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反腐的网络舆情信息传播特征研究——以韩树明事件为例
余佳,汪祖柱,徐妍卉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合肥 230601)
摘要:微博以其极大的信息量与高效的传递速度,对于反腐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文章结合典型案例,对经由微博引发的网络舆情信息传播在反腐中的作用进行系统分析,以期为微博反腐的研究与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微博;新浪微博;反腐;网络舆情;传播特征;韩树明事件
Studies of the dissemin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opinions
about anti-corruption through Weibo
——Taking the Incidence of Han Shu-ming as a case study
YU Jia, WANG Zu-zhu, XU Yan-hui
(Anhui University, 230601, China)
Abstract:Since Weibo has widely been disseminating in huge quantity and with high speed, it play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anti-corruption. This article makes a case study of the Incident of Han Shu-ming, and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the role in the dissemination of anti-corruption through Weibo, so as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research of anti-corruption on Weibo.
Key words:Weibo; Xinlang Weibo; anti-corruption; public opinions on Internet; dissemination characteristic; the Incident of Han Shu-ming
1引言
微博时代的来临,使得网络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加大了网络舆情危机爆发的风险,同时也改变了网络舆情的传播过程。据相关统计显示,在39个网络反腐案例中,通过微博渠道传播的就有11起。[1]许多举报材料虽然在其他网站就已经发过,但直到转发至微博上才获得大量关注。微博的强大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纪检部门的查处力度。
以韩树明事件为例。2013年1月因赵红霞开房不雅视频事件,韩树明被中共重庆市委免除长寿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2013年7月24日下午,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对韩树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因此,微博在反腐舆情传播中扮演的角色不容忽视。通过研究微博的传播特征与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和利用微博开展反腐。
2相关研究综述
王铿崎、张韵、余波和刘丽芳等学者研究了微博的传播特征和效果,发现微博作为一个相对公开公平的平台,具有快速、低成本等特点,吸引了很多草根客户,使人们可以畅所欲言。[2]-[3]它的蜂巢式结构,使得每一个落脚点都是一个节点,都是信息源的接收者和发布者——而每一个节点又都有着类似金字塔式的传播渠道,每一个节点相互之间构成的网状结构,构成一个复杂的蜂窝状传播途径。[4]微博以其独特的传播结构,在短时间内高效、迅速传播,成为当今公众获取、传播信息的重要媒介。
近年来,随着微博的普及与网络自由度的提升,微博在反腐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杜治洲研究了微博反腐的模型,发现微博反腐具有的特点[5]。而唐燕、王卫明通过著名的“表哥”案例,发现微博是向所有微博网友开放的,是众对一的模式,而传统举报更像是一种“私下”的、“一对一”的模式。[6]-[7]卓莉、王同武等学者则就微博反腐机制和规范的构建进行研究。[8]
本文通过研究韩树明案例,对经由微博传播的与反腐相关的舆情信息传播要素、传播过程特征、传播者特性等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开展传播的静态拓扑分析。这些分析有助于更清晰地认识微博反腐过程中信息的传递过程和相关特征,从而有利于相关管理者更好地利用和引导舆情信息的传播。
3微博反腐的网络舆情信息传播特征分析
本文利用网络搜索引擎,发现韩树明事件的最初信源为:@南都深度(南方都市报),于2013年1月23日独家报道,重庆官方通报,肖烨等采取色情勾引、秘拍不雅视频等手段,敲诈数名党政干部和国企负责人,被敲诈违纪人员已被免职。据南都记者了解,被拍下不雅视频的除雷政富外,还包括九龙坡区委书记彭智勇、璧山县委书记范明文、西南证券董事长罗广、长寿区区长韩树明、重庆城投副总经理粟志光等。
关键词利用新浪微博的高级搜索功能,可以根据时间段检索指定的相关微博。本文首先根据关键词“韩树明”搜索从2013年1月22日0点到3月15日23点期间的微博总数,得到每日包含“韩树明”关键词的微博数据表。继而选取“韩树明”事件在新浪微博上集中爆发的2013年1月24日晚20点到1月26日0点,利用新浪微博的高级搜索功能,在每一个小时的时间段内,随机抽取20条有关“韩树明”的微博,共得到560个样本数据,收集其发布时间、发布人、用户认证情况、用户关注数、用户粉丝数、微博转发次数、微博评论次数、微博表现形式等情况的信息。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余佳,女,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4-07-03
