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 齐军
加强部队管理法制化的“四个下功夫”
李鹏 齐军
法制化是提高部队管理效益的必然途径。针对当前部队管理法制化存在的问题,提高部队管理法制化水平应进一步从深化法制教育、净化管理环境、加强依法检查、规范监督机制四个方面下功夫,促进部队管理依法管理有效落实。
部队管理;法制化;正规化
法制化是部队建立正规秩序的前提和保障,是提高部队管理效益的必然途径,是正规化管理的基础。部队在总结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一套理论比较严谨、种类比较齐全、操作性较强的法规制度体系。这体现了人民军队的特色,反映了军事斗争的客观要求,涵盖了现代化军队建设的基本内容。加强部队管理法制化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治军的方针,严格按照法规实施管理,不断提高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水平。
提高官兵的法制素养,是依法治军的基础,也是部队管理法制化的基础。进一步深化法制教育,必须从制约部队依法管理的突出问题入手,着眼于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真正把法制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治军的内在动力。
拓宽法制教育内容。在教育内容上,要进一步挖掘法规教育的管理功能,提高部队管理法制化水平。一要提高法规教育的高度。要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和兵役法等法律,帮助广大官兵树立法律意识,让广大官兵认识到在部队服役是法律给予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依法给予军人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各种优待。二要拓展法规教育的深度。要学习军队法规制度和条令条例,对军队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各项法规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军队未来发展改革的现实矛盾和宏观趋势都要讲清讲透,让官兵自觉融入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增强参与军队建设的历史责任感和光荣感。三要拓宽法规教育的广度。要紧密结合部队管理基本情况和现实突出矛盾,紧密结合与官兵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规定,对官兵较为关心的晋级晋衔、立功受奖、入党提干、培训送学、住房分配、休假调休、家属随军、子女入学、复员转业等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解读,特别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等,要让官兵熟悉法规的具体内容,找到个人成长进步和部队建设的结合点,进一步激发献身部队建设的制度力量。
改进法制教育方法。在教育方法上,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启发自觉,学以致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全员式教育,确保法制教育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真正通过提高官兵的法律素养,为部队管理法制化打下良好基础。一要依托训练计划。部队要把法规的学习教育纳入年度训练计划,建立备课、试讲、听查、考评等制度,使法规学习教育成为重要的训练内容,在场地、经费、设备等保障上得到同等重视,使法规学习具备制度保障优势,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二要注意区分层次。部队要把法规教育学习按照团以上干部、团以下干部、中高级士官、初级士官、大学生义务兵、普通义务兵等类型加以区分,结合不同群体的现实管理倾向和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厘清官兵思想盲点。三要坚持联系实际。部队要把法规教育学习聚
焦部队管理教育实际,针对阶段性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把法规教育的学习结合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突出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大力提倡学中用、用中学,巩固和提高学习效果。四要采用多种形式。部队要把法规教育学习作为新兵的入门课、干部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全体官兵的必修课,通过宣传栏、橱窗、展板等形式向官兵宣传,通过板报评比、知识竞赛等形式调动广大官兵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
部队管理法制化水平的提高既与法规自身的完备程度有关,也与部队管理法制环境息息相关。提高部队管理法制化水平,在完善法规的基础上,必须净化法制管理环境。
把握部队管理法制化的重点。法规制度的有效落实是部队管理法制化的重点。要切实通过抓好经常性的法规制度教育,净化依法治军环境。党委要突出依法决策,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机关要突出依法行政,转变工作方式;基层要突出依法执行,确保末端落实;官兵要突出依法履职,明确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坚决克服违背条令条例的经验主义,克服贯彻落实条令条例中的随意性和主观主义。
把握部队管理法制化的难点。领导机关是部队管理法制化的难点。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官。严格用法规规范官兵的行为,首先要从军官严起,使军官成为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坚持从自身做起,堵塞土政策产生的源头。在下达任务、部署工作、起草文电时,要做到不发违背条令条例的指示、不传违背条令条例的文电、不提违背条令条例的要求、不办违背条令条例的事、不说违背条令条例的话,努力把以条令条例治人、治事落到实处。
把握部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土政策是部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部队应加强对管理法制化的管控,党委要定期分析部队执行条令条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机关职能部门对部队存在违反条令条例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基层部队要建立健全实施举报、评议、申诉、控告等制度,确保土政策一出台就有人说、有人管,真正把土政策消灭在萌芽之中,为管理法制化提供良好环境。
要把依法检查高度重视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部队在管理教育上存在着“人情风”盛行的不良倾向。有的单位抓管理往往用感情代替政策,办事讲人情、讲面子、讲关系,上下级之间、官兵之间称兄道弟,有的甚至把哥们儿义气作为干好工作的手段。有的单位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不敢较真碰硬,出了问题或轻描淡写或遮遮掩掩,有的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现象虽属个别,但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要把依法检查刚性标准立起来。管理者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执纪,自觉树立管理上的高标准,坚决克服“不敢管、不敢抓”的思想。具体地讲,就是要做到以下两点:一要无私无畏,克服一个“怕”字。一些干部执法不严,主要是个人主义作祟,“怕”字当头。怕得罪人,降低威信,影响个人进步;怕把事情搞大,影响连队名声;对有“背景”的,怕关系搞僵,不好办事。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党性锻炼,抛弃个人主义,树牢法纪观念。二要一视同仁,克服一个“偏”字。就是要既严人又严己,既严兵又严官,既严群众又严党员,既严新兵又严老兵,不搞老乡观念,不搞亲疏远近,不搞嫌贫爱富。
要把依法检查的奖惩结果用起来。部队要有敢抓严管的精神,敢于“唱黑脸”,不怕“碰钉子”,不怕惹麻烦,不怕得罪人。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教育各级管理者充分认识敷衍塞责、赏罚不明、执纪不严和人情缠绕对依法治军的危害。部队对工作热情高、敢于负责、敢抓严管的干部,要给予信任、支持和鼓励,并及时表彰奖励;对执纪不严、徇情枉法、“不敢管、不敢抓”的干部和骨干,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要严厉惩罚违法乱纪分子,使遵纪守法者“香”起来,使违法乱纪分子慌起来、怕起来、清醒过来。
监督是管理的重要功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保证依法治军落实的重要措施。因此,依法治军必须大力加强执法监督。要充分发挥制度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的综合作用,逐步形成部门之间、上下
级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机关与部队之间的有效监督与制约。
强化制度监督。部队党委要坚持好工作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经常对照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安排上要反复强调法制观念,用好法律顾问,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及时提醒,防“违”于未然。领导干部要强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等制度,经常对照检查党性修养、工作标准,对家属子女要经常教育、经常提醒。基层分队要坚持连务公开等制度,对重要事项定期向全体官兵进行通报公开,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
加强组织监督。各级领导机关要按照“三会一条线”制度结合业务分工,定期组织对部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宣传部队基层好的做法,分析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统计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为党委决策提供实践依据,为上级机关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主动为基层部队排忧解难,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群众监督。要教育广大官兵积极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发动官兵自觉监督法规实施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和举报违纪违法行为。对因工作随意性大和因违法给部队建设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对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甚至以权代法、以情枉法的人和事,必须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予以惩处,以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确保依法治军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作者系防空兵学院硕士研究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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