名词解释100个。
老师们用题海乌黑了陶朗,给他造了一个保护膜,他再也没时间乱跑了。
夜晚,陶朗还在教室用功,他汗流浃背,一语不发。我走过去,坐下,拉过他的习题本,二话不说,帮他做起来。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在灯下奋笔疾书,那一刻,我忽然想到“美好”两个字。能够这样安心地在一起学习,什么也不想,真的是一件相当美好的事。
我说:“陶朗,对不起。”
陶朗摸摸自己的后脑勺:“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这时候裴柳出现了:“陶朗,我给你带了点心,正好三个提拉米苏,一人一个吧。”
我就要离开了
我们三个人成为死党,是在那年春天。可是,夏天刚结束,我爸就从英国回来了,他要把我带到曼彻斯特去。
“小幻,等你回来,我们还要一起到这里捉豌豆象。”裴柳一边说,一边瘪着嘴哭了。
“十年以后,我们一定会相遇,你信吗?”陶朗忍着眼泪,乐呵呵地安慰我。我忽然觉得他像个男子汉了。
紫色的豌豆还没有结出果实,可我就要离开了。
放过风筝的地方还藏着旧风筝,可我就要离开了。
豌豆象还在盒子里生长良好,可我就要离开了。
我的故事还没有白发苍苍,可我就要离开了。
我一个人走向豌豆园,头顶上的蓝天白云是那样美,然而又是那样寂寞。我把小盒子打开,豌豆象爬到手背上,我轻轻地对它吹气。是不是豌豆象飞向哪里,幸福便会从哪里来呢?
(岸芷汀兰摘自《快乐阅读·可爱女生》2015年第1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