拉斯维尔提出传播过程五种基本要素,即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受众和传播效果,在任何一种传播活动中都缺一不可。下文即对韩树明事件传播的五种基本要素进行简要分析,以确定对该事件相关问题的基本认识。
(1)传播者
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担负着信息的收集、加工和传递的任务。传播者既可以是单个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或专门的机构。在韩树明事件中,传播者为所有原创、评论、转发有关该事件微博信息的用户。
(2)信息
传播内容即由一组有意义的符号组成的信息组合。符号包括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提出过“媒介即讯息”的著名观点,指出,媒介的发展为人类社会开创了丰富的可能性,传播媒体的特点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微博所具有的媒体特点为微博的内容带来了新特色。
微博有关韩树明事件的表现形式包括:字符、图片、链接、长微博等。经统计,在抽样的560条微博样本中,单纯字符信息微博仅16条,由字符与其他表现形式共同构成的微博549条。含有字符与图片的微博260条,其中仅含字符与图片的微博32条;含有字符和长微博的微博366条,其中仅含字符和长微博的微博208条。见表1。
表1 韩树明微博信息表现形式
长微博可以图片形式发布长篇文章,在目前的微博表现形式中比较流行。加入图片、链接等形式,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让微博更加生动具体。微博更新速度快,表现碎片化,多种表现形式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引更多受众,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
(3)媒介
媒介是信息传递所必须经过的中介或借助的物质载体。它可以是诸如信件、电话等人际之间的媒介,也可以是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微博作为一种新的社交媒体,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极广的范围,改变了媒体互动渠道不畅、反馈滞后的状况。本研究中涉及的媒介即新浪微博。
(4)受众
受众是所有受传者,如读者、听众、观众等的总称,它是传播的最终对象和目的地。微博用户的兴起,与新媒介和新信息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本研究涉及的受众为有关韩树明事件微博的所有社会网络节点。
(5)效果
效果是信息到达受众后在其认知、情感、行为各层面所引起的反应。它是检验传播活动是否成功的重要尺度。韩树明事件反腐舆情的传播,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群众的愤怒,促使反腐力度加大。
在韩树明事件中,各时间段的微博数不断变化。本文通过收集、统计、分析这些微博数,并根据它们的分布情况,将这一过程划分为五个时间段,分别为:潜伏期、爆发期、扩散期、衰退期和消亡期。具体如下:(1)潜伏期: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这一天只有3条关于韩树明的微博。说明在潜伏期内,已有网友开始关注此事件,但是由于缺乏高影响力用户的转载和评论,此事件的信息并没有在网上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2)爆发期: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25日,持续2天时间。第一天微博数量有39552条,第二天即上升至95584条,是第一天的两倍多。这反映了网上的负面信息,尤其是公众关注的有关腐败问题的信息,一旦经过权威媒体或高影响力用户的转发,就会短时间内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此时,公众开始表达内心的不满,或者受舆论的导向,开始人云亦云。(3)扩散期: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至2013年2月9日,持续15天。微博数量剧减,由原来的九万多条下降到六百多条。一方面,关于韩树明事件的信息被其他媒体形式播报,吸引了大量微博用户;另一方面,随着微博信息的实时更新,用户很快被其他信息所吸引。韩树明事件的信息便呈衰减态势,一波比一波低。(4)衰退期:时间为2013年2月10日至2013年2月22日,共持续13天。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对事件渐渐淡忘,微博上的讨论逐步回归平静。(5)消亡期: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至2013年3月1日,共7天时间。媒体和网民对信息的追踪都是有一定时限的,距离事件发生时间越长,公众的兴趣会越小,直至最后失去兴趣。
通过对以上五个阶段的特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潜伏期和爆发期的持续时间最短,但是在爆发期内,微博数量达到顶峰。扩散期、衰退期和消亡期的时间跨度最长,但在这段时间内,微博数量较少,且呈递减趋势。
为了清楚了解在韩树明事件中微博传播者发挥的作用,本文对转评总数前15的微博进行了整理,如表2所示。
表2 转评总数前15的微博信息
序号 时间 用户名称 口否认证 粉丝数 转发数 评论数 转评总数 8 1.25/21: 17 财经网 Y 7530000 141 148 289 9 1.25/01: 26 第一财经日报 Y 2276833 144 67 211 10 1.25/14: 02 经济观察报 Y 280000 120 76 196 11 1.25/20: 43 口海头条播报 N 1000000 135 42 177 12 1.25/14: 41 海耀律师万文志 Y 10481 79 29 108 13 1.25/20: 44 新华视点 Y 9290000 57 41 98 14 1.25/21: 05 新华社e哥有话说 Y 20283 45 11 56 15 1.24/23: 12 子强归口 Y 11607 38 9 47
由表2可知,在转评总数前15的微博中,有13个微博用户是通过认证的,有10个微博用户的身份是媒体或其他机构,5个为个人用户,且多是较为有名的人物。在这些认证用户中,除了南方都市报以外,其他用户的粉丝数都在一万以上。在仅有的两个非认证用户中,名为“刘成不喝歪嘴儿”和“上海头条播报”的用户都是微博达人,这反映了具有名气的机构或个人用户由于拥有大量的粉丝数,在微博传播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具有强大的话语权,往往能主导舆论的方向。由此可以判断,用户的粉丝数与其微博的影响力之间呈正比例关系。
独到科技是一个基于微博数据的分析服务商,通过详尽的可视化数据洞悉微博传播相关数据,评估微博传播质量等。本文利用该分析工具,用详尽的可视化数据洞悉微博传播相关数据,评估微博传播质量。选取较早一条大规模传播韩树明事件的相关微博,该微博用户“财经网”在2013年1月25日8点19分发布,总共被转发968次,收到441次评论。
微博传播路径有放射式、自由式、阳光式、圆周式四个显示方式,图1-4为独到微博传播可视化分析工具的分析结果。图中的中心点为“财经网”所发布的微博,小方框是起到关键作用的微博用户,灰色范围表示微博影响的范围大小,代表无数个细小的节点,灰色部分越多,说明微博影响力越大,粉丝数量越多;节点周围灰色部分越小,说明该微博影响力越小,粉丝数越少。两个节点之间的连线说明微博的转发关系,被转发的微博周围被转发者包围。我们发现,从中心节点开始,关于韩树明事件的微博从最密集地转发形成下图中的中心圆,到在外围形成节点构成的不全的一个环形,再到少数分支的扩散,形成一个病毒一样的形状,指数一样的增长扩散。随着微博的传播,转发的次数和评论次数的激增,数据传播方式形成一定的规律,以各个节点为中心不断向外围扩散辐射,边缘聚集形成图中的特殊形状,反映了微博传播过程实际上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社交平台上人脉关系的再现,微博信息是通过人际网络汇集和传递的。
图1 放射式
图2 自由式
图3 阳光式
图4 圆周式
从图1-4可以发现如下特征:其一,核心节点的微博往往是拥有较多粉丝的用户,而且多数获得了相关认证等(粉丝数量和成为核心节点没有必然联系)。其二,粉丝数量较少的尾部节点用户处于信息传播的末端,往往转播数量为0,仅有少量可以被转发或评论,在信息传递中比较被动,属于信息接收方。最后,信息的传播和扩散往往是单向的,一般都是从最核心的节点逐渐向信息传播的末端流向,而无法由尾部节点流向核心节点。
根据韩树明事件的微博分析,本文得到以下结论:首先,反腐微博的传播符合微博信息传播的基本形式。其次,核心节点的影响力最为关键,几乎主导了反腐信息的主流方向,对于反腐微博的扩散和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在信息链边缘的尾部节点的信息扩散能力较弱。第三,核心节点用户往往有较高的粉丝数,他们多为新闻媒体、知名度较高的名人等,大多是认证用户,还有少数是拥有高粉丝数的非认证用户。
4结语
在微博应用越来越广泛、微博信息传播越来越迅捷的今天,充分、合理利用微博进行反腐等工作的需求也越来越紧迫。通过对微博反腐舆情传播特征的研究,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其传播形式与方式特征,从而规范、合理地利用微博进行反腐工作。为此,笔者建议:
搭建与公众交流的微博平台,鼓励公众监督政府工作。 政府应该利用微博平台,拓宽信息渠道,进一步营造和建立健康的网络监督氛围,提高民众参与网络监督的积极性。例如,可以设立政府微博公众号,定期更新政府工作进展、相关问题解决意见,同时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既可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促进公众监督政府工作,又可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舆论传播进行监管。由于微博具有高度的自由度与极快的传播更新速度,微博舆论圈的谣言与隐私问题也很突出。在政府发布网络谣言相关法律法规后,转发数超过500条的微博如果是谣言,则发起者需要负法律责任,自此微博舆论圈规范了很多。但是谣言仍然没有断绝,隐私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就需要通过建立与健全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对微博舆论传播进行合理的监管,维护无辜者的权益,惩治心怀不轨的谣言散播者与隐私侵犯者。
利用微博等网络媒体,宣传正能量与廉政文化。微博不仅能挖出有关违法犯罪的证据,而且能传播正能量,让人们关注到默默无闻的好人好事。在这方面,应该着重鼓励和宣扬正能量,营造廉政氛围。
参考文献:
[1] 李显峰.39个网络反腐典型案例:性丑闻和出位言行惹“人肉”[N].京华时报,2012-12-12.
[2] 王铿崎,张韵.微博的传播特征分析[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9).
[3] 余波.微博的情报学意义探讨[J].图书情报工作,2010,(22).
[4] 刘丽芳.微博客的传播特征与传播效果研究[D].浙江大学,2010.
[5] 杜治洲,张阳阳.微博反腐:模型、现状与对策[J].理论视野,2012,(6).
[6] 唐燕,王卫明.从“表哥”事件看微博反腐的价值与条件[J].老区建设,2013,(2).
[7] 王同武.微博反腐中言论自由的规制与保障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1,(20).
[8] 卓莉.自媒体时代下微博反腐的机制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3,(4).
(责任编辑:曹